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如何改革?

2019年5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甘肃省职称指导意见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技司、科技部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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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意见》出台甘肃省职称指导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答: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2016年,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力争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制定出台《意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激发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措施。

第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近年来,全球科技竞争日趋激烈,科技创新发展面临着新形势新要求,提高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科研人员是关键。要构建有利于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的人才评价制度,引导科研人员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在关键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下功夫。

第三,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对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1986年建立的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聘任制度,对调动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加强自然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逐渐凸显,如评价标准不够科学,“四唯”问题突出等问题,均需要通过改革加以完善。

问:《意见》起草出台的过程是怎样的?

答:按照中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2017年底,我们开展了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起草工作,组织力量开展书面调研和实地调研,多次组织专家论证,听取意见建议,形成了《意见》初稿。

2018年9月,我们就文稿正式征求了各地、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普遍认为,《意见》突出问题导向,改革措施针对性强,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符合自然科学研究队伍实际,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征求意见情况,我们对《意见》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在《意见》起草过程中,中国科学院等科研人员集中的部门贡献了重要力量。

2019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正式印发《意见》。

问:《意见》在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方面有哪些突破?

答:《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在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促进与用人制度有效衔接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改革举措。

一是在完善评价标准方面。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评价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对科研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根据不同类型科研活动特点,将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分为从事基础研究、从事应用研究和从事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的人员三类,分类制定评价标准,实行分类评价。破除“四唯”倾向,淡化学历要求,学历不再是否决项,不具备相应学历可以通过同行专家推荐进行破格申报;淡化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改变片面将论文、著作数量与职称评审直接挂钩的做法,注重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不把奖项、荣誉性称号作为限制性条件。

二是在创新评价机制方面。建立健全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发挥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对特殊人才打破常规,采取特殊方式进行评价。打破户籍、地域、身份等制约,确保民办机构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保障离岗创业或 *** 科研人员评审权利。建立绿色通道,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原创性、颠覆性、关键共性技术突破的,作出重大贡献的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可直接申报评审副研究员、研究员职称。

三是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逐步将自然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市地或符合条件的科研单位,充分发挥科研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减少各类申报表格和纸质证明材料,科研项目、人才支持计划等申报材料中与职称相关的内容,可作为职称评审的参考,为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审“减负”。

问:对贯彻落实《意见》有哪些要求?

答:一是职称制度改革涉及广大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改革工作,建立有效工作机制,确保改革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领域实际抓好改革重点任务的落实。

三是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引导工作,广泛听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回应社会关切,统筹处理好改革推进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引导科研人员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营造共同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

甘肃专技网

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西北师范大学

为甘肃省专技人员提供政策资讯、教育教学、培训服务

[甘肃省]甘肃省职称指导意见,甘肃2020年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一、学院简介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创始于1983年,是经福建省人民 *** 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全国高考统一招生计划,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并于2010年通过教育部高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校地处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厦门软件园三期规划区内),毗邻厦门高铁北站,与 集美大学 、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厦门理工学院等多所高校比邻而居。学校下设商贸学院、管理学院、工学院、艺术与建筑学院、教育学院和信息学院六个二级学院和一个基础教学部,全日制在校生6000多人,教师300余人。教师中拥有省级教学名师和省重点大学教学名师,高级职称者占30%,大多数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双师素质”者达65%。

二、院校层次、性质

我院为国家教育部备案、福建省人民 *** 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全称为“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厦门市 集美大学 城( 邮编361024),学制三年。学生毕业后由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甘肃省职称指导意见;证书种类甘肃省职称指导意见: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三、招生范围与计划

我院在福建省、江西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甘肃省招生,招生计划以上级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四、外语语种

各专业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没有口试要求。

五、招生要求

各个专业均无性别限制。各专业招生时均按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1.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院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实施“阳光高考”招生,录取过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

2.成立监察领导小组,参与招生全过程,确保严格按教育部和省计划部门核定的当年招生计划和学院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

3.如线上生源不足,按各省录取政策规定,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录取 。

4.文史类、理工类根据各个省份高招办的投档模式规则进行录取。

5.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七、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严格按(厦价服[2013] 16号、厦价服[2014] 21号、厦发改收费[2015] 63号)收费标准执行。

1.各专业学费标准甘肃省职称指导意见

(1)市场营销专业每人7500元/年;

(2)应用英语专业8000元/年

(3)电子商务、酒店管理、商务英语、物流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金融管理与实务、财务管理、工程造价、市政工程技术专业每人8500元/年;

(4)室内设计技术、广告设计与 ***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每人9000元/年。

(5)会计电算化、建筑工程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服装设计专业每人9500元/年

(6)动漫设计与 *** 专业每人10000元/年。

(7)通信技术专业每人11000元/年

2.住宿费收费标准: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一类1500元/年(有空调、独立卫生间、阳台)、

3.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精神执行。

(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5)被开除学籍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八.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通过上网的方式查阅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我院招生办网页:网址:

招生办联系 *** :0592-6266777、6263777;招生办传真:0592-6367028

招生投诉 *** :0592-3155003

本章程由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4月2日

甘肃省职称评定新规内容是什么?

2018年8月2日甘肃省职称指导意见,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按系列(专业)修订或制定甘肃省职称指导意见我省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肃省职称指导意见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甘肃省职称指导意见,从2018年起,省上不再统一制定跨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师德、医德等道德品质有问题实行“零容忍”,对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连续考核合格(称职)及其以上间断的”情形对待,即申报当年之前的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关于按系列(专业)修订或制定我省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1、不再统一制定跨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

《意见》明确指出,从2018年起,省上不再统一制定跨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省级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牵头制定本系列(专业)正高、副高、中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重点评价全省作出贡献人才正常晋升、作出突出贡献人才破格晋升职称,省、市、县属单位适当区分。评价条件标准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必须按“作出贡献”来衡量,把基层人才“作出贡献”与省市属单位人才“作出贡献”区别开,按“跳一跳够得着”制定。正常晋升职称的评价条件标准以“作出贡献”来衡量;破格晋升职称的评价条件标准以“作出突出贡献”来衡量,让人才通过不懈努力能达到。品德和能力评价暂以定性评价为主,逐步实现量化评价。业绩贡献条件实行量化评价,可参考甘肃省过去评审标准,体现最新要求;也可实行量化赋分办法,对奖项、荣誉称号、项目等各项业绩通过量化赋分体现出来;还可先将品德、能力、业绩贡献按一定比例实行模块化赋分,再将业绩贡献量化赋分。

2、师德、医德等道德品质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

《意见》指出,要突出品德标准。师德、医德等道德品质有问题实行“零容忍”,对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连续考核合格(称职)及其以上间断的”情形对待,即申报当年之前的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申报造假“一票否决”,对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从2018年职称评审开始,各级职称材料审核部门和评委会工作机构,要实行申报造假、弄虚作假向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报制度,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管理权限,根据或参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有抄袭、剽窃、侵吞甘肃省职称指导意见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逐步纳入国家和全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省上将配套出台职称诚信体系建设政策。杜绝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对各部门、各单位查实的在科技奖项、项目、竞赛等团队合作中,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在职称审核评审中按申报造假对待。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意见》还指出,职称外语(含古汉语、医古文)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对全省申报中、初级职称人才和在基层、艰苦单位人才申报所有层级职称不作要求。对省市属单位申报高级职称人才不作硬性要求,确实需要评价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在职称改革政策调整期暂按以下办法区别对待:

(1)不作论文要求。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暂定为:县以下基层、省市属艰苦单位、全省申报中初级职称的人才。

(2)不作限制性要求。中小学教师、技工院校实习指导教师和藏医药人才,工程技术、艺术、翻译、工艺美术系列申报副高级职称人才,各类企业申报企业有效高级职称的人才,应用型、社会公益性研究、应用技术开发等类型科研人才。前述人才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标志性成果代替论文答辩,包括:高质量工作总结、课题、校本研修、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报告、技术(产品)创新、专利成果、教案、病历等。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在制定的评价条件标准中,要明确本系列(专业)代替论文项目的具体名称、衡量标准。

(3)其他人才暂按我省已有规定执行。另外,从2018年起,论文以公开发行的刊物为准,包括:国外索引收录、国内核心刊物、权威报刊、相关学术会议宣读和省级刊物。“公开发行”是指:具有CN(国内统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专业期刊。论文篇数要求除“不作要求”和“不作限制性要求”的情形外,暂按我省已有规定确定。

4、放宽省、市属单位人才专业限制。

《意见》明确,要注重能力,分类破除专业、资历、学历等限制。

(1)放宽省、市属单位人才专业限制。在专业上以相近或相邻专业进行审核,重点考核能否胜任工作,是否符合申报层级的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2)不强调专业对口。对基层、艰苦单位、各类企业、非公组织、自由职业者人才,尽量实现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对口,对少数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对口的,只要学历符合要求,不再强调专业对口,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及以上,实践证明能胜任现专业技术工作即可。

(3)放宽职称台阶要求。对各类企业、非公组织、自由职业者人才,在职称层级台阶上,要尽量实现逐级晋升。对少数总专业年限符合要求,低一级职务每缺一个层级台阶增加1年总专业年限,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4)鼓励公务员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党政机关交流到企事业单位任职的高层次人才,除“以考代评”系列(专业)外,可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专业)层级职称。另外,事业单位编外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享受考核认定职称和评审职称的同等待遇,不受岗位数额限制,获得资格后仍按编外聘用,转为编内人员后任职年限合并计算。各用人单位要与编内人员一并推荐,但在推荐、公示时要说明情况,在报送申报材料时要备注说明。

兰州财经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之一章 总则

之一条 为了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兰州财经大学肇始于1952年成立的甘肃省人民 *** 行政干部学校;1958年升格为甘肃财经学院,隶属甘肃省人民 *** 领导,实施本科教育;1981年成立兰州商学院,先后隶属原国家商业部、国内贸易部领导;1998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甘肃为主的管理体制;2003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2015年更名为兰州财经大学;2018年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黄河上游甘青宁三省(区)唯一的财经大学。

学校教学、科研、生活设施齐备,占地面积达1700余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8734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70.84万册、电子图书246.86万册,是甘肃省重要的经济管理类文献资料信息中心;体育运动场馆总面积10.81万平方米,共有标准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等训练场所;校舍建筑面积73.01万平方米,现有14栋学生公寓楼,分别在和平、段家滩两个校区;有学生餐厅等,为学生的学习生活、健康成长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现有教职员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26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567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838人;在专任教师中,拥有享受国务院 *** 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优秀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领军人才、教学名师等各类高层次人才。

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本科专业60个,其中金融学等6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统计学、会计学、市场营销等3个专业获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经济学等7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财务管理等16个专业获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会计学等35个专业在甘肃省之一批次招生。招生涵盖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新疆内高班、少数民族预科、艺术类、专升本等多个类别。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8万余人,硕士研究生2000余人,博士研究生25人,留学生72人及继续教育学员4500余人。

学校围绕国家西部大开发、“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等重大战略,形成了以 *** 决策咨询、现代财政、电子、商贸流通、文化产业发展、地 *** 制建设为特色的研究院(所)等科研机构。学校有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科研平台3个,有丝绸之路经济研究院、甘肃省白俄罗斯研究院等11个校级科研机构;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获得甘肃省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学校现有统计学、应用经济学2个甘肃省一流(特色)学科,理论经济学等10个省级重点学科,统计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应用经济学等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工商管理等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甘肃省属高校中最早获得MBA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资格,具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单位资格。近五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224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4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20项,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047篇。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分别与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重视挖掘校地合作资源,校院两级分别同省内外有关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协同创新、合作育人、创业就业战略合作关系。同时,大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英国、法国、美国、白俄罗斯的40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联合建立了“文化教育研究中心”,组建国内首个全日制“1+2+1”项目中美大学实验班,荣获“1+2+1”项目10周年特别贡献奖,被国家外专局列为“西部中青年干部英语强化项目”重点培训基地。

学校经过68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为重点,法学、文学、工学、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构筑起了一个能够满足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财经类应用型人才培养平台。

第三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分别位于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和平校区)和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段家滩校区)。学校名称:兰州财经大学。院校代码:10741。上级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研究生(博士、硕士)、本科。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决议,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由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对招生录取的全程监督。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学科特点和专业内涵;开展招生工作调研;进行人才需求预测;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七条 2020年我校共有60个本科专业面向30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各省(市、区)招生机构的统一安排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按照各省级招生机构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提档比例一般为100%。

第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原则的省(市、区),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录取。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确定录取。

第十一条 实行顺序志愿录取原则的省(市、区),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优先录取之一志愿考生;当控制分数线上之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拒绝录取非之一志愿的考生。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确定录取。

第十二条 江苏省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要求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为BB(含)以上,技术科目合格;投档成绩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投档成绩、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均相同时,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优先录取,理科类考生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政策和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国际课改实验班只录取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对考生录取专业的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各专业无分数级差。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录取专业。如无相关规定,则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确定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已录满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到未录满相关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认可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降)分招生录取政策。对于各种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线投档的考生,在录取和确定专业时按标准分数同等对待。

第十五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区)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 做好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和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 对录取的新生通过 *** 和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八条 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学校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对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执行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原则,进档考生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进档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总分高者优先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以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原则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进档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专业课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愿调剂者,按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报考我校的甘肃中职生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总分相同时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投放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中职对口招生计划、甘肃少数民族预科班等具体招录政策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费、住宿费

(一)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我校普通本科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1.理科类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地理信息科学):4300元/人·学年;

2.工科类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4500元/人·学年;

3.外语类专业:4300元/人·学年;

4.艺术类专业:6500元/人·学年;

5.其他普通本科专业:3800元/人·学年;

6.和平校区住宿费:900元/人·学年;段家滩校区住宿费:700元/人·学年。

(二)“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国际课改实验班:之一学年12000元/人,第二、三学年学费由美方学校收取,每学年学费预估2万美元;第四学年按我校当年录取专业收费标准收取。(甘发改收费[2019]419号)

(三)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期间学费:15000元/人·学年,预科期满转入本科阶段后,按预科招生当年普通本科专业相关学费标准收取学费。(甘价费[2006]120号)

(注:入学报到时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则按省发展改革委最新批复或按规定备案后的标准执行。)

第六章 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贫困生资助

第二十五条 奖学金

在校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

(二)学校奖学金

学校设有学习优秀奖、科技创新奖、外语成绩优异奖、品德优秀奖4项专项奖学金及毕业生奖学金。其中,学习优秀奖学金、毕业生奖学金2000元/人·学年;各专项奖学金奖励金额标准500元/人·学年—2000元/人·学年。

第二十六条 贫困生资助项目

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人·学年、二等2300元/人·学年。学校设有企事业单位(个人)、社会慈善机构等资助的各类助学金。除以上资助项目外,学校还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支持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以地方 *** 牵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全面开展,各省区均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用以解决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及部分生活费。

第二十八条 “绿色通道”制度

新生入校期间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可申请缓交学费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就业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兰州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考生可上网查阅或 *** 咨询招生录取资讯。

学校网址:

联系 *** :0931-5259988

2021年异地高考具备哪些条件?

异地高考,每个省市的具体条件会不同。可参考以下省市关于异地高考的条件:

1、北京

北京“异地高考”需要五证,2014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3年,子女有学籍且已连读初中3年,可参加中职考试录取;后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6年,子女有学籍且连读高中3年,可参加高职考试录取,毕业后可参加升本考试录取。

2、上海

持居住证C证人员子女只能在上海参加中职考试,只有持A证者的子女才可以在上海就地中高考。而根据上海《居住证管理条例》,在该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并参加上海本地社会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可办理居住证C证,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可办理居住证A证。

3、重庆

在重庆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就读;普通高中学生家长(父亲或母亲)还应在重庆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中职学生家长不作条件限制;符合重庆市普通高考其它报名条件。

4、浙江

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过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或符合浙江省流入地初中升高中条件,进入浙江省高中阶段学校学习,并取得在浙江省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符合浙江省高考报名的其它条件,在2013年起可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扩展资料:

除了上海和广东,有23个省份在制定“异地高考”政策时,将最终的目标设定在与省域内考生的考试录取问题上,无差别或无特别限制性对待。这22个省份包括山东、河南、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浙江、江西、湖南、湖北、贵州、安徽、福建、内蒙古、山西、陕西、江苏、广西、云南、四川、重庆、甘肃和海南。

开放异地高考,是为了进一步解决外来务工子女的升学问题,让非户籍地考生享有与本地考生相同的高考资格,使更多外来务工子女能够更好地享受父母务工所在地的教育资源,让非户籍地考生享有与本地考生相同的高考资格。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异地高考

215年中国10大教育新闻?

1、留守儿童及流动儿童问题成焦点

事件回顾:2015年6月9日,在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田坎乡发生了举世震惊的4名留守儿童自杀身亡事件。近年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两个新的教育边缘化群体:被称为“流动儿童”的进城务工农民工的随迁子女,以及他们留在农村家中的孩子——“留守儿童”。后者相对前者“能见度”更低,近一两年才引起广泛关注。据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全国17岁以下流动儿童为3581万,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的37.7%,这两个群体总数约一亿人。据教育部统计,2013年底,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流动儿童1277.17万人,农村留守儿童共2126.75万人,合计为3403.9万人。民间组织发布的相关调查显示,按照留守儿童的总数测算,全国约有1793万农村留守儿童一年只能见父母1~2次;约有921万孩子“一年到头见不到父母”。毕节事件之后,留守儿童问题成为社会焦点,对此及其呈相互转化关系的流动儿童问题也引起广泛讨论。

获选理由:毕节留守儿童的悲剧,意义远远超过了自然灾害和一般的突发事件,也远远超过了毕节市和贵州省;它是一个巨大的社会群体令人不安的悲催缩影,是整体性社会治理失灵的一个爆点。它揭示的,是我国儿童权益保护的缺位,是乡村教育、乡村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失败;需要通过调查、研讨、政策倡导、实际干预等多样化的社会参与,持续地关注留守流动儿童群体并探讨其解决之道。

2、 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事件回顾: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全面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完善机制、城乡一体;加大投入、突出重点;创新管理、推进改革;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是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二是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三是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四是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

获选理由:首次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实现相关教育经费可携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钱随人走”预计将惠及1300多万农民工随迁子女,是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的一项制度创新。此外,3000万以上寄宿制学生、1200万左右民办学校就读学生、500万左右小规模学校的学生、特殊教育学生也将受益。

3、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启动

事件回顾: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指出必须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计划》明确抓好8方面举措:一是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二是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重点支持中西部老少边穷岛等贫困地区补充乡村教师。三是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四是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五是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六是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七是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八是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获选理由: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教育近年来引发关注,师资建设是发展农村教育的重中之重。由于教师老化、难以更新补充,许多村小、教学点处于教育质量低下、难以为继的困境。《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备受期待,能否实现“底部攻坚”还有待实践验证。

4、中职教育免费政策推进

事件回顾: 9月,甘肃省公布《关于积极推进教育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提出从2015年起,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全免学费政策;河南省也从今年秋季学期正式对全省各类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全部免除学费。此外,海南省等中职教育免费政策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从2015年起对公办中职学校在校学生全面实施免学费政策。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上通过的《 *** 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规定,“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

获选理由:尽管关于中职教育的办学效益与免费政策的效果,近年一直存在着质疑和争议,其免费范围与力度仍在不断扩大,今年部分省市进一步推出全面免除学费新政。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必要性毋庸置疑,加大财政投入是为达到该政策目标的基本保障;但也亟需提高中职办学质量,从改革管理体制入手,加强监管评价,解决当前职业学校布局混乱、办学质量低下、校企合作薄弱等诸多问题。

5、校园暴力事件

事件回顾:2015年,校园恶性暴力事件,尤其是女生暴力事件频频曝光。3月,中国女留学生在美国洛杉矶遭同伴绑架被围殴事件震惊华人圈;5月,江西景德镇市乐平市十里岗中学多名女生殴打一女生,连云港广播电视大学一女生遭多名女生剥光衣服殴打并拍照上网;6月,江西省永新县吉安永新初中一群初中女生暴力殴打一女生视频又在网上广为流传;11月,重庆荣昌区法院审理一起女生因太邋遢被宿舍5名室友打成十级伤残案件,同月,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第二中学8年级女生6分钟被同级同学打38记耳光……

获选理由:校园暴力事件虽非一时一地之事,可能是随着 *** 等信息传播渠道扩展、方式多样化而曝光更为频繁,但并不意味着该问题就不需要解决。除对校园暴力问题及其趋势需进行深入研究外,家庭、学校及至社会所付的责任不能缺位,法律干预也有待完善。

6、青少年学业压力与负担问题引关

事件回顾:9月,吉林一名复读女孩因成绩不理想跳楼。11月,河南南阳市一个15岁的初中生竟然猝死课堂。据悉其头天晚上写作业写到12点多,早上6点20分起床。同月,河南鹤壁市山城区一个13岁女孩疑因学习成绩差被亲妈打死。《中国教育报》后续关于孩子睡眠时间的调查讨论显示,6-12岁学生睡眠不足率为74.2%,13-17岁为81.1%,18岁及以上为16.2%;作业成主要“睡眠杀手”。相呼应的是,美国《大西洋月刊》12月号封面报道了“硅谷自杀事件”,称硅谷中心的巴洛阿图从去年10月至今年春天,已有4名高中学生自杀,其中3名是华裔。这些学生成绩优异,有的拿了全A。据该刊记者调查,自杀主要因素是压力:来自父母、老师以及他们自己的压力,不仅要学习成绩优异,在其他一系列活动中也要表现优异;种种压力让这些孩子感到非常劳累、难以胜任、极其孤独。

获选理由:实施“素质教育”、“新教育”……已有相当年头,倡导减负力度也不小,然而青少年学业压力与负担却一直仍是问题。为何减负始终难以实现,学生因学业而猝死、自杀的现象依旧不断,值得我们反思。

7、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事件回顾:9月,人保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此次改革统一了自1986年以来一直施行的中、小学两大职称系列,首次设置了正高级职称,从制度框架、评审标准、评价机制等方面对中小学职称制度进行了整体设计。

获选理由:此次改革旨在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针对现有职称评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非常有针对性的措施。如教师评聘合一的改革,有助于职位和贡献对等,调动优秀青年教师的积极性。校长职级制改革,则是“去行政化”的改革,可以使校长更加关注学校和学生,有利于校长的专业发展。目前农村教师的职称评定相对处于弱势,此次的职称评定改革也提出要向农村教师倾斜。

8、高校腐败与治理问题惹争议

事件回顾:12月初,教育部党组召开视频会,通报近期查处的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常委、院长王次炤为其女违规操办婚宴问题,北京邮电大学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亚和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谷良违规 *** 取酬等问题。11月,中国传媒大学从党委书记到副科长8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违规用车、办公“超标”等问题被“连锅端”式处分的新闻引发热议。据《河南商报》记者粗略统计,十八大以来,仅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高校腐败案件,就有50多起;而今年以来,中纪委共通报涉嫌违纪的高校领导干部32名。从招生录取到后勤基建,从物资采购到科研经费,从校办企业到学术诚信等领域,高校腐败问题和治理失灵的现象不断。6月北大清华两大名校抢生源的闹剧、复旦签确认书而失信未录高考状元,5月复旦大学新版官方宣传片被指抄袭日本东京大学2014年宣传片、7月武汉大学录取通知书被质疑“撞脸”人大等等新闻均折射出此类问题。

获选理由:作为教书育人的更高学府,“象牙塔”中腐败难禁、治理问题频发。然而我们不能见怪不怪,不以为然,而要有危机感和紧迫感,抓住这些事件作为深入改革的契机,将教育腐败和出现问题的重灾区转变为率先改革的实验区,亡羊补牢,开展实质性的制度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教育腐败和治理问题,重建教育的公信力。

9、民间教育创新蓬勃发展

事件回顾:4月,由民间组织自行发起的“LIFE教育创新首届峰会”上,众多自下而上的教育创新案例集中亮相、相互交流。该平台分享了历经一年多调研、专家筛选的来自基层学校、老师、家长、学生、 *** 、企业和公益机构的教育创新案例,包括实施“低控制下的学习”深度学科整合的泉源高中实验班,在农村地区尝试通过“半天授课制”激发学生学习自主性的山西省新绛中学,以培养全人为目标、进行全课程改革并实现跨学科主题式教学的北京亦庄实验小学等。12月,新校长杂志社主办的“中国教育创新年会”、北京师范大学等主办的“中国教育创新成果博览会”也陆续举行。

获选理由:在中国,无论是从国家自上而下的教育改革层面,还是自下而上的局部的非制度化的自主创新和探索层面,教育改革创新正在进入一个非凡的活跃时期。在这个历史性的转折,从满足基本需求到追求好的教育、理想的教育,就意味着我们要走向以人为本的教育,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为生活做准备的教育,为生活重塑教育。民间教育创新的勃发让我们看到新的希望。

10、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

事件回顾:2015年5月,教育部下发《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 *** 职能改变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转变教育管理职能和部署构建“ *** 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新格局正式上路。9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的通知》确定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无锡市教育局、浙江省教育厅、青岛市教育局、重庆市江津区人民 *** 、成都市教育局、克拉玛依市教育局为全国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综合试点单位,乌兰察布市教育局、沈阳市教育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西北大学为单项试点单位。

获选理由:推进管办评分离,构建 *** 、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是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但如何构建 *** 、学校、社会的新型关系、如何将教育管办评分离从纸上蓝图变为现实等问题还需进行深入探讨。

(本文来自21世纪教育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