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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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人社发[2010]47号

各市州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各企业集团人事处,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现将《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印发,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和选拔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根据我省实际,制定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学历、年限

1、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能胜任副高级职务,可转正定职,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2、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4、高校教师、中专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以外的其他系列,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5、高校教师、科研人员、中专教师、高中教师、技校理论课教师以外的其他系列,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少数民族卅I(含州、1)以下和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允许申报评审小范围有效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论文

任中级职务以来,作为之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在1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中撰写3万字以上,可视为已达到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要求。刊物级别认定按照《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外语

外语要求按《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7)18号文件)执行。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文件)执行。

(五)年度考核

担任中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均应达到“称职"或“合格”以上。

(六)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达到我省规定继续教育学时,并在《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复核验印的。

二、业绩条件

任中级职务以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了本职工作任务,并达到下列两类业绩中的一类:

(一)达到下列条件中1项

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建筑工程装饰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优秀设计奖一、二等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三等奖,省优秀设计三等奖,地厅级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一、二等奖。

2、作为定额内人员,获国家级社会科学奖、教学成果奖、完成的作品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省敦煌文艺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社会科学更高奖一、二等奖,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省敦煌文艺、省社会科学更高奖三等奖,省教育厅教学成果奖。

3、作为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的工程项目获国家优质212程“鲁班奖”、省优质工程“飞天金奖"。

4、被评为省部级劳动模范、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或获得省委、省 *** 、国家部委授予的专业技术52作先进称号。

(二)科研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中3项,其他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中2项,其中,第l至10项必须达到1项。

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三等奖、省优秀设计三等奖、地厅级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一、二等奖;或获省级优秀新技术、新产品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市州、厅局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三等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县(市、区)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

2、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敦煌文艺、省社会科学更高奖三等奖,省教育厅教学成果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市州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

3、作为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的工程项目获省优质工程“飞天奖"1项,或市州优质工程奖(如白塔奖、麦积奖等)2项。

4、作为前2名,完成列入国家部委和省科技、计划、工业、建设部门计划下达的科研、工程、技术改造、技术推广等项目1项,或可行性研究2项,通过省直厅局或市州科技、计划、工业、建设部门鉴定、验收(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并取得显著效益。

5、作为前2名,完成末列入省计划的科研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计、新工艺、新品种等开发项目,通过省直厅局或市州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验收(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并获得新增利税30万元以上(附单位缴款收据和税务部门税单)的经济效益;或获市州优秀新技术、新产品奖。

6、本人(第1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实施后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本人(第1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

7、作为前2名,完成了列入省部计划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l项,并经省部级鉴定验收(含阶段性鉴定验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8、作为前2名,制定了由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国务院部委颁布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国家、部门、地方计量检定规程1项。

9、独著、第1作者正式出版了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或主编(排名之一)公开出版了本专业全国性或省级教材l部。合作完成专著或译著的,本人累计完成10万字以上(在1部著作中不少于6万字);合作完成教材的,本人累计完成20万字以上。

10、独著、第1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署名为准),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专刊、副刊、专辑,下同)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l篇以上;或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11、本人或本人为之一完成人完成的成果,包括本人作为主要指导老师(第1名)指导团队和学生经组织同意参加竞赛,在全国本专业竞赛、考评中取得名次或获奖;在全省本专业竞赛、考评中取得前3名、或获一、二等奖,或获三等奖2人次;在市州本专业竞赛、考评中获一等奖(或前2名)2人次。

12、获市州或厅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市州党政机关授予的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省直厅局授予的全省本系统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或2次获县委县 *** 授予的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市州直属局授予的本系统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

13、担任省级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或正、副秘书长5年以上;或担任全国本专业学会理事5年以上;或受聘为省级学术刊物编委3年以上;或受聘为国家级学术刊物编委。

第二类条件中第1、2、3条每达到l次就计算为达到1项条件,第4—13条每条计算够l项后,超过部分不得累计计算。同一成果(项目、著作、译著、教材等)获奖、通过鉴定验收、公开出版、效益显著等,只能计算1次,不得重复计算。

三、破格晋升

学历或··资历(包括专业工作年限和任低一级职务年限)虽达不到规定要求,但本专业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可按《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破格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本条件适用于未制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条件的系列(专业)。

五、本评审条件从2010年7月1日起实行。由甘肃省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以前有关文件和本评审条件不一致的,均按本评审条件执行。

[甘肃省]甘肃职称改革18号文件,甘肃职称新办法

甘肃省2022年职称评审政策

一、时间步骤

2022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8月下旬开始甘肃职称改革18号文件,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开启时间为8月25日24时,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24时,全省评审工作于12月31日前完成。

(一)安排部署。按照《2022年度甘肃省高级职称评审计划》(见附件1)安排,各行业主管部门(高评会组建单位)于2022年8月25日前下发本系统年度评审工作通知(含中级评委会),对评审范围和层级(委托评审情况)、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评委会召开时间等具体事项作出具体安排。评审工作通知报省职改办备案。

(二)个人申报。9月30日前,申报人需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职称申报管理”模块完成网上申报(具体操作 *** 见信息系统“职称培训”模块《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职称使用说明书(申报人版)》)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中级职称同步进行,务必在9月30日截止时限内完成个人申报。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组织所属专业技术人才错峰申报,对申报材料随报随审,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0日前提交上一级审核部门审核。

(四)部门审核。审核部门原则上在评委会公布甘肃职称改革18号文件的接收材料截止期限5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并提交评委会工作机构审核。

(五)答辩评审。各高评会工作机构(含自主评审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于12月20日前(各级职改部门材料联审、抽查应在评委会召开5日前完成)组织召开职称答辩评审会议。原则上不得推迟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时间的,应书面征得省职改办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公示发证。评审会议结束后,由各评委会工作机构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和线下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原则上于12月31日前单独或联合各级人社部门印发职称资格文件,同时在信息系统完成电子证书用印工作。评审通过获得职称人员可在信息系统“职称申报管理”模块登录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甘肃省职称评定新规内容是什么?

2018年8月2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按系列(专业)修订或制定我省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从2018年起,省上不再统一制定跨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师德、医德等道德品质有问题实行“零容忍”,对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连续考核合格(称职)及其以上间断的”情形对待,即申报当年之前的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关于按系列(专业)修订或制定我省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1、不再统一制定跨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

《意见》明确指出,从2018年起,省上不再统一制定跨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省级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牵头制定本系列(专业)正高、副高、中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重点评价全省作出贡献人才正常晋升、作出突出贡献人才破格晋升职称,省、市、县属单位适当区分。评价条件标准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必须按“作出贡献”来衡量,把基层人才“作出贡献”与省市属单位人才“作出贡献”区别开,按“跳一跳够得着”制定。正常晋升职称的评价条件标准以“作出贡献”来衡量;破格晋升职称的评价条件标准以“作出突出贡献”来衡量,让人才通过不懈努力能达到。品德和能力评价暂以定性评价为主,逐步实现量化评价。业绩贡献条件实行量化评价,可参考甘肃省过去评审标准,体现最新要求;也可实行量化赋分办法,对奖项、荣誉称号、项目等各项业绩通过量化赋分体现出来;还可先将品德、能力、业绩贡献按一定比例实行模块化赋分,再将业绩贡献量化赋分。

2、师德、医德等道德品质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

《意见》指出,要突出品德标准。师德、医德等道德品质有问题实行“零容忍”,对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连续考核合格(称职)及其以上间断的”情形对待,即申报当年之前的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申报造假“一票否决”,对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从2018年职称评审开始,各级职称材料审核部门和评委会工作机构,要实行申报造假、弄虚作假向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报制度,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管理权限,根据或参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逐步纳入国家和全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省上将配套出台职称诚信体系建设政策。杜绝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对各部门、各单位查实的在科技奖项、项目、竞赛等团队合作中,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在职称审核评审中按申报造假对待。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意见》还指出,职称外语(含古汉语、医古文)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对全省申报中、初级职称人才和在基层、艰苦单位人才申报所有层级职称不作要求。对省市属单位申报高级职称人才不作硬性要求,确实需要评价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在职称改革政策调整期暂按以下办法区别对待:

(1)不作论文要求。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暂定为:县以下基层、省市属艰苦单位、全省申报中初级职称的人才。

(2)不作限制性要求。中小学教师、技工院校实习指导教师和藏医药人才,工程技术、艺术、翻译、工艺美术系列申报副高级职称人才,各类企业申报企业有效高级职称的人才,应用型、社会公益性研究、应用技术开发等类型科研人才。前述人才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标志性成果代替论文答辩,包括:高质量工作总结、课题、校本研修、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报告、技术(产品)创新、专利成果、教案、病历等。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在制定的评价条件标准中,要明确本系列(专业)代替论文项目的具体名称、衡量标准。

(3)其他人才暂按我省已有规定执行。另外,从2018年起,论文以公开发行的刊物为准,包括:国外索引收录、国内核心刊物、权威报刊、相关学术会议宣读和省级刊物。“公开发行”是指:具有CN(国内统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专业期刊。论文篇数要求除“不作要求”和“不作限制性要求”的情形外,暂按我省已有规定确定。

4、放宽省、市属单位人才专业限制。

《意见》明确,要注重能力,分类破除专业、资历、学历等限制。

(1)放宽省、市属单位人才专业限制。在专业上以相近或相邻专业进行审核,重点考核能否胜任工作,是否符合申报层级的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2)不强调专业对口。对基层、艰苦单位、各类企业、非公组织、自由职业者人才,尽量实现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对口,对少数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对口的,只要学历符合要求,不再强调专业对口,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及以上,实践证明能胜任现专业技术工作即可。

(3)放宽职称台阶要求。对各类企业、非公组织、自由职业者人才,在职称层级台阶上,要尽量实现逐级晋升。对少数总专业年限符合要求,低一级职务每缺一个层级台阶增加1年总专业年限,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4)鼓励公务员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党政机关交流到企事业单位任职的高层次人才,除“以考代评”系列(专业)外,可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专业)层级职称。另外,事业单位编外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享受考核认定职称和评审职称的同等待遇,不受岗位数额限制,获得资格后仍按编外聘用,转为编内人员后任职年限合并计算。各用人单位要与编内人员一并推荐,但在推荐、公示时要说明情况,在报送申报材料时要备注说明。

天水市小学教师初级专业职务评审条件

关于报送2009年度工程技术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甘肃职称改革18号文件的通知各县区中小企业局、职改办甘肃职称改革18号文件,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驻市部省属企业: 根据市职改办统一安排,拟于2009年7月召开全市工程技术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为了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文件依据。推荐对象必须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天水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职改办〈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天市职改办发[2003]15号)、《甘肃省破格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组[2004]4号)、《甘肃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程》(甘职改办[1998]11号)、《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甘职改办[2007]18号)、《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关于200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甘职改办[2005]2号)等文件要求的相关规定。 2、公示要求。凡推荐晋升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其相关条件均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办法及对群众意见的调查处理等按省、市职改办有关文件执行。公示后的结果,由单位写出书面报告,随同个人评审材料一并上报。 二、报送评审材料清单 1、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报告(应使用正式文件,便函、便笺概不受理)。 2、公示结果报告(正式文件)。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4、《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二十五份(统一采用A3式样)。 5、近五年的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考核结果通知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更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采用人事局统一制式证书)、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评审中级职务人员,要求至少在市级以上报刊(不含增刊、副刊)发表论文一篇。 8、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包括已公开发表论文)、个人业务工作总结、获奖证书以及其甘肃职称改革18号文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9、上报材料清单。 10、以上材料按原件、复印件分别整理装档案袋上报。 三、下列单位和个人的材料不予受理 1、事业单位尚未完成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和机构比例核定工作及无空缺岗位的单位。 2、上一年度未进行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单位及年度考核结果未达到要求者。 3、未按规定建立《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册》或未核定《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册》的事业单位。 4、推荐意见和评审简表等有关表格未加盖县区职改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印章者。 5、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6、评审简表及评审登记表中内容填写不详细、不清楚、纸型不符合规定者。 7、2007年、2008年申报中级职称时,弄虚作假的人员。 8、不按组织程序上报,或个人上报材料者。 四、其他事项 1、为了便于整理归档,以上申报材料及复印件一律采用A4型号的纸张(有特殊要求者除外)。 2、晋升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材料审核合格后,要进行专业知识答辩,未通过答辩者不提交评委会评审。 五、报送时间 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2009年4月20日-5月30日。请各有关单位抓紧准备,按期将评审材料报市经委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综合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 *** :0938-6811893 查询网址: 联系人:马 啸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