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财政厅的内设机构
甘肃省财政厅设20个内设机构甘肃省财政厅职称评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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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的起草;承担财政信息、宣传、新闻发布、 *** 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文电、机要、 *** 、安全保密、档案和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
(二)综合处(条法处)。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拟订全省 *** 非税收入政策,并监督检查政策落实;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标准核定;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财政法规草案的拟订,审核其甘肃省财政厅职称评审 *** 他法规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承担财政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三)税政处。
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组织实施税制改革政策;行使赋予地方的税收管理职能,拟订相关税收政策调整建议;组织开展税源调查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拟订调整甘肃省财政厅职称评审 *** 我省企业关税税目、税率的意见建议;承办甘肃省财政厅职称评审 *** 我省企业提出的税收减免、退库、出口退税建议;承担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预算处。
拟订全省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汇总年度全省财政预算;负责省级部门预算审批、调整工作;承担省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负责省对市县的转移支付工作,指导市县财政预算管理和改革工作;拟订全省 *** 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五)市县财政管理处。
参与拟订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意见建议;负责省对市州及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指导市县完善对下的财政管理体制;审核、汇总市县年度预算;参与办理省对市县年度决算、结算及全省决算汇审工作;监督检查省级下达市县各类专项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以及主要政策的落实情况,组织进行绩效评价;指导市县地方 *** 性债务管理工作。
(六)国库处。
负责财政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负责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调度拨付财政资金;统一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承担 *** 会计管理及总会计核算工作;组织编审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财政国库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国家金库甘肃分库业务;承担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管理 *** 债券发行、兑付、核算相关工作。
(七)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
拟订全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负责省本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并将资金及时解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组织实施全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征收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全省财政票据;开展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承担全省非税收入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指导全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八) *** 采购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 *** 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执行全省 *** 采购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全省 *** 采购工作;负责拟订全省 *** 采购目录;承担全省 *** 采购信息发布、统计评价工作;承担省级 *** 采购资金结算工作;承担省级 *** 采购专家库的建立、管理工作;指导全省 *** 采购工作。
(九)行政政法处。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制定省级一般性支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党政、政法机关经费保障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教科文处。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执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则,拟订有关教科文事业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省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有关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一)经济建设处。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拟订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地方债券等投资;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十二)农业处。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拟订全省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和办法,管理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和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三)社会保障处。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编制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四)企业处(地方金融处)。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贯彻落实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等财务制度;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负责省本级和指导地方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承担全省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工作;承担资产评估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合并、终止的审批及管理工作;负责省属金融机构国有资产与财务监管,参与省属金融机构改制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拟订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制度和办法;拟订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编审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决算;承担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工作;承担与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等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十六)国际处。
负责全省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 *** 贷(赠)款业务;审批和管理省级外事经费、偿债资金、还贷准备金等专项资金及非贸易外汇;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全省财政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及与国外贷款项目有关的出国(境)学习培训工作。
(十七)信息管理处。
制定全省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和预算;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实施规范、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承担财政业务专网、应用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财政 *** 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编制信息化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监督资金使用;制定信息技术培训计划。
(十八)会计处。
组织实施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管理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承担高级会计师评审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承担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合并、终止的审批及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
(十九)财政监督检查局。
拟订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指导全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直属及归口管理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因公因私出国出境政审工作;承担厅机关和直属及归口管理单位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厅系统离任审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各地财政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内部监督工作;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
2021兰州中级会计职称报名3月31日截止
【导语】2021兰州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在2021年3月15日至31日,符合条件的考生都是可以进行考试报名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采取采用 *** 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的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付费,今天带大家来了解一下2021兰州中级会计职称报名相关情况,接下来就来具体看看吧。
1、考试报名、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31日;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31日,系统关闭后终止报名及缴费。
2、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方式为考后审核
(1)符合报名条件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以前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须先登录“甘肃省财政厅网站-甘肃会计专栏”,进入“甘肃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审核通过需1-2个工作日。
(2)已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报名”专区,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报考人员必读事项》及《公告》,并在网上报名承诺书上签署确认同意,视同本人已知悉并符合报名条件,选择相应省、市、报名点,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上传“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审核通过的照片,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妥善保管,切勿丢失。
(3)报考人员打印信息表后,自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
(4)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于2021年8月20日起至本人参加考试当日止,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5)财政部将于2021年10月20日前公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甘肃省财政厅网站”查询。成绩合格人员于2021年11月5日前,持报考人员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兰州户籍报考人员应出具在兰工作、生活、上学的有效证明(如:工作单位证明、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学生证等),到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核确认通过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审核报名条件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请报考人员按照报名条件和有关要求,慎重决定报名和缴费。现场审核确认的具体时间届时将在“兰州市财政局官网”公布。
(6)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当年度全科合格或连续2个考试年度全部科目合格,且报名条件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关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栏”或“兰州市财政局官网通知公告栏”领证通知,办理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3、收费标准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发改价格〔2019〕729号)文件批复,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4、人事(职改)部门资格审查
各县区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在上报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前,人事(职改)部门要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汇总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要予以纠正。
5、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
6、其他注意事项
(1)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诚信报考。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的规定,取消考试成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为严肃考试纪律,全国会计考办和我省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于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3)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持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丢失,可向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4)需要收费票据的报考人员,可凭缴款识别码登录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自行网上打印票据。
(5)报考人员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请到本人所选择的报名点进行审核,单位统一办理的请开具单位介绍信,审核报名条件和相关材料未通过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现场审核确认的具体时间届时将在“兰州市财政局官网”公布,现场审核点地址和联系 *** 见附件。
(6)各县区会计管理机构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报考人员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依照报考条件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时审核及成绩公布后的现场审核确认工作。
关于2021兰州中级会计职称报名相关事项,就给大家说明到这里了,中级会计职称报考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所在地报名,无工作单位的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现阶段希望大家远离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误区,按照一定的学习 *** ,认真进行备考复习。
2013年甘肃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① 2015年甘肃省卫生系统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的通知
评审结果公示可以上你们当地的卫生网或者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职称论文发表咨询我头像
② 甘肃省副高评审条件
中级职称5年以上,英语、计算机考试通过,两篇文章
③ 甘肃省工程技术系列评审高级职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甘肃地区的高级职称申报的材料大体包括以下几种:
1、中级职称证、原件复印件。
2、高级职称申报表。
3、各类高级职称所要求的成绩证明(如计算机、英语)
4、部分要求学位学历证。原件复印件
5、所发表的行业论文(要注意要求的级别,省部级以上或省部级以上核心期刊)
6、同行评议表
7、各类获奖证明
8、其它要求的材料
④ 2019年甘肃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未通过,第二年能审报吗
2019年甘肃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未通过,第二年可以继续申报。今年未通过,说明你的内条件还不充容足,只要你在今年的职称评审中没有违规没有被举报,那就从现在开始积极努力,只要明年你们单位还有高级职称名额,你就可以申报。加油吧!
⑤ 甘肃省基层中小学都师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
甘肃省基层中小学都师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的标准,一般中小学老师评职称的话都会给你下发通知的,你可以仔细看一下你们的通知。
⑥ 甘肃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甘肃工程类职称分为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副高级职称和高级职称。
评审条件是
(一)、高级工程师 :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甘职改办函字(2010)第47号《甘肃省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硬化条件》等文件规定,
研究生毕业要满八年
本科毕业要满十年
大专毕业要满二十年
同时任工程师要满五年,作为之一作者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并具备相应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二)工程师 (中级职称):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省职改办各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规定关于工程师的任职条件,
研究生毕业要满三年
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要满五年
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要满七年,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十五年
同时任助理工程师满四年,并提交一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
(三)助理工程师: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要有工程类专业毕业证,且中专毕业要满五年,大专毕业要满三年、本科毕业要满一年。
常见误区
现在常见的评审职称多以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和中级职称(工程师)为主,初级职称和中级职称是各省通用的证书,所以评审条件也是以各省人社厅下发文件为依据,甘肃省中级职称评审条件是要求初级职称满四年,有很多朋友只是看到了中级职称评审条件是本科毕业满五年,大专毕业满七年,并未注意到还是需要初级职称的,并不是说比如本科毕业五年就可以直接评审中级了。
⑦ 甘肃省医学卫计委晋升副高必须要有科研成果奖吗
甘肃省人事厅职改办 *** 是多少
职称管理处(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资格考试制度、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协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标准;负责全省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和正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
地址:兰州市皋兰路78号兴业大厦6层
*** :0931-8824661
甘肃省财政厅在哪?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 城关区东岗西路696号
*** :(0931)8891224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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