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高级职称评选比例

兰州高级职称评选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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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级岗位甘肃省职称高级比例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甘肃省职称高级比例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30%以内。

2、一、二级岗位甘肃省职称高级比例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甘肃省职称高级比例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5%

[甘肃省]甘肃工勤职称评定条件,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

2020年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一、岗位条件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3个条件满足其中1个条件即可)。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保12个月。

二、学历、资历要求

1、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即可评中级职称;

2、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

3、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

4、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七年;

5、理工类相关专业中专毕业,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须取得理工类相关专业成人专科学历满一年。(除个别评委会外)。

三、学历破格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1、获得助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取得省部级各类奖项三等奖以上的主要技术完成人(有个人证书);

2、取得与所申报岗位相关的发明专利的专业技术人员;

3、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有期刊号)上独立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四、资历年限计算 ***

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攻读全日制学位等情况,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不含产假、在职脱产进修、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等)需相应扣除。

五、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论文

1、结合本人为主参与的科研项目,独立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总结一篇,字数不少于3000-5000字。

2、专业论文1篇-2篇,字数不少于3000-5000字,并确定一篇为主送论文。主送论文应本人独立撰写的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部分评委会要求发表)

六、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申报专业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科目培训,不少于要求的总学时(公需课、专业课)。

1、公需科目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分面授课时与线上课时,选修课是线上课时。2020年需完成90学时。

2、专业科目根据评委会通知的方式进行学习。

以上学习记录均可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查询。

七、申报材料准备

1、个人真实有效的证件类资料

2、个人真实有效的基本信息

3、本人完成的项目业绩及佐证材料

4、评委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论文

6、继续教育

八、申报时间及评定流程

1、确认申报条件 (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继续教育,论文等)。

2、提供申报材料,整理出申报资料。

3、注册申报,根据各评委会通知时间为准,最早5月份开始。

4、网审,根据各评委会的修改意见修改资料;合格者将被分配受理号。

5、材料装订,根据评委会通知时间地点至受理点进行材料和证件原件的比对。

6、面谈环节。

7、评审结果公示。

8、下载电子证书。

九、职称评审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职称评审这些事,你知道吗?

甘肃省怎样评定职称?职称认定和职称评审有什么区别?

答:甘肃省评定职称有具体的文件规定,主要是按照任职年限、学历、资历、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等来评定职称。

职称认定是已取得了相关职称,当地人社部门职称办根据本人申请或单位申请按照本省的职称《认定办法》对已取得的职称进行认定,认定无问题后,进行重新发文,职称认定完成。职称认定后与本地通过评审的职称同等效用。

职称评审是按照本省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学历、资历、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经过公示无异议就可以取得相应的职称。

事业工勤岗考职称规定

法律分析:1、从编制类型上说甘肃工勤职称评定条件,有工勤编制身份的人员甘肃工勤职称评定条件,是不能参与诸如会计师、统计师、高级讲师、政工师、审计师这些只有事业编制身份的人才可以申报评定的职称;

2、从岗位类型上说甘肃工勤职称评定条件,什么样的岗位批复使用工勤编人员甘肃工勤职称评定条件,主管部门是有规定的。工勤岗位上的人员申报评定职称必须与批复编制时明确的工勤岗位相符。

3、要顺利的申请及参加职称评定,就先弄明白本单位的工勤编涵盖哪些岗位,这些岗位上的人员可以申报评定的职称有哪些。然后,依托这些岗位,选择适合自己的,申请参加相应的评定职称。

法律依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甘肃省教师职称评审条件2022

2022年甘肃省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1.助理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甘肃省职称评定新规内容是什么?

2018年8月2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按系列(专业)修订或制定我省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从2018年起,省上不再统一制定跨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师德、医德等道德品质有问题实行“零容忍”,对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连续考核合格(称职)及其以上间断的”情形对待,即申报当年之前的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关于按系列(专业)修订或制定我省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1、不再统一制定跨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

《意见》明确指出,从2018年起,省上不再统一制定跨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省级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牵头制定本系列(专业)正高、副高、中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重点评价全省作出贡献人才正常晋升、作出突出贡献人才破格晋升职称,省、市、县属单位适当区分。评价条件标准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必须按“作出贡献”来衡量,把基层人才“作出贡献”与省市属单位人才“作出贡献”区别开,按“跳一跳够得着”制定。正常晋升职称的评价条件标准以“作出贡献”来衡量;破格晋升职称的评价条件标准以“作出突出贡献”来衡量,让人才通过不懈努力能达到。品德和能力评价暂以定性评价为主,逐步实现量化评价。业绩贡献条件实行量化评价,可参考甘肃省过去评审标准,体现最新要求;也可实行量化赋分办法,对奖项、荣誉称号、项目等各项业绩通过量化赋分体现出来;还可先将品德、能力、业绩贡献按一定比例实行模块化赋分,再将业绩贡献量化赋分。

2、师德、医德等道德品质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

《意见》指出,要突出品德标准。师德、医德等道德品质有问题实行“零容忍”,对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连续考核合格(称职)及其以上间断的”情形对待,即申报当年之前的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申报造假“一票否决”,对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从2018年职称评审开始,各级职称材料审核部门和评委会工作机构,要实行申报造假、弄虚作假向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报制度,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管理权限,根据或参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逐步纳入国家和全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省上将配套出台职称诚信体系建设政策。杜绝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对各部门、各单位查实的在科技奖项、项目、竞赛等团队合作中,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在职称审核评审中按申报造假对待。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意见》还指出,职称外语(含古汉语、医古文)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对全省申报中、初级职称人才和在基层、艰苦单位人才申报所有层级职称不作要求。对省市属单位申报高级职称人才不作硬性要求,确实需要评价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在职称改革政策调整期暂按以下办法区别对待:

(1)不作论文要求。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暂定为:县以下基层、省市属艰苦单位、全省申报中初级职称的人才。

(2)不作限制性要求。中小学教师、技工院校实习指导教师和藏医药人才,工程技术、艺术、翻译、工艺美术系列申报副高级职称人才,各类企业申报企业有效高级职称的人才,应用型、社会公益性研究、应用技术开发等类型科研人才。前述人才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标志性成果代替论文答辩,包括:高质量工作总结、课题、校本研修、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报告、技术(产品)创新、专利成果、教案、病历等。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在制定的评价条件标准中,要明确本系列(专业)代替论文项目的具体名称、衡量标准。

(3)其他人才暂按我省已有规定执行。另外,从2018年起,论文以公开发行的刊物为准,包括:国外索引收录、国内核心刊物、权威报刊、相关学术会议宣读和省级刊物。“公开发行”是指:具有CN(国内统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专业期刊。论文篇数要求除“不作要求”和“不作限制性要求”的情形外,暂按我省已有规定确定。

4、放宽省、市属单位人才专业限制。

《意见》明确,要注重能力,分类破除专业、资历、学历等限制。

(1)放宽省、市属单位人才专业限制。在专业上以相近或相邻专业进行审核,重点考核能否胜任工作,是否符合申报层级的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2)不强调专业对口。对基层、艰苦单位、各类企业、非公组织、自由职业者人才,尽量实现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对口,对少数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对口的,只要学历符合要求,不再强调专业对口,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及以上,实践证明能胜任现专业技术工作即可。

(3)放宽职称台阶要求。对各类企业、非公组织、自由职业者人才,在职称层级台阶上,要尽量实现逐级晋升。对少数总专业年限符合要求,低一级职务每缺一个层级台阶增加1年总专业年限,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4)鼓励公务员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党政机关交流到企事业单位任职的高层次人才,除“以考代评”系列(专业)外,可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专业)层级职称。另外,事业单位编外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享受考核认定职称和评审职称的同等待遇,不受岗位数额限制,获得资格后仍按编外聘用,转为编内人员后任职年限合并计算。各用人单位要与编内人员一并推荐,但在推荐、公示时要说明情况,在报送申报材料时要备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