甘肃省职称评定新规内容是什么?
2018年8月2日甘肃水利部职称评定单位,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按系列(专业)修订或制定我省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从2018年起,省上不再统一制定跨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师德、医德等道德品质有问题实行“零容忍”,对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连续考核合格(称职)及其以上间断的”情形对待,即申报当年之前的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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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系列(专业)修订或制定我省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甘肃水利部职称评定单位:
1、不再统一制定跨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
《意见》明确指出,从2018年起,省上不再统一制定跨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省级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牵头制定本系列(专业)正高、副高、中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重点评价全省作出贡献人才正常晋升、作出突出贡献人才破格晋升职称,省、市、县属单位适当区分。评价条件标准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必须按“作出贡献”来衡量,把基层人才“作出贡献”与省市属单位人才“作出贡献”区别开,按“跳一跳够得着”制定。正常晋升职称的评价条件标准以“作出贡献”来衡量;破格晋升职称的评价条件标准以“作出突出贡献”来衡量,让人才通过不懈努力能达到。品德和能力评价暂以定性评价为主,逐步实现量化评价。业绩贡献条件实行量化评价,可参考甘肃省过去评审标准,体现最新要求;也可实行量化赋分办法,对奖项、荣誉称号、项目等各项业绩通过量化赋分体现出来;还可先将品德、能力、业绩贡献按一定比例实行模块化赋分,再将业绩贡献量化赋分。
2、师德、医德等道德品质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
《意见》指出,要突出品德标准。师德、医德等道德品质有问题实行“零容忍”,对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连续考核合格(称职)及其以上间断的”情形对待,即申报当年之前的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申报造假“一票否决”,对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从2018年职称评审开始,各级职称材料审核部门和评委会工作机构,要实行申报造假、弄虚作假向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报制度,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管理权限,根据或参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有抄袭、剽窃、侵吞甘肃水利部职称评定单位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逐步纳入国家和全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省上将配套出台职称诚信体系建设政策。杜绝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对各部门、各单位查实的在科技奖项、项目、竞赛等团队合作中,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在职称审核评审中按申报造假对待。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意见》还指出,职称外语(含古汉语、医古文)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对全省申报中、初级职称人才和在基层、艰苦单位人才申报所有层级职称不作要求。对省市属单位申报高级职称人才不作硬性要求,确实需要评价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在职称改革政策调整期暂按以下办法区别对待:
(1)不作论文要求。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暂定为:县以下基层、省市属艰苦单位、全省申报中初级职称的人才。
(2)不作限制性要求。中小学教师、技工院校实习指导教师和藏医药人才,工程技术、艺术、翻译、工艺美术系列申报副高级职称人才,各类企业申报企业有效高级职称的人才,应用型、社会公益性研究、应用技术开发等类型科研人才。前述人才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标志性成果代替论文答辩,包括:高质量工作总结、课题、校本研修、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报告、技术(产品)创新、专利成果、教案、病历等。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在制定的评价条件标准中,要明确本系列(专业)代替论文项目的具体名称、衡量标准。
(3)其他人才暂按我省已有规定执行。另外,从2018年起,论文以公开发行的刊物为准,包括:国外索引收录、国内核心刊物、权威报刊、相关学术会议宣读和省级刊物。“公开发行”是指:具有CN(国内统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专业期刊。论文篇数要求除“不作要求”和“不作限制性要求”的情形外,暂按我省已有规定确定。
4、放宽省、市属单位人才专业限制。
《意见》明确,要注重能力,分类破除专业、资历、学历等限制。
(1)放宽省、市属单位人才专业限制。在专业上以相近或相邻专业进行审核,重点考核能否胜任工作,是否符合申报层级的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2)不强调专业对口。对基层、艰苦单位、各类企业、非公组织、自由职业者人才,尽量实现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对口,对少数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对口的,只要学历符合要求,不再强调专业对口,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及以上,实践证明能胜任现专业技术工作即可。
(3)放宽职称台阶要求。对各类企业、非公组织、自由职业者人才,在职称层级台阶上,要尽量实现逐级晋升。对少数总专业年限符合要求,低一级职务每缺一个层级台阶增加1年总专业年限,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4)鼓励公务员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党政机关交流到企事业单位任职的高层次人才,除“以考代评”系列(专业)外,可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专业)层级职称。另外,事业单位编外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享受考核认定职称和评审职称的同等待遇,不受岗位数额限制,获得资格后仍按编外聘用,转为编内人员后任职年限合并计算。各用人单位要与编内人员一并推荐,但在推荐、公示时要说明情况,在报送申报材料时要备注说明。
甘肃省怎样评定职称?职称认定和职称评审有什么区别?
答:甘肃省评定职称有具体的文件规定,主要是按照任职年限、学历、资历、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等来评定职称。
职称认定是已取得了相关职称,当地人社部门职称办根据本人申请或单位申请按照本省的职称《认定办法》对已取得的职称进行认定,认定无问题后,进行重新发文,职称认定完成。职称认定后与本地通过评审的职称同等效用。
职称评审是按照本省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学历、资历、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经过公示无异议就可以取得相应的职称。
甘肃省水利厅副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一、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甘肃水利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水利部印发的《水利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结合全省水利工程的实际,特
制定本条件。
二、本评审条件作为从事水利工程的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生产运行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的依据。其适用范围如下:
(一)科学研究
从事水利、水电、水运工程、水土保持有关基础理论、应用技术科学试验研究、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规划设计
从事流域水利规划、区域水利规划、水利水电勘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概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施工建设管理
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设备安装、施工机械、施工管理、施工监理、建设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生产运行
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生产运行、水利管理、抗旱防汛、水文、水资源、农田水利、农村供水、水土保持、技术咨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水利工程包括陆地水文、水资源规划及利用、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施工等以及相关专业。
四、申报推荐条件
(一)凡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经本单位考核推荐。
(二)学历、资历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
(1)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
(4)中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在县属(不含市、区)乡(镇)属和少数民族州、市、县、乡(镇)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1)研究生班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
(4)中专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在县属(不含市、区)、乡(镇)属和少数民族州、市、县、乡(镇)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25年以上,可申报推荐单位有效、企业有效、兰外有效的任职资格。
3、获得以下学历,经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2)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3)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任职资格;
(4)研究生班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获硕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任职资格。
4、破格评审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按照甘肃省职改办《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执行。
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待遇如何?知情人可以详细说下吗?
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待遇很好:
实力非常强,是甘肃省水利行业唯一甘肃水利部职称评定单位的甲级综合勘察设计单位,具有承担大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规划、设计、科研、咨询、工程监理及工程总承包的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项目很多,设计院进去是讲究实力的,刚进去有点憋,得好好跟着别人做,有个两三年,有技术了,有实力了,可以拿下项目,一般年薪都是十万多,当然设计院的底薪都比较低,但诱人的是甘肃水利部职称评定单位他的奖金。
一、基本情况:
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水利部兰州勘测设计研究院)始建于1958年,经过60年的发展壮大,现已成为主要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规划设计的国家甲级综合性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具有承担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规划、设计、科研、咨询、工程监理及工程总承包的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截止2016年底,全院共有在册正式职工81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31人,占员工总数的77.2%。专业技术人员中,正高级工程师21人甘肃水利部职称评定单位;高级工程师及高级技术职称人员210人;工程师及中级技术职称人员255人。
具有国家颁发的工程勘测综合类、水利行业设计、电力行业(水力发电)设计、工程咨询、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测绘、工程检测等10个甲级资格证书以及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新能源设计两个乙级资格证书。本院经营范围:主营水利水电工程规划设计(含水利、电力行业)、工程咨询、论证研究、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工程测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及工程总承包,兼营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文档印制、物业管理。我院是甘肃省首家通过世界著名认证机构法国BVQI公司颁发的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设计院。专业设置有水文水资源、泥沙、水能规划、水工建筑、水力机械、电气、通信、金属结构、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工程移民、施工概算、经济评价、工业与民用建筑、测绘、工程地质、勘探、试验检测等。
建院以来,先后承担了甘肃省内疏勒河、黑河、渭河等数十条河流的区(流)域规划和引大入秦工程、景泰川电力提灌工程、疏勒河流域综合开发项目、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引洮供水工程、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靖远双永供水工程,以及省外新疆伊犁河南岸扬水灌区工程、青海西宁城区及三县防洪工程、宁夏国土整治等1000余项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同时,参与了引洮供水一期、南水北调中线、新疆引额济乌、深圳东部供水等省内外数十项工程的监理工作。承担的项目遍及甘肃全省和新疆、青海、宁夏、广东、海南、北京、上海、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山西等省、区(市)。在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白俄罗斯等国也拓展了相关业务。
建院以来,始终秉承和发扬“坚持科学、实事求是、认真勘察、精心设计”的理念,努力提高勘测设计产品质量,积极促进技术创新和进步,积淀了丰厚的技术成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技术优势:一是以景泰川电力提灌工程为代表的高扬程、大流量、多级泵站勘察设计技术;二是以引大入秦、引洮工程为代表的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大型跨流域调水工程勘察设计技术;三是以疏勒河流域综合开发为代表的多水库联合调度、密渠网、流量变幅大、建筑物种类数量多的大型灌溉及移民综合开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四是以民勤调水工程为代表的长距离、大跨度穿越沙漠地区工程的勘察设计技术;五是以九甸峡、西流水等工程为代表的复杂地形地质条件下高面板堆石坝勘察设计技术;六是以中小型电站为代表的梯级电站勘察设计技术;七是以疏勒河、黑河、石羊河为代表的复杂水情条件下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及生态治理规划设计技术;八是以新疆伊犁、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为代表的重大国土整治规划设计技术;九是以河西地区太阳能光伏发电及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民勤红沙岗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通渭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天竺松山滩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等为代表的新能源设计技术;十是以舟曲白龙江堰塞河道应急除险为代表的山洪灾害抢险救灾勘测设计技术。
自1978年以来,全院获得厅级以上各类奖项160余项,其中国家级科技进步奖5项,国家优秀设计奖1项。
甘肃省水利厅的厅直单位
甘肃省景泰川电力提灌管理局:属正地级事业性质甘肃水利部职称评定单位的准公益类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甘肃水利部职称评定单位,内设15个处(室)、委,下设90个科级单位,现有在职职工1349人,承担着景电一、二期工程和景电二期延伸向民勤调水工程甘肃水利部职称评定单位的管理和建设任务。主要职责:1.负责景电灌区发展规划、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等的制定及实施工作。2.负责景电管理局工程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3.承担景电一、二期灌溉供水,恢复15.2万亩灌溉供水和向民勤跨流域调水任务。4.负责灌区人畜饮水和灌区公益性生态林灌溉用水。5.负责景电灌区水费征收、使用、管理。6.负责本局劳动、人事、治安保卫和水利执法及安全生产工作。7.负责灌区安全防汛。8.完成省委、省 *** 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它事宜。景电工程是跨省区、高扬程、多梯级、大流量的大Ⅱ型提水灌溉工程。设计流量28.6立方米/秒,加大流量33立方米/秒,兴建泵站43座,装机容量27万千瓦甘肃水利部职称评定单位;建成干、支、斗渠1391条,长2422公里,灌溉面积100万亩,总投资8.56亿元,总体规划、分期建设。
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根据甘肃省人民 *** 《关于疏勒河项目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甘政办纪〔2004〕11号)精神和甘肃省编委《关于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甘机编发〔2004〕2号)、甘肃省编办《关于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意见》(甘机编办函字[2008]4号)精神,2004年6月,将酒泉市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整建制并入甘肃省河西走廊(疏勒河)农业灌溉暨移民安置综合开发建设管理局,组建成立甘肃水利部职称评定单位了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与甘肃省河西走廊(疏勒河)农业灌溉暨移民安置综合开发建设管理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是具有水行政管理职能的流域管理机构和事业性质的准公益类水管单位,地级建制,隶属省水利厅。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建管局)内设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加挂外事科技处牌子)、计划财务处、总工办公室、水政水资源处(加挂水政监察支队牌子)、工程管理处、灌溉管理处(加挂信息化管理中心牌子)、农经开发处(加挂移民安置处牌子)、环境保护处、驻兰办事处、纪委、工会、团委。下设水库电站管理处、昌马灌区管理处、双塔灌区管理处、花海灌区管理处,均为县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685名,其中:公益类岗位事业编制150名,自收自支编制535名。
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是省水利厅直属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是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执法主体,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落实国家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二、拟定我省水土保持配套法规、管理办法,制定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和地方标准;三、实施水土保持行政处罚、监督管理、“两费”征收及方案审批;四、负责编制全省水土保持区划,水土保持防治规划及实施计划;五、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及省上安排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梯田建设、小流域治理等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六、负责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定期发布水土流失公告;七、负责全省水土保持政策研究、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及成果推广等工作;八、承担国家部委及省上安排的其它工作。
甘肃省库区移民办公室: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 *** 关于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全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管理工作的任务、制度和细则并组织实施。2.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协调工作,配合有关地方、部门提出加快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3.负责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淹没实物指标调查安排,库区停建令、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审核审查工作;协调移民建设计划,审批规划内专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监督检查移民安置规划的实施;组织移民安置规划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4.负责全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制定后期扶持工作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实施全省水利水电工程后期扶持规划;负责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后期扶持人口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审批规定规模以上后期扶持规划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后期扶持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的实施。5.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全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审批规定规模以上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的实施。6.负责全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监测评估工作,规划的监测评估;组织对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实施和后期扶持相关规划的稽查和内部审计。7.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8.组织并承担全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干部业务培训工作,办理有关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 事宜。9.承办省水利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甘肃省水政监察总队
甘肃省水利机械化工程公司
甘肃省引洮工程建设管理局
甘肃省水文水资源局:是我省水文行业的主管单位,是负责全省水文水资源的勘测、评价、信息提供等业务技术工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劳动教育、财务、计划、水情、站网测验、水资源、安全监督、监察审计、水文水资源开发中心、地下水勘测队、信息中心、工会、团委、后勤中心等15个部门,下设兰州、酒泉、张掖、武威、定西、临洮、陇南、庆阳、平凉、天水等10个水文勘测局和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管辖着96处水文站、325处雨量站、197眼地下水观测井、203个定点洪水调查断面和120处水质监测点。现有在职职工670人,其中正高级工程师7名,高级工程师64名,工程师115名,助理工程师197名,技术人员73名,工人193名,管理人员21名。 省水文局为全省抗旱防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管理、水资源管理、城市建设、交通能源、国土资源等国民经济建设提供水文水资源技术服务,每年收集水文资料1300站年,历年水文资料累积总数近5万站年。每年定期向社会编发甘肃省水资源公报、河流泥沙公报、地下水通报、水质简报等,先后完成了《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修订本)》、《甘肃省河西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甘肃省水资源调查评价》、《甘肃省地级行政区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及其考核体系》等百余项水资源专题项目,有6项科研成果获得了甘肃省和水利部科技进步奖,30多项获甘肃水利科技进步奖,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水文水资源信息支撑,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甘肃省水利厅工程地质建设公司
甘肃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甘肃省水利厅水利管理局
甘肃省水资源委员会办公室
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中心
甘肃省水利物资供应公司
甘肃省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
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造价与规费中心
甘肃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甘肃省水利厅讨赖河流域管理局
甘肃省水利厅石羊河流域管理局
甘肃省水利厅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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