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职称评定新规内容是什么?

2018年8月2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按系列(专业)修订或制定我省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从2018年起,省上不再统一制定跨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师德、医德等道德品质有问题实行“零容忍”,对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连续考核合格(称职)及其以上间断的”情形对待,即申报当年之前的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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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系列(专业)修订或制定我省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1、不再统一制定跨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

《意见》明确指出,从2018年起,省上不再统一制定跨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省级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牵头制定本系列(专业)正高、副高、中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重点评价全省作出贡献人才正常晋升、作出突出贡献人才破格晋升职称,省、市、县属单位适当区分。评价条件标准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必须按“作出贡献”来衡量,把基层人才“作出贡献”与省市属单位人才“作出贡献”区别开,按“跳一跳够得着”制定。正常晋升职称的评价条件标准以“作出贡献”来衡量;破格晋升职称的评价条件标准以“作出突出贡献”来衡量,让人才通过不懈努力能达到。品德和能力评价暂以定性评价为主,逐步实现量化评价。业绩贡献条件实行量化评价,可参考甘肃省过去评审标准,体现最新要求;也可实行量化赋分办法,对奖项、荣誉称号、项目等各项业绩通过量化赋分体现出来;还可先将品德、能力、业绩贡献按一定比例实行模块化赋分,再将业绩贡献量化赋分。

2、师德、医德等道德品质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

《意见》指出,要突出品德标准。师德、医德等道德品质有问题实行“零容忍”,对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连续考核合格(称职)及其以上间断的”情形对待,即申报当年之前的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申报造假“一票否决”,对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从2018年职称评审开始,各级职称材料审核部门和评委会工作机构,要实行申报造假、弄虚作假向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报制度,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管理权限,根据或参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逐步纳入国家和全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省上将配套出台职称诚信体系建设政策。杜绝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对各部门、各单位查实的在科技奖项、项目、竞赛等团队合作中,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在职称审核评审中按申报造假对待。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意见》还指出,职称外语(含古汉语、医古文)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对全省申报中、初级职称人才和在基层、艰苦单位人才申报所有层级职称不作要求。对省市属单位申报高级职称人才不作硬性要求,确实需要评价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在职称改革政策调整期暂按以下办法区别对待:

(1)不作论文要求。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暂定为:县以下基层、省市属艰苦单位、全省申报中初级职称的人才。

(2)不作限制性要求。中小学教师、技工院校实习指导教师和藏医药人才,工程技术、艺术、翻译、工艺美术系列申报副高级职称人才,各类企业申报企业有效高级职称的人才,应用型、社会公益性研究、应用技术开发等类型科研人才。前述人才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标志性成果代替论文答辩,包括:高质量工作总结、课题、校本研修、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报告、技术(产品)创新、专利成果、教案、病历等。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在制定的评价条件标准中,要明确本系列(专业)代替论文项目的具体名称、衡量标准。

(3)其他人才暂按我省已有规定执行。另外,从2018年起,论文以公开发行的刊物为准,包括:国外索引收录、国内核心刊物、权威报刊、相关学术会议宣读和省级刊物。“公开发行”是指:具有CN(国内统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专业期刊。论文篇数要求除“不作要求”和“不作限制性要求”的情形外,暂按我省已有规定确定。

4、放宽省、市属单位人才专业限制。

《意见》明确,要注重能力,分类破除专业、资历、学历等限制。

(1)放宽省、市属单位人才专业限制。在专业上以相近或相邻专业进行审核,重点考核能否胜任工作,是否符合申报层级的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2)不强调专业对口。对基层、艰苦单位、各类企业、非公组织、自由职业者人才,尽量实现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对口,对少数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对口的,只要学历符合要求,不再强调专业对口,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及以上,实践证明能胜任现专业技术工作即可。

(3)放宽职称台阶要求。对各类企业、非公组织、自由职业者人才,在职称层级台阶上,要尽量实现逐级晋升。对少数总专业年限符合要求,低一级职务每缺一个层级台阶增加1年总专业年限,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4)鼓励公务员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党政机关交流到企事业单位任职的高层次人才,除“以考代评”系列(专业)外,可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专业)层级职称。另外,事业单位编外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享受考核认定职称和评审职称的同等待遇,不受岗位数额限制,获得资格后仍按编外聘用,转为编内人员后任职年限合并计算。各用人单位要与编内人员一并推荐,但在推荐、公示时要说明情况,在报送申报材料时要备注说明。

2021兰州中级会计职称报名3月31日截止

【导语】2021兰州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在2021年3月15日至31日,符合条件甘肃省职称改革采集的考生都是可以进行考试报名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采取采用 *** 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的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付费,今天带大家来了解一下2021兰州中级会计职称报名相关情况,接下来就来具体看看吧。

1、考试报名、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甘肃省职称改革采集:2021年3月10日至31日;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31日,系统关闭后终止报名及缴费。

2、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方式为考后审核

(1)符合报名条件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以前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须先登录“甘肃省财政厅网站-甘肃会计专栏”,进入“甘肃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审核通过需1-2个工作日。

(2)已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报名”专区,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报考人员必读事项》及《公告》,并在网上报名承诺书上签署确认同意,视同本人已知悉并符合报名条件,选择相应省、市、报名点,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上传“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审核通过的照片,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妥善保管,切勿丢失。

(3)报考人员打印信息表后,自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

(4)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于2021年8月20日起至本人参加考试当日止,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5)财政部将于2021年10月20日前公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甘肃省财政厅网站”查询。成绩合格人员于2021年11月5日前,持报考人员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兰州户籍报考人员应出具在兰工作、生活、上学的有效证明(如:工作单位证明、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学生证等),到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核确认通过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审核报名条件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请报考人员按照报名条件和有关要求,慎重决定报名和缴费。现场审核确认的具体时间届时将在“兰州市财政局官网”公布。

(6)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当年度全科合格或连续2个考试年度全部科目合格,且报名条件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关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栏”或“兰州市财政局官网通知公告栏”领证通知,办理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3、收费标准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发改价格〔2019〕729号)文件批复,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4、人事(职改)部门资格审查

各县区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在上报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前,人事(职改)部门要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汇总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要予以纠正。

5、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

6、其甘肃省职称改革采集他注意事项

(1)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诚信报考。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的规定,取消考试成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为严肃考试纪律,全国会计考办和甘肃省职称改革采集我省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于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3)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持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丢失,可向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4)需要收费票据的报考人员,可凭缴款识别码登录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自行网上打印票据。

(5)报考人员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请到本人所选择的报名点进行审核,单位统一办理的请开具单位介绍信,审核报名条件和相关材料未通过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现场审核确认的具体时间届时将在“兰州市财政局官网”公布,现场审核点地址和联系 *** 见附件。

(6)各县区会计管理机构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报考人员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依照报考条件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时审核及成绩公布后的现场审核确认工作。

关于2021兰州中级会计职称报名相关事项,就给大家说明到这里了,中级会计职称报考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所在地报名,无工作单位的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现阶段希望大家远离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误区,按照一定的学习 *** ,认真进行备考复习。

[甘肃省]甘肃省职称改革采集,甘肃省职称评审信息采集系统

怎么找回甘肃省职称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密码?

您好,你的问题,我之前好像也遇到过,以下是我原来的解决思路和 *** ,希望能帮助到你,若有错误,还望见谅!申报人员账号密码有遗忘的,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可到就近的职称部门申请密码初始化。,非常感谢您的耐心观看,如有帮助请采纳,祝生活愉快!谢谢!

甘肃省2022年职称评审政策

一、时间步骤

2022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8月下旬开始甘肃省职称改革采集,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开启时间为8月25日24时甘肃省职称改革采集,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24时甘肃省职称改革采集,全省评审工作于12月31日前完成。

(一)安排部署。按照《2022年度甘肃省高级职称评审计划》(见附件1)安排,各行业主管部门(高评会组建单位)于2022年8月25日前下发本系统年度评审工作通知(含中级评委会),对评审范围和层级(委托评审情况)、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评委会召开时间等具体事项作出具体安排。评审工作通知报省职改办备案。

(二)个人申报。9月30日前,申报人需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职称申报管理”模块完成网上申报(具体操作 *** 见信息系统“职称培训”模块《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职称使用说明书(申报人版)》)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中级职称同步进行,务必在9月30日截止时限内完成个人申报。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组织所属专业技术人才错峰申报,对申报材料随报随审,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0日前提交上一级审核部门审核。

(四)部门审核。审核部门原则上在评委会公布甘肃省职称改革采集的接收材料截止期限5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并提交评委会工作机构审核。

(五)答辩评审。各高评会工作机构(含自主评审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于12月20日前(各级职改部门材料联审、抽查应在评委会召开5日前完成)组织召开职称答辩评审会议。原则上不得推迟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时间甘肃省职称改革采集的,应书面征得省职改办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公示发证。评审会议结束后,由各评委会工作机构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和线下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原则上于12月31日前单独或联合各级人社部门印发职称资格文件,同时在信息系统完成电子证书用印工作。评审通过获得职称人员可在信息系统“职称申报管理”模块登录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甘肃省职称申报系统中基本信息能修改吗

甘肃省职称申报系统中基本信息能修改。

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个人基础信息并点击“保存”按钮后,页面中就会出现职称信息预览,可以点击“编辑”或“删除”按钮可进行修改或删除,点击“提交”按钮,则将信息报用人单位审核。

如果是提交之后发现编辑的基本信息有错漏,则可以联系用人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将其退回,再修改完善。

在系统中需要填报的具体内容:

1、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社保卡号、出生日期、取得职称时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

2、职称信息。包括评审年度、证书编号、发证日期、首次聘任时间、职称系列、职称名称、职称级别、资格文件号、发证机构、发证单位行政区、评委会名称、评审专业名称、手机号、邮箱等。

3、佐证材料。包括本人照片、职称证书、资格文件、评审(认定)表、其它等。

以上内容参考 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信息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