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职称证书什么时候开始打印版本
2022年12月19日。根据甘肃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启动发放职称电子证书相关事项的通知显示为2022年12月19日。甘肃省,简称甘或陇,中国省级行政单位之一,位于黄河上游,省会为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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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护士资格证钢印是甘肃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如果是80,90年代的职称证,是可以的。现在都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的。
东莞的一名教师,本科毕业一年,预评中教二级,有哪些要求
晋升条件:
1、晋升高一级职务必须具有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晋升中级以下职务年度考核至少有一个优秀或2个良好,晋升副高级职务至少有2个优秀或3 个良好;
3、教育外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高级职务,其外语、计算机必须合格;
4、具有相应的学历、任职年限及工作业绩条件。
晋升程序:
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本人先向单位申请,单位民主评议推荐并公示无异议后逐级上报区职改办,职改办审核后分别报送评审。高级报省评委会评审,初(除教育、工程)、中级报市评委会评审,初级中教育和工程等比例由区评委会评审。
(一)单位推荐
1、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对照规定晋升条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工作实绩、业务(技术)成果、考试成绩等确定初选名单。
2、单位党组织审查政治思想表现。
3、单位考核推荐小组的年度考核成绩,突出成果、业绩及累计贡献为主定量计分,并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提名。提名人数一般为本次空岗数额的两倍。
4、考核小组对定量计分择优提名的人员进行全面审查,综合评议,然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以定量计分排名,确定向评委会推荐评审对象。推荐人员不得超过本单位空岗数额。考核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人事职改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参加考核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由组织提名,专业技术人员选举产生,考核推荐小组人数为9至1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含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人)不少于三分之二。每次考核推荐时到会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
(二)上级职改部门审核
1、推荐审高级任职资格人员的有关村料由各级人事部门职改部门上报市职改办审查,初审合格的村料,由市职改办推荐上报省厅(局)各系列主管部门审查,其中破格晋升人员除填写有关表格外,应有县区人事职改部门或主管部门的专题报告。
2、推荐评审中级任职资格人员的有关材料须报市职改办审查,其中破格晋升人员的有关材料须报经省职员的材料。由市职改办审核,上报省厅(局)各系列主管部门审查。
3、评审。中、初级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由各系更主管部门或中、初评委会所在部门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包括学科组评议,会议评审等。
4、委托评审。中央、省属在银单位委托我市评审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应有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并报市职改办同意。
(三)、评审时间安排
1、全市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间由市职改办统一规划和安排,每年安排一次。
2、各中、初级评委会所在部门、县区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在规定月份内,确定具体开会日期,并将评审开会时问及时通知各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及早准备评审材料,做好选拔推荐工作,于中、初级评委会会前20天将评审材料报送中、初级评委会所在部门(单位)审核。
3、中、初级评委会所在部门(单位)审核后必须于开会前IO天将初审人员的村料汇总上报市职改办审查。
4、凡需上报到省厅(局)系列主管部问的高、中、初级评审材料,必须在省厅(局)系列主管部问规定报送时间的前1O天报送市职改办审查推荐。超过报送时间的,市职改办将不再受理村料的审查推荐。
四、职称考试
(一)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报名。
2、单位对照报名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在报名表的“单位审核栏”内加注意见并盖章后,向市职改办报名。
3、市职改办审核汇总后向省职称考试中心报名。
4、中央、省属在银单位由人事职改部门直接到职改办报名。
5、所有职称考核按照省职改办文件规定,及时安排,按期上报。
(二)办证
1、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根据合格者取得国家资格,省内有效资格的划分,按专业分级分类统一填写相应的《国家资格证书审批表》、《甘肃省内有效资格证书审批表》一式三份;《领职中、初级资格证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经县区以上单位人事部门或县区人事职改部问审核盖章后统一报到市职改办,由市职改办审核加注意见,到省职改办办理证书。
2、评审职得高、中、初级资格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按不同等级统一填写《领取高、中、初级资格证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经县级以上单位或县(区)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后上报市职改办,由市职改办审查汇总上报省职改办办理证书。其中对评审取得初级任职资格的,由市职改办统一汇总填写《花名册》,报省职改办备案后,仍由省职改办统一办理资格证书。证书办理后,花名册一份存市职改办,一份存省职改办。
3、凡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省内有效专业技术资格具有时效性,实行定期登记注册,注册时问从证书有效期满当月至期满后2个月为止。注册时应由县级以上单位或县(区)人事职改部门按专业分类分级统一填写《甘肃省内有效证书注册登记表》一式三份、《领职初、中级资格证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加注意见后与原资格证书一关上报市职改办审核盖章,最后报省职改办办理注册手续。办证后,注册登记表,一份存本人档案另二份由省、市职改办存档。一办证时间:市职改办对受理的各类各级资格证书的办理,每两月统一办理一次。
(三)办证所需材料
1、评审取得任职资格通知文件及省职称考试中心下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通知文件。
2、有外语条件要求的,要携带外语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3、有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要携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4、有具备规定学历正常晋升的,要带《专业证书》和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5、破格晋升中级人员要带省职改办审查同意上会通知单。
6、军队人员要带省职改办已经审查确认后的评审表。
7、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需交本人近期冠二寸照片四张(注:审批表3张,资格证1张);评审取得资格者办证时需交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注:资格证1张);所有办证人员预交证书工本费 IO元。
(四)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以及评审职得高级资格证书,应须在证书上加盖省职改办钢印;评审取得中、初级资格证书以及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上应加盖市人事局钢印。
(五)市职改办将所有资格证号与《花名册》人员一一对应,装订成册,在《花名册》“备注栏”由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负责人签字领证。
(六)《资格证》丢失后,本人应提交充分证明向省职改办申请补发,并登报声明原证件作废,补证手续和程序也按重新办证的要求办理。
各单位对已评审或考试获得资格人员,应及时填报材料办理资格证书,不得拖延积压,对拖延时问超过三年的,省、市、县(区)职改办不再受理办证申请。
五、工资福利 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暂行规定
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专业技术干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激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进取,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搞好专业技术工作的有力措施。同时,也为专业技术人员续聘、解聘、晋升、奖惩及调薪提供依据。根据人事部人职发[1990]4号文件精神及国务院国发[1993]79号、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3]85号等文件的规定精神,特制定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暂行规定。
一、考核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考核种类
考核分为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及任期考核。
日常考核。是结合平时工作随时进行的考核,是积累和记载日常工作表现、工作成绩和问题,工作数量和质量、出勤等情况的考核。
专项考核。是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某项工作、任务、课题、工程过程中或结束时所进行的阶段性或总结性的考核。
年度考核。每年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的全面综合性考核。一般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
任期考核。专业技术职务任期满后对整个任期中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包括职业道德)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业务知识、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业务水平;
勤:是指工作态度、劳动纪律、勤奋敬业等表现;
绩:是指工作数量、质量、成果(效益)、贡献等业绩。
考核要以工作业绩为主要内容,做到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工作性质和特点,将各项考核指标具体化,力求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情况。
考核的具体办法及定量计分标准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各自特点制定。
四、考核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优秀: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专业技术工作任务,职业道德良好,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和贡献。
良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职业道德好,业务水平高,能较好地完成专业技术工作任务。
称职:能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工作积极,能完成工作任务。
不称职:职业道德和工作能力较差,责任心不强,未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
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部门)同级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0%,良好为15%。不同职务等级人员不互相挤占指标。
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领导,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领导进行考核,优秀、良好指标另列,不占用本单位(部门)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指标。
同级专业技术人员少于5人的单位(部门),其考核优秀、良好的指标可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在较大范围内统一平衡调剂。
专业技术工作成绩显著,获全地、州、市范围或全省业务系统先进个人或本人的专业技术成果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其考核成绩可直接定为优秀,并且不占本单位优秀指标。
获得优秀、良好及不称职的人员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上级可以对考核结果中不适当的人员进行调整。
五、考核机构
(一)各单位(部门)要设立考核委员会(小组),由单位(部门)领导任主任(组长),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委员会(小组)由单位(部门)领导、人事(职改)等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由专业技术人员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委员会(小组)总人数的2/3。
考核委员会(小组)的日常事务由本单位(部门)的人事(职改)部门承担。
(三)考核委员会(小组)的职责:
1.依据上级有关考核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及专业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考核实施办法;
2.指导、组织本单位(部门)考核工作,研究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
3.审定各级职务考核结果及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评语;
4。受理并及时处理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诉。
(四)考核委员会(小组)成员,必须思想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开展考核工作,防止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
六、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被考核者个人写出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
(二)个人汇报或述职。被考核者向考核委员会(小组)提交书面汇报或述职。述职时可吸收同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科以上领导述职时,必须有上级主管部门或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参加。
(三)综合评价或定量计分。考核委员会(小组)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具体考核办法或计分标准,对被考核人进行综合评价或定量计分。
(四)确定考核等级。考核委员会(小组)在全面综合评价或定量计分的基础上,给被考核人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级意见。
(五)反馈。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10日内向考核委员会(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委员会(小组)应及时提出最终复核意见,并书面通知被考核人。
(六)填写鉴定。考核委员会(小组)主任(组长)将考核意见及等级填人考核表。
(七)建立考核档案。将考核材料归档,其中《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存人本人档案。
七、考核结果使用
(一)考核结果是续聘、解聘、晋升的主要依据。
1.任现职以来考核成绩全部称职的,可以续聘原专业技术职务。
2.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在任低一级职务以来考核中获得一次以上优秀或两次以上良好成绩。
3.任现职以来连续3年考核成绩优秀的,可以提前两年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4.当年考核成绩不称职的,解聘其原专业技术职务,暂保留原资格1年。解聘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工资规定执行。若下1年度考核仍不称职,取消其该级任职资格。
(二)按照国发[1993]79号、国办发[1993]85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与工资、奖金挂钩:
1.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国家规定,年终可获得与本人当年12月份工资相同数额的奖金(含津贴部分)。
2.在任期内凡连续两年考核称职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职务工资档次。
3.考核优秀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提前或越级晋升职务工资级别,比例一般控制在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3%以内。提前或越级晋升职务工资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单位提出意见,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地、州、市职改部门审核后,由地、州、市人事部门审批。其中,省直部门及省管工资的中央在甘单位,经主管厅局和省职改办审核后,报省工改办审批。
(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结果也应与本企业的工资、奖金相联系,具体办法由企业制定。
(四)根据省职改办文件规定,考核连续三次优秀或五次良好者,在破格晋升时,可作为达到一项选择条件:外语考试不合格,经组织审查批准,可以不作为否决条件。
八、企事业单位非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按其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
九、加强考核工作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在总结前几年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健全、完善考核制度和具体办法,逐步使考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凡没有进行年度考核或考核不认真、不符合规定的单位(部门),下1年度不能进行新的评聘工作。不参加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新的评聘,其缺少考核的年度不计入晋升高一级职务所需的任职年限。
十、本暂行规定下发后,以前我省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甘肃省职称评定新规内容是什么?
2018年8月2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按系列(专业)修订或制定我省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从2018年起,省上不再统一制定跨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师德、医德等道德品质有问题实行“零容忍”,对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连续考核合格(称职)及其以上间断的”情形对待,即申报当年之前的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关于按系列(专业)修订或制定我省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1、不再统一制定跨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
《意见》明确指出,从2018年起,省上不再统一制定跨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省级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牵头制定本系列(专业)正高、副高、中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重点评价全省作出贡献人才正常晋升、作出突出贡献人才破格晋升职称,省、市、县属单位适当区分。评价条件标准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必须按“作出贡献”来衡量,把基层人才“作出贡献”与省市属单位人才“作出贡献”区别开,按“跳一跳够得着”制定。正常晋升职称的评价条件标准以“作出贡献”来衡量;破格晋升职称的评价条件标准以“作出突出贡献”来衡量,让人才通过不懈努力能达到。品德和能力评价暂以定性评价为主,逐步实现量化评价。业绩贡献条件实行量化评价,可参考甘肃省过去评审标准,体现最新要求;也可实行量化赋分办法,对奖项、荣誉称号、项目等各项业绩通过量化赋分体现出来;还可先将品德、能力、业绩贡献按一定比例实行模块化赋分,再将业绩贡献量化赋分。
2、师德、医德等道德品质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
《意见》指出,要突出品德标准。师德、医德等道德品质有问题实行“零容忍”,对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连续考核合格(称职)及其以上间断的”情形对待,即申报当年之前的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申报造假“一票否决”,对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从2018年职称评审开始,各级职称材料审核部门和评委会工作机构,要实行申报造假、弄虚作假向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报制度,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管理权限,根据或参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逐步纳入国家和全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省上将配套出台职称诚信体系建设政策。杜绝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对各部门、各单位查实的在科技奖项、项目、竞赛等团队合作中,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在职称审核评审中按申报造假对待。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意见》还指出,职称外语(含古汉语、医古文)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对全省申报中、初级职称人才和在基层、艰苦单位人才申报所有层级职称不作要求。对省市属单位申报高级职称人才不作硬性要求,确实需要评价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在职称改革政策调整期暂按以下办法区别对待:
(1)不作论文要求。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暂定为:县以下基层、省市属艰苦单位、全省申报中初级职称的人才。
(2)不作限制性要求。中小学教师、技工院校实习指导教师和藏医药人才,工程技术、艺术、翻译、工艺美术系列申报副高级职称人才,各类企业申报企业有效高级职称的人才,应用型、社会公益性研究、应用技术开发等类型科研人才。前述人才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标志性成果代替论文答辩,包括:高质量工作总结、课题、校本研修、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报告、技术(产品)创新、专利成果、教案、病历等。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在制定的评价条件标准中,要明确本系列(专业)代替论文项目的具体名称、衡量标准。
(3)其他人才暂按我省已有规定执行。另外,从2018年起,论文以公开发行的刊物为准,包括:国外索引收录、国内核心刊物、权威报刊、相关学术会议宣读和省级刊物。“公开发行”是指:具有CN(国内统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专业期刊。论文篇数要求除“不作要求”和“不作限制性要求”的情形外,暂按我省已有规定确定。
4、放宽省、市属单位人才专业限制。
《意见》明确,要注重能力,分类破除专业、资历、学历等限制。
(1)放宽省、市属单位人才专业限制。在专业上以相近或相邻专业进行审核,重点考核能否胜任工作,是否符合申报层级的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2)不强调专业对口。对基层、艰苦单位、各类企业、非公组织、自由职业者人才,尽量实现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对口,对少数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对口的,只要学历符合要求,不再强调专业对口,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及以上,实践证明能胜任现专业技术工作即可。
(3)放宽职称台阶要求。对各类企业、非公组织、自由职业者人才,在职称层级台阶上,要尽量实现逐级晋升。对少数总专业年限符合要求,低一级职务每缺一个层级台阶增加1年总专业年限,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4)鼓励公务员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党政机关交流到企事业单位任职的高层次人才,除“以考代评”系列(专业)外,可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专业)层级职称。另外,事业单位编外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享受考核认定职称和评审职称的同等待遇,不受岗位数额限制,获得资格后仍按编外聘用,转为编内人员后任职年限合并计算。各用人单位要与编内人员一并推荐,但在推荐、公示时要说明情况,在报送申报材料时要备注说明。
甘肃省(全国)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发证机关盖的章是职称办公室吗?
甘肃省职称改革钢印我们这边是加盖甘肃省职称改革钢印的省人事厅印甘肃省职称改革钢印,不过职改办也是人事部门甘肃省职称改革钢印的下属机构,甘肃省职称改革钢印你仔细问问看,只要不影响注册申请,就没有关系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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