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章在陕西认同吗
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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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书甘肃兰州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的承办单位是人事局甘肃兰州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而甘肃兰州市职称改革办公室你甘肃兰州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的中级职称资格是领导小组认证甘肃兰州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的
甘肃省人事厅职改办 *** 是多少
职称管理处(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资格考试制度、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协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标准;负责全省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和正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
地址:兰州市皋兰路78号兴业大厦6层
*** :0931-8824661
兰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的职称证对不
对。
兰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是发布职称改革工作的单位。地址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78号兴业大厦五层。
兰州市人事局有哪些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事局内设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事务、财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公共关系、信息综合、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来信来访、保密保卫、固定资产、机关和部分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退休干部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机关信息系统建设。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人事政策和人事人才工作的综合调研。研究拟定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规划;监督检查人事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有关国家公务员综合性法规的拟定修订、协调落实及监督检查;起草局重要文件;负责人事行政科学研究的规划、指导、协调和人事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法制教育和执法检查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管理处)
研究拟定全市人才资源规划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优秀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 *** 特殊津贴人员和省、市人才工程入选人员的选拔、管理及资助经费申请工作;负责博士后流动站(点)及博士后的管理服务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留学人员来兰安置工作和有关科研经费的资助工作;负责全市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指导全市专家和留学归国人员服务工作;指导全市乡土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
(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加挂兰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指导全市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的调控;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组织指导全市职称考试工作;指导非公有制单位和乡土人才的职称评定工作。
(五)考核培训处
负责全市公务员考核、奖励、纪律、惩戒、职位分类、职务任免、辞职辞退、申诉控告、非领导职务设置等细则的拟定及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培训教育规划,并协调指导、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的管理工作,拟定和执行赴国外培训的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培训计划,确定培训人员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 *** 奖励、表彰工作;承办 *** 机关副县级以上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六)调配录用处
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录用、轮岗、竞争上岗、回避交流等制度;拟定有关人员配置、结构调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调入、调出兰州市干部、市内三县远郊区调入市属各单位及近郊四区干部、市内各企业调入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审批;研究拟定国外机构在我市 *** 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调动及内调安置艰苦边远地区干部和接受安置退役运动员、 *** 干部家属工作。
(七)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处
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人员计划、工资基金与退休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上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市贯彻执行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办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调整及审批工作;负责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服务;审核办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待遇事项;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岗位培训考核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办理市管干部的工资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管理工作,承办市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提前退休及退职的审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和老龄工作;负责全市干部统计年报、退休干部年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年报工作;承办市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协调退休干部智力开发工作。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外国专家局)设2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秘书、会务、机要、文书档案、财务、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工作,负责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的办理,承担机关工作的督办落实。
(二)政策法规处(新闻宣传办公室)。
组织起草相关法规草案和规章;开展本系统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政策法规汇编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政策宣传、舆情监督和引导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规划财务处。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编制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信息化建设规划和项目管理规划;承担信息项目和统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省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厅专项经费的管理;承担厅属单位和甘肃行政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承担全省劳动保障目标考核工作;承担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经费管理工作。
(四)就业促进处。
拟订全省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省创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服务管理;参与拟订全省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全省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甘就业管理政策。牵头拟订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五)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省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审批全省性人才交流会。指导市州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六)军官转业安置处(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承担省直机关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 安置和培训工作,配合协调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工作安置;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落实完善自主择业 *** 干部管理服务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七)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全省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全省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全省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制定全省企业和社会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等级鉴定考核办法;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拟订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拟订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开发、管理、使用、引进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国家和省上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境内自费留学人员就业指导与推荐工作;负责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政策并督促实施。
(九)职称管理处(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资格考试制度、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协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标准;负责全省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和正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负责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 *** 、考核奖惩制度;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省级事业单位和部属驻兰州地区事业单位从外地调配人员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省直事业单位人员公开 *** 、考核奖惩等工作。
(十一)农民工工作处。
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村劳务输转工作的协调指导;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十二)劳动关系处。
拟订全省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全省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指导全省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办国有企业员工的流动备案事宜。
(十三)工资福利处。
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工作;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福利和津贴补贴的管理和完善工作;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综合计划管理和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工作并组织实施。
(十四)养老保险处。
统筹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全省企业职工离退休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五)失业保险处。
拟订全省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建立和完善失业调控、失业监测、失业预警及应急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监督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六)医疗保险处。
拟订全省医疗、生育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省直医疗和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人员医疗费统筹政策调整和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支付范围及结算办法;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
(十七)工伤保险处。
拟订全省工伤保险政策、标准、规划和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资格标准;组织开展工伤预防、补偿和康复工作;承担中央在甘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公伤残、死亡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
(十八)农村社会保险处。
拟订农村社会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村干部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整顿规范各项农村社会保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和运营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拟定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参与制定全省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二十)调解仲裁管理处( *** 办公室)。
拟定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章制度和政策,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申诉劳动、人事 *** 事项。
(二十一)劳动监察处。
拟订全省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监督检查中央在甘、省属国有企业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及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劳动监察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 *** 工作。
(二十二)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工资福利、考核奖惩、选拔任用、出国政审等工作;承办甘肃行政学院处级干部考察任用、人员调配和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厅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十三)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工作处。
拟订全省留学人员、博士后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负责全省留学回国人员、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全省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设及科研资助等工作。负责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的管理工作;负责国(境)外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的引进、 *** 与管理工作。
(二十四)外国专家处。
负责来甘工作外国专家的管理;负责外国专家及境外人员来甘工作认证许可事宜;负责企业和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国(境)外专家单位资格的审批;承办 *** 对外国专家的奖励事宜;负责全省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承办相关国际和港澳台交流与合作事宜。负责机关的外事接待工作。
(二十五)引智项目管理处。
拟订全省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规划和政策;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负责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全省引进国外专家项目和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引智计划;承担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和省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和引智成果推广项目的组织实施、成果评估推广。负责全省出国(境)培训工作的管理及年度培训计划的编制。
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另行设置。
谁知道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 *** ?或者甘肃省职称改革办公室的 *** 是多少?
可以拨是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益服务专业 *** 0931-12333进行咨询,或者打0931-114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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