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昌宁县农业农村局的中高职职称评审在哪里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保山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2年10月25日—26日召开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会议,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如有异议,请向保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科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通讯地址:保山市海棠路东段 邮编:678000

电 话:0875-2122016(保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科)

0875-2122949(保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2年保山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7日

[甘肃省]甘肃农业农村厅职称办电话,甘肃省农业职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农牧厅的领导信息

康国玺

党组书记、厅长

康国玺,男,汉族,1959年12月出生,甘肃古浪人, *** 党员,1982年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甘肃省农牧厅党组书记、厅长。

主持全面工作,主管厅人事劳动处和财务资产管理处。

刘志民

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刘志民,男,汉族,1956年10月生,甘肃夏河人, *** 党员,1974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甘肃省农牧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负责机关政务协调、农业产业化、草原、农民体协、机关后勤服务方面的工作;负责厅属企业及改制企业后续管理、农业杂志社改制、农业志编纂方面的工作;负责厅刘家坪住宅小区和兰州华陇家禽育种公司“荣安居”小区基建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厅系统“双联”工作;负责牧民定居工程和民族宗教统战方面的有关工作。分管厅办公室、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处、省农产品加工管理办公室、草原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省草原监督管理局、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协助康国玺同志分管厅人事劳动处。

阎奋民

副厅长

阎奋民,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于内蒙古乌拉特前旗,籍贯山西左云,中国民主同盟盟员,1986年8月参加工作,农学学士(畜牧专业)、公共行政与管理硕士,副研究员。现任甘肃省农牧厅副厅长。

负责农业政策法规、离退休干部、农业机械化方面的工作。分管厅政策法规处、老干部管理处、省农机局和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局、省农机监理总站、省农业机械鉴定站、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协助刘志民同志负责厅系统“双联”方面的工作。

尹昌城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尹昌城,男,汉族,1957年4月生,甘肃兰州人, *** 党员,1980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现任甘肃省农牧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审计、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群、行风监察、效能风暴、先锋引领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面的工作;负责厅平凉路507号危楼拆建和排洪南路59号焦家湾库房开发方面的有关工作。分管厅审计处、机关党委(工会、团委、妇联)、驻厅监察室。

韩临广

党组成员、副厅长

韩临广,男,汉族,1962年10月生,甘肃临洮人, *** 党员,1983年8月参加工作,甘肃农业大学农学系毕业,农学学士。现任甘肃省农牧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负责农产品市场与经济信息、发展计划方面的工作;负责“3341”项目、“365”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分析预测和农民收入倍增计划方面的工作;负责农业行业扶贫、农村城镇化和藏区社会发展方面的工作。分管厅市场信息处、省农产品营销管理办公室、发展计划处、省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和厅会计核算中心、省农业信息中心、省秦王川农业高科技产业开发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省农业工程规划院。协助康国玺同志分管厅财务资产管理处。

姜良

党组成员、副厅长

姜良,男,汉族,1956年2月生,甘肃山丹人, *** 党员,1980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现任甘肃省农牧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负责农业国际合作、畜牧、兽医方面的工作。分管厅外经外事处、畜牧处、省兽医局(省饲料工业办公室)和省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省畜牧兽医研究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畜牧业产业管理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蜂业技术推广总站、省家畜繁育中心、省绵羊繁育技术推广站。

妥建福

党组成员、副厅长

妥建福,男,东乡族,1962年11月生,甘肃临夏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入党,西北民族学院医疗系毕业,本科学历,医学学士学位;兰州大学民族学专业研究生结业。现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委员会委员,甘肃省农牧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负责农村经营管理、渔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负担监管方面的工作;负责休闲农业及农村文化产业有关工作。分管厅农村经营管理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研究室、渔业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和省农村经济管理总站、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水产研究所、省渔业技术推广总站。

杨祁峰

党组成员、副厅长

杨祁峰,男,汉族,1959年9月生,甘肃武威人, *** 党员,1976年3月参加工作,甘肃农业大学农学系毕业。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现任甘肃省农牧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负责农业科技教育、农业环保、农村能源、农民培训、种植业方面的工作。分管厅科技教育处、省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种植业管理处和省种子管理局、省农村能源办公室、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省农民教育培训监督管理中心、省植保植检站、省农业节水与土壤肥料管理总站、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省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省果业管理办公室)。

周邦贵

党组成员、省兽医局局长

周邦贵,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甘肃民勤人, *** 党员,1984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甘肃省农牧厅党组成员、省兽医局局长。

主持省兽医局全面工作。

祁全银

副巡视员

祁全银,男,汉族,1953年12月生,甘肃景泰人, *** 党员,1972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现任甘肃省农牧厅副巡视员。

协助尹昌城同志负责厅平凉路507号危楼拆建和排洪南路59号焦家湾库房开发方面的工作。协助妥建福同志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工作。

程浩明

副巡视员

程浩明,男,汉族,1956年12月生,甘肃民勤人, *** 党员,1981年8月参加工作,兰州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现任甘肃省农牧厅副巡视员。

协助刘志民同志工作,侧重分管农牧业产业化和厅属改制企业后续管理方面的工作。

杜永清

副巡视员

杜永清,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甘肃天水人, *** 党员,1985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甘肃省农牧厅副巡视员。

协助刘志民同志工作,侧重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 *** 、民族宗教统战方面的工作。

梁仲科

总经济师

梁仲科,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甘肃庆阳人, *** 党员,1982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甘肃省农牧厅总经济师。

协助杨祁峰同志工作,侧重负责种植业方面的工作。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一、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 *** 和联系方式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 *** 为0931-4674246,该校联系地址为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25号、邮编为730020、联系邮箱为gnzyzb@126.com。

二、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座落于金城兰州,始建于1907年(光绪33年)兰州道彭英甲创建甘肃农业农村厅职称办 *** 的“甘肃官立农林学堂”,是一所经甘肃省 *** 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甘肃农业农村厅职称办 *** 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迄今已有110多年办学历程。现为全国职业教育种植类专业示范学校、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全国高等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全国成人教育先进单位、中国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单位、中国职业技术学会农业与农村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甘肃省十大杰出职业院校、甘肃省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甘肃省乡村干部培训基地、甘肃省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基地、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建有本部、和平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280亩,校舍建筑面积约13.2万平方米。设有农业技术系、园林工程系、畜牧兽医系、经济管理系、食品化工系和思政课教学部6个系(部)、职业教育研究所和作物育种研究所2个教科研机构、1个职业技能鉴定所;新建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2个二级学院。开设农业技术、园林工程、环境工程、畜牧兽医、食品药品、财经等6大类专业(群)29个专业。建成省级职业院校骨干专业2个、省级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高校特色专业5个,建立甘肃农业农村厅职称办 *** 了园林工程技术、环境检测技术等4个现代学徒制专业。现有12个实训中心65个专业实训室,135处校外实习基地。与35所中职、3所应用型本科协作构建中高本贯通体系,与东部地区多个高职院校建立甘肃农业农村厅职称办 *** 了东西部协作关系。

学院现有教职工24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90名,享受 *** 特殊津贴2名,省级教学骨干和教学名师6名。建有省级名师工作室1个、大师工作室2个;省级高校教学团队4个;院级“双师型”教学团队5个;院级作物育种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引进甘肃农垦等大型行业企业专家和能工巧匠23名。全日制在校学生4700余人。

甘肃省人事厅职改办 *** 是多少

职称管理处(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甘肃农业农村厅职称办 *** ;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资格考试制度、执业资格制度甘肃农业农村厅职称办 *** ;统筹协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标准;负责全省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和正高级工程师甘肃农业农村厅职称办 *** 的评审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

地址甘肃农业农村厅职称办 *** :兰州市皋兰路78号兴业大厦6层

*** :0931-8824661

2022年农业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证书打印时间

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16 来源: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人社字[2022]6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甘肃农业农村厅职称办 *** 我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地址

(一)高级职称申报材料

农业技术副高级(含基层农业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8月1日-8月15日。工程技术副高(含基层工程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8月22日-9月15日。中小学教师高级(含基层中小学高级)、中专教师高级、卫生技术副高(含基层卫生正、副高级)、新型职业农民高级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另行通知。经济副高级和基层统计高级职称的申报时间待国家公布考试成绩和分数线后确定,申报通知请关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其他系列申报材料时间由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确定,请及时登陆互联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实行“考评结合”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大数据、档案等职称申报评审时间,按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有关通知执行。

申报人员的资格证书、聘书(聘任文件)、继续教育证书、年度考核、论文著作、表彰奖励、业绩表现等材料均提供复印件,不再提供原件。

农业技术副高级(含基层农业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代表性成果,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超期的不予受理甘肃农业农村厅职称办 *** ;工程技术副高(含基层工程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代表性成果,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5日,超期的不予受理;卫生技术副高(含基层卫生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代表性成果,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5日,超期的不予受理。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

报送地址:工程技术、农业技术、经济专业、大数据副高级以及基层工程、基层农业、基层统计正、副高级职称材料受理地址为: 市 *** 办公楼B107房间,联系 *** :5513165。

以上所有相关申报材料由各呈报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二)中级职称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11月1日-11月19日;

报送地点:市 *** 办公楼B107房间;

联系 *** :5513165。

(三)初级职称申报材料

报送时间:10月9日-10月20日;

序号 初级评审委员会名称 呈报部门 联系 ***

1 滕州市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住建局 5583229

2 滕州市农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农业农村局 5523171

3 滕州市药品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 5593069

4 滕州市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教体局 5514029

5 滕州市新闻专业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融媒体中心 5516032

6 滕州市图文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局 5514925

7 滕州市艺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8 其他 人社局 5513165

(四)初、中级定职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认定模块填报。  

报送时间:10月21日-29日;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市 *** 办公楼B107房间;

联系 *** :5513165。

(五)根据市人社局《关于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滕人社发[2019]29号)要求,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机械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定职和高级职称的审核申报工作。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市直部门(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通过各市直部门(单位)申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员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所属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自由职业者、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镇街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4.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 *** 援青人才、扶贫协作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见附件1)。

(二)申报评审条件

1.各系列(专业)评审标准条件请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查询。

2.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 *** ( *** )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现贯通的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流程与专业技术人员一致。

3.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4.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5.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 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等8个职称系列和我省统一“以考代评”的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 *** 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8个职称系列(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对国家或我省统一实行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的会计、统计、审计、经济、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物流工程等9 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须参加国家或我省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6.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重要参考。

7.对经省级相关部门认定,作出突出贡献的卓越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纳入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通道。

8.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 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字〔2022〕27号),在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已完成规定学时的,数据将进行自动对接。

三、审核要求

(一)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申报人员、单位、主管部门均需进行注册、登录,填报个人申报材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逐级进行审核。各系列级别职称申报材料的 *** 数据申报与纸质材料报送同步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淡化论文奖项数量,填报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课题、专利及奖项数量分别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总数不超过15件。

2001年以后取得的学历需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认证后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需提供原件;2001年以前取得的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丢失的人员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在“诚信承诺书”栏目签署本人姓名及日期,禁止他人代签,承诺网上提报的材料真实有效,同时提交由系统导出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原件。申报人员应及时登陆职称评审系统个人账户查看网上申报进度,如需修改应按照要求及时修改上传,逾期不再受理。

(二)单位审核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要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 *** ,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所在单位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如发现实际情况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对申报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 *** 和线下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签字盖章,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

四、公示及发文发证

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及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组建单位官方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按程序确认或核准备案,及时行文公布,职称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五、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申报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受理 *** 主要由用人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

农业技术人员怎样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级

1、分为教授级高级农艺师、高级农艺师、农艺师、助理农艺师

2、参加外语、计算机考试并获得合格证

3、公开发表论文(按照申报级别),确定论文数量

4、获取人社厅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表并填写

5、申报通过资格审查

6、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