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厅副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一、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甘肃水利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水利部印发的《水利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结合全省水利工程的实际,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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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本条件。

二、本评审条件作为从事水利工程的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生产运行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的依据。其适用范围如下:

(一)科学研究

从事水利、水电、水运工程、水土保持有关基础理论、应用技术科学试验研究、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规划设计

从事流域水利规划、区域水利规划、水利水电勘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概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施工建设管理

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设备安装、施工机械、施工管理、施工监理、建设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生产运行

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生产运行、水利管理、抗旱防汛、水文、水资源、农田水利、农村供水、水土保持、技术咨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水利工程包括陆地水文、水资源规划及利用、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施工等以及相关专业。

四、申报推荐条件

(一)凡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经本单位考核推荐。

(二)学历、资历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

(1)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

(4)中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在县属(不含市、区)乡(镇)属和少数民族州、市、县、乡(镇)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1)研究生班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

(4)中专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在县属(不含市、区)、乡(镇)属和少数民族州、市、县、乡(镇)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25年以上,可申报推荐单位有效、企业有效、兰外有效的任职资格。

3、获得以下学历,经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2)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3)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任职资格;

(4)研究生班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获硕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任职资格。

4、破格评审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按照甘肃省职改办《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执行。

甘肃省职称评审条件的业绩定额内是什么意思

这边有个文件 ,希望帮助你。

 市州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各企业集团人事处,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和选拔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根据我省实际,制定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学历、年限

1、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能胜任副高级职务,可转正定职,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2、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4、高校教师、中专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以外的其他系列,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5、高校教师、科研人员、中专教师、高中教师、技校理论课教师以外的其他系列,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少数民族卅I(含州、1)以下和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允许申报评审小范围有效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论文

任中级职务以来,作为之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在1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中撰写3万字以上,可视为已达到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要求。刊物级别认定按照《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外语

外语要求按《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7)18号文件)执行。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文件)执行。

(五)年度考核

担任中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均应达到“称职”或“合格”以上。

(六)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达到我省规定继续教育学时,并在《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复核验印的。

二、业绩条件

任中级职务以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了本职工作任务,并达到下列两类业绩中的一类:

(一)达到下列条件中1项

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建筑工程装饰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优秀设计奖一、二等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三等奖,省优秀设计三等奖,地厅级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一、二等奖。

2、作为定额内人员,获国家级社会科学奖、教学成果奖、完成的作品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省敦煌文艺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社会科学更高奖一、二等奖,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省敦煌文艺、省社会科学更高奖三等奖,省教育厅教学成果奖。

3、作为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的工程项目获国家优质212程“鲁班奖”、省优质工程“飞天金奖"。

4、被评为省部级劳动模范、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或获得省委、省 *** 、国家部委授予的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

(二)科研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中3项,其他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中2项,其中,第l至10项必须达到1项。

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三等奖、省优秀设计三等奖、地厅级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一、二等奖;或获省级优秀新技术、新产品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市州、厅局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三等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县(市、区)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

2、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敦煌文艺、省社会科学更高奖三等奖,省教育厅教学成果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市州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

3、作为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的工程项目获省优质工程“飞天奖"1项,或市州优质工程奖(如白塔奖、麦积奖等)2项。

4、作为前2名,完成列入国家部委和省科技、计划、工业、建设部门计划下达的科研、工程、技术改造、技术推广等项目1项,或可行性研究2项,通过省直厅局或市州科技、计划、工业、建设部门鉴定、验收(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并取得显著效益。

5、作为前2名,完成末列入省计划的科研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计、新工艺、新品种等开发项目,通过省直厅局或市州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验收(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并获得新增利税30万元以上(附单位缴款收据和税务部门税单)的经济效益;或获市州优秀新技术、新产品奖。

6、本人(第1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实施后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本人(第1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

7、作为前2名,完成了列入省部计划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l项,并经省部级鉴定验收(含阶段性鉴定验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8、作为前2名,制定了由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国务院部委颁布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国家、部门、地方计量检定规程1项。

9、独著、第1作者正式出版了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或主编(排名之一)公开出版了本专业全国性或省级教材l部。合作完成专著或译著的,本人累计完成10万字以上(在1部著作中不少于6万字);合作完成教材的,本人累计完成20万字以上。

10、独著、第1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署名为准),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专刊、副刊、专辑,下同)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l篇以上;或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11、本人或本人为之一完成人完成的成果,包括本人作为主要指导老师(第1名)指导团队和学生经组织同意参加竞赛,在全国本专业竞赛、考评中取得名次或获奖;在全省本专业竞赛、考评中取得前3名、或获一、二等奖,或获三等奖2人次;在市州本专业竞赛、考评中获一等奖(或前2名)2人次。

12、获市州或厅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市州党政机关授予的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省直厅局授予的全省本系统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或2次获县委县 *** 授予的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市州直属局授予的本系统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

13、担任省级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或正、副秘书长5年以上;或担任全国本专业学会理事5年以上;或受聘为省级学术刊物编委3年以上;或受聘为国家级学术刊物编委。

第二类条件中第1、2、3条每达到l次就计算为达到1项条件,第4—13条每条计算够l项后,超过部分不得累计计算。同一成果(项目、著作、译著、教材等)获奖、通过鉴定验收、公开出版、效益显著等,只能计算1次,不得重复计算。

三、破格晋升

学历或资历(包括专业工作年限和任低一级职务年限)虽达不到规定要求,但本专业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可按《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破格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本条件适用于未制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条件的系列(专业)。

五、本评审条件从2010年7月1日起实行。由甘肃省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以前有关文件和本评审条件不一致的,均按本评审条件执行。

甘肃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最新

甘肃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最新如下:

1、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诚信承诺,无不良诚信记录,近5年单位考核合格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需2年及以上单位考核合格。

2、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规定,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度在本市申报评审两个(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3、博士后期满合格出站,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可直接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满2年,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4、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的专业与申报人现所从事专业须相同或相近,并至少满2年从2023年起,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所学专业应为理工类,且毕业后满2年及以上方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

甘肃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一、 *** 引进原则

按照我省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当前经济、科学、文化、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在全面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充分发挥我省现有科技人才作用的基础上,敞开省门,面向省外、境外招贤纳士,积极稳妥地 *** 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 *** 引进对象

(一)省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重要科技成果持有人;获得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发明奖三等奖以上的个人和集体奖的一、二位人员。

(二)外籍客商、经纪人及专家、学者、教授;港、澳、台商、海外侨商及国外华人专家、研究生、留学生(含自费留学生)。

(三)在国外使领馆或商务团体、科研教学机构工作过的有真才实学的回国人员。

(四)在职或离退休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高级 *** ;虽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但确有真才实学的人员。

(五)博士后和博士研究生、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理工科毕业生。

(六)技术实用性人才、能工巧匠。

扩展资料:

甘肃省人才 *** 引进方式:根据意愿,不拘一格,既可专职,又可 *** ;既可调入我省长期工作,又可智力引进、短期 *** ,不转人事组织关系,如 *** 服务、合同聘用、技术承包、技术咨询、技术入股、技术 *** 、联营办厂、合作研究、培训讲学等。

既可在我省长期落户,也可不转户粮关系,只带项目、带资金、带专利、带技术成果在甘肃境内自办或合办民间技术、经济实体;引进人员在甘工作时间不限,外籍人员保证来去自由。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甘肃省 *** 引进人才暂行规定

甘肃省专业技术职称晋升条件及工资

基本条件:

学历、年限

1、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

工作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能胜任副高级职务,

可转正定职,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2、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

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

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4、高校教师、中专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以外的其他系列,大专毕业

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5、高校教师、科研人员、中专教师、高中教师、技校理论课教师以外的其他系列,中

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少数民族州(含州)以下和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

苦条件下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职务5

年以上,允许申报评审小范围有效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甘肃省]甘肃博士后职称,甘肃职称公布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的介绍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2012年被确定为金昌市“循环经济人才培训基地”和“人才特区建设”试点单位。1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73年,2010年7月,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创建,2011年,金川有色金属公司职工大学、金昌师范学校、金昌市职业技术学校合并升格为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截至2014年9月,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占地面积506亩,学院设有地矿与建筑工程、冶金与材料工程、化学工程、机电工程4个系,共开设了金属矿开采、选矿、冶金、矿山机电等18个专业。学院现有教职工178名,其中副高以上职称23名、中级职称46名,博士后1名、硕士42名,外聘 *** 教师35名,有全日制学生357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