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21)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科学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事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省人民 *** 科学技术奖励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省人民 *** 设立省级科学技术奖,包括下列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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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甘肃省科技功臣奖;

(二)甘肃省自然科学奖;

(三)甘肃省技术发明奖;

(四)甘肃省科技进步奖。第四条 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应当坚持中国 *** 领导,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服务全省发展、激励自主创新、促进成果转化、突出价值导向、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科学技术奖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和荣誉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第五条 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应当和本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科技发展规划紧密结合。

甘肃省自然科学奖应当注重前瞻性、理论性;甘肃省技术发明奖应当注重原创性、实用性;甘肃省科技进步奖应当注重创新性、效益性。

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评审和授予,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第六条 省人民 *** 设立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

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省人民 ***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人选由省人民 ***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省人民 *** 批准,任期3年;委员人选由主任会议确定。

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负责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监督工作。

省人民 ***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定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评审等相关实施规则,组织开展评审活动。第二章 科学技术奖的设置第七条 甘肃省科技功臣奖授予下列科技工作者:

(一)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

(二)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做出突出贡献,为本省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第八条 甘肃省自然科学奖授予在本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要科学发现的个人。

前款所称重要科学发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二)具有重要科学价值;

(三)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第九条 甘肃省技术发明奖授予在本省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要技术发明的个人。

前款所称重要技术发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实用性;

(四)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且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第十条 甘肃省科技进步奖授予在本省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

前款所称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

(二)经应用推广,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

(三)在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行业科学技术进步、科学技术普及活动等方面有重要贡献。

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甘肃省科技进步奖增设甘肃省优秀科技创新企业家奖和甘肃省企业技术创新示范奖各1项。第十一条 省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

甘肃省科技功臣奖不分等级,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

甘肃省自然科学奖、甘肃省技术发明奖、甘肃省科技进步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特等奖每次授予总数不超过2项;一、二、三等奖授奖项目总数不超过200项,授奖占比分别为15%、35%、50%。第三章 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评审和授予第十二条 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下列单位或者个人是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者:

(一)市、州人民 *** ;

(二)省人民 *** 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

(三)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四)中国人民 *** 驻甘有关单位;

(五)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甘肃省科技功臣;

(六)符合省人民 ***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的具有提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提名者应当严格按照提名办法择优提名,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甘肃省]甘肃晋升职称省科技二等奖,甘肃省技术标兵算几等奖

甘肃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试行办法

之一条 为鼓励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科学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甘肃晋升职称省科技二等奖,多出成果、多出人才甘肃晋升职称省科技二等奖,促进甘肃晋升职称省科技二等奖我省国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奖励的范围包括:应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科学技术成果,推广、采用已有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科学技术管理,科学技术情报以及标准、计量工作等。第三条 科学技术进步奖,按其所奖项目的科学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对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大小,分省级和厅、局(地区)级。

凡符合国家级奖励的项目,经审查后由省科委上报国家科委请奖,也可以通过行业归口部门向国家请奖。第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应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新品种等),属于:

1.省内首创的(即填补省内空白)甘肃晋升职称省科技二等奖

2.达到或接近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

3.经过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在推广、 *** 、应用已有科学技术成果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在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设备研制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新技术,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四)在科学技术管理和标准、计量、科学技术情报等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特别显著效果的。

(注:经济效益应以年净增利税或节约价值计算)第五条 奖励分三等:

奖励等级荣誉奖 奖 金

一等奖奖状 证书5000元

二等奖奖状 证书3000元

三等奖奖状 证书1000元第六条 设立甘肃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批准和授予工作。评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甘肃省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办理日常工作。第七条 对甘肃晋升职称省科技二等奖我省科学技术进步有特殊贡献的项目,由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审查合格的,报省人民 *** 批准,授予特等奖,其奖金额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的限制。第八条 审批程序:

(一)一个单位完成的科学技术进步项目,按隶属关系上报业务主管部门或地(州)市科委,经主管部门或地(州)市科委初审,合格的,报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

(二)中央在甘的单位为推动我省科学技术进步所完成的科学技术进步项目,也可以按照省属归口关系进行申报。

(三)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学技术进步项目,由主持单位组织联合上报,如其中某个单项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也可单独上报,其申报程序同前款。

(四)全省性学术团体可向省主管部门或行业归口部门推荐省科学技术进步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的,报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

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申报工作应随时进行,成熟一项,申报一项。

申请奖励的科学技术进步项目,应填报“甘肃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申报表”。属科技成果的,应附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报告表》、《技术鉴定证书》,研究试验报告或调查报告和成果应用情况及证明、论文等(其中不能对外公开的材料须注明)。属推广成果应报送推广应用情况总结和推广应用该项成果的主要地区县级行政部门的书面证明。属科学技术管理的,应报送系统的总结材料或研究报告,以及应用证明材料等。第九条 经批准的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项目,在授奖前应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有异议,由有关初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裁决;无异议的,即行授奖。

凡成果归属或署名意见不一致者,暂不奖励。第十条 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金由省财政根据需要拨款;各地、州、市批准奖励的奖金由地方财政经费中开支;属省级各部门批准奖励的由各部门的经费中开支。

地、州、市(厅、局)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条件、奖励等级、奖金数额、评审组织和审批程序,由地、州、市(厅、局)自行制定。第十一条 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的事迹,应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考核、晋升、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零年在甘肃申报高级工程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时间?

基础学习能力与实践经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专业或相近相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任工程师(或取得相应职业资格,下同)满5年以上。

(二)本专业或相近相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任工程师满5年以上。

须达到下列(一)或(二)款条件标准之一:

(一)达到下列条件标准1项:

1.全国性。获全国性表彰1次;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二等奖(第3名后定额人员)1次或三等奖(前3名)1次;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国家部委下达的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1项业绩;或主持制定了由国家部委颁布的行业标准1项。

2.省级。获省级表彰1次;或获省级科技奖励二等奖(第2名后定额人员)1次或三等奖(前2名)1次,并取得第(二)款1项业绩;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省级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2项业绩;或主持(前2名)制定由省市场监管部门颁布的地方标准1项,并取得第(二)款1项业绩。

3.市厅级。获市厅级表彰2次;或获市厅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获市厅级科技一、二等奖(前2名)1次,参考其它业绩。

4.其它。获县(区、市)委县 *** 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或获省级科技奖三等奖(定额人员)1次,并获市厅级科技一、二等奖(前3名)1次;或获市厅级科技三等奖(前2名)1次并获县(区、市)科技一等奖(前2名)1次。

(二)达到下列条件标准3项(其中1-6项至少占1项):

1.主持(前2名)制订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发展规划、业务工作规范,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并用于指导实际工作,效果良好(以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计划安排和验收文件为据)。

2.主持(前2名)制定由省级以上部门颁布的行业标准1项或编制省级工法1项。

3.作为技术骨干(包括项目质量、工程、技术、监理、安全等主要业务负责人,下同)完成2个以上工程系列领域规划项目;或完成1个以上行业定额或规范的制订或修订,负责完成主要技术工作和有关文件的编制,通过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评审鉴定或得到运用。

4.作为技术骨干完成1个省级以上或2个以上厅级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负责完成主要技术工作,已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评审鉴定或得到应用。

5.作为之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其中至少1项实施后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提供成果转化相关证明)。

6.作为前2名,完成未列入省计划的科研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计、新工艺、新品种等开发项目,通过省直厅局或市州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验收(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并获得新增利税30万元以上(附单位缴款收据和税务部门税单)的经济效益;或获市州优秀新技术、新产品奖。

7.独立或作为之一完成人,正式出版了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著(译著)、列入省计划的教材一部;合作完成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未注明作者撰写章节的专著、教材不作为个人成果)。

8.作为之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主持完成省委、省 *** 认可的高水平研究报告1篇,并发表省级论文1篇。

9.培养指导至少2名本学科专业人才(以单位安排培养计划为据),至少1名获县级以上表彰1次。

10.对确实有真才实学的人才,虽未获得各级 *** 奖项、项目、发明创造等,但确实解决了本行业、本领域、本区域、本单位的技术难题,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经业内3名及以上同行高级专家签订诚信承诺实名推荐。

1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获得3次优秀等次。

12.党的十八大以来,受聘为省级学术刊物编委3年以上;或担任全省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或正、副秘书长5年以上。

13.任现职前曾获省级表彰或省级科技奖励的,参考其它业绩。

甘肃省医学卫计委晋升副高必须要有科研成果奖吗

不是必需条件,但有的话肯定更有优势。

参考文件:

关于印发甘肃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学术水平和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要,实现卫生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目标,根据卫生部制定的《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和我省目前执行的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结合卫生行业特点和实际,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甘职改办[2001〕6号

各地(州、市)人事处(局)、职改办、卫生处(局),省直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现将《甘肃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甘肃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试行)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学术水平和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要,实现卫生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目标,根据卫生部制定的《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和我省目前执行的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结合卫生行业特点和实际,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医(药、护、技)师。

第三条 本条件同时适用于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二章 基 本 条 件

第四条 申报卫生技术高级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申报临床、公共卫生、中医、口腔专业的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行医权。

第五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具备医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并被聘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满5年;

(二)具备医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并被聘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满5年;

(三)获得医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并被聘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满5年;

(四)获得医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并被聘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五)具备医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县(不含市、区)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并被聘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满5年,可申报评审小范围有效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六)申报副主任护师人员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评审小范围有效任职资格。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 具备医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获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并被聘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5年者,可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任职资格。

第七条 对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基础和前提。年度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

(一)申报评审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成绩均应在称职以上,并且至少要有1次优秀或2次良好。

(二)对于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一、二等奖,排在前9名;或获国家级科技奖励三等及省级科技奖励一、二等奖,排在前7名;或获省级科技奖励三等及地级科技奖励一、二等奖,排在前5名者;或因专业技术成绩突出,获地(州、市)以上党委、 *** 授予的卫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或获省卫生厅授予的全省卫生系统卫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者,当年可直接确定为优秀。

(三)获得地级科技奖励三等奖,排在前4名者;或获县(市、区)党委、 *** 授予的卫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者,或获地(州、市)卫生处(局)授予的本地区卫生系统卫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者,当年可直接确定为良好。

(四)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成绩连续 3年为优秀者,可提前2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年度考核成绩为不称职者,应解聘所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或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至少1年以上。年度考核成绩不称职当年及低聘、不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不能计入其申报高一级职务所需任职年限。

(六)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须将年度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以保证考核的真实性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公正性。

第八条 卫生技术职称外语考试语种为英、日、俄、法、德、西班牙语。1980年(不含1980年)以前参加工作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医古文考试。职称外语考试分为A、B两个等级。

(一)申报高级职务者一般应参加A级考试。在县(不含市、区)及县属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参加B级考试。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A”级考试:

1、获得医学博士学位;

2、出国留学获得医学硕士学位;

3、出国留学或在国外进修1年以上,并经组织考核外语已达到‘四会”(听、读、说、写)水平。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B”级考试。

1、获得医学硕士学位或医学研究生班毕业;

2、参加国际上承认的外语考试机构组织的出国外语考试合格;

3、参加国家外语六级考试合格;

4、单独发表译文或出版译著累计10万以上印刷符号。

(四)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技术职务可免试外语。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外语考试成绩不及格,可不作为否决条件。

1、年龄在55周岁以上申报正高级技术职务;

2、年龄在50周岁以上申报副高级技术职务;

3、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从事卫生技术工作15年以上申报副高级技术职务;

4、获省级以上科技奖励的定额内人员,申报副高级技术职务;

5、任现职以来,获地、州、市或厅局系统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

第九条 卫生技术(不含护理)人员应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能够操作计算机。

(一)1980年(含1980年)后参加工作的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应达到合格标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合格,可不作为否决条件。

1、1980年(不含1980年)前参加工作;

2、在少数民族州属企、事业单位工作。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暂不要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

1、年龄达50周岁以上;

2、在县(不合市、区)和乡镇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

3、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参加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取得证书;

2、参加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联合组织的计算机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3、获计算机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4、在专门的计算机室、中心从事计算机专业(含教学)工作3年以上。

第十条 从事医学专业的经历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一)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的人员,在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的时间应不少于35周。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还必须在所从事专业科别的病房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0周。

(二)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的人员,在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的时间应不少于30周。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还必须在所从事专业科别的病房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80周。

(三)对卫生技术人员实际工作时间,所在单位要认真做好考勤工作,考勤结果应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 申报人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申报临床副主任医师的卫生技术人员,要求在任现职期间诊治本专业病人不少于300例,其中书写住院病历不少于200例,甲级病历达98%以上。门诊时数每年不少于35个工作日。以单位审核认定的病历首页或门诊病历为据。对于临床医学外科专业中的普通外科、骨科、胸心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小儿外科、肿瘤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及妇产科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作为术者或者之一助手完成手术不少于300台次,其中大中型手术不少于60台次,耳鼻咽喉科专业作为术者完成手术不少于 50例次,中医骨科专业作为术者或者之一助手完成手术不少于100台次,以正确规范的手术记录为据。

(二)申报临床主任医师的卫生技术人员,要求每年诊治本专业病人不少于150例,诊治病例中,复杂疑难病例不少于40%,以单位审核认定的病历首页或门诊病历为据。对于临床医学外科专业中的普通外科、骨科、胸心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小儿外科、肿瘤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及妇产科专业的人员,在任现职期间,作为术者或之一助手完成大、中型手术不少于150台次,其中大型手术不少于70台次。耳鼻咽喉科专业作为术者完成手术不少于70例次,以正确规范的手术记录为据。

第十二条 必须完成担任现职期内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每年平均取得25学分,其中一类学分须达到5-10学分,二类学分须达到15?20学分,并获得《继续教育证明书》。其中:

(一)在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申报评审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任现职 5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项目 5?10学分。

(二)在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任现职5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项目15学分。

第十三条 申报评审临床副主任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任现职期间,须到县以下医疗机构工作半年。

第十四条 凡医疗事故责任者三年内、医疗差错责任者一年内、受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均不允许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章 评 审 条 件

第十五条 凡符合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基本条件,任中级职务以来,具备下列二款中的一款可评审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任职资格。

(一)作为前5名完成人,获国家级一、二等科技奖励;作为前3名完成人,获国家级三等或省级一、二等科技奖励;作为前2名完成人,获省级三等或地级科技奖励。优秀教学成果一、二等奖。

(二)符合下列9项中的3项。

1、主持完成列入地(州、市)、厅(局)计划下达的科研项目,已通过地(厅)级鉴定、其成果已在实际工作中采用并取得明显效益;

2、作为前2名完成者,获得地级科技奖励、优秀教学成果奖中的三等奖1项,或县级一等奖2项;

3、作为前2名作者在3300种国际著名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论文1篇;

4、在省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地、州、市范围内主持完成了创建新专业、新学科的工作,经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5、至少有2篇之一作者或执笔人的本专业论文,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专业期刊正刊上全文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本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

6、正式出版有创造性、有重要科学价值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本人完成6万字以上;

7、列入组织培养计划(以组织备案的培养计划及培养总结为据),带教2名住院医师或协助指导1名研究生;

8、担任省级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或正、副秘书长5年以上;或担任全国本专业学会理事5年以上;或担任卫生部专家委员会委员;或受聘为省级本专业学术刊物编委3年以上;或受聘为国家级学术刊物编委1年以上;

9、专业工作成绩突出,被选拔为地(州、市)以上中青年科技拔尖人才,或被确定为厅级以上学术带头人;或获省卫生厅授予的全省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或获地(州、市)党委、 *** 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或获县(市、区)党委、 *** 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2次以上。

以上1?3条,可累计计算。

第十六条 凡符合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基本条件,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以来,具备下列二款条件中的一款,可评审主任医(药、护、技)师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作为前5名完成者,获国家级一、二等科技奖励,或作为前3名完成者,获国家级三等、省级一、二等科技奖励。

(二)符合下列9项中的3项:

1、主持完成列入国家部委、省科技厅计划下达的科研项目,已通过省、部级鉴定,其成果在实际工作中采用并取得显著效益;

2、作为前2名完成者,获得省级科技奖励三等奖,或地级科技奖励、优秀教学成果一、二等奖1项;

3、作为之一作者或执笔人在3300种国际著名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论文1篇;

4、在省内主持完成创建新专业、新学科的工作,经省卫生厅确认,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5、至少有3篇之一作者或执笔人的本专业论文,在公

开发行的省级以上专业期刊正刊上全文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本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

6、正式出版有创造性、有重要科学价值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本人完成12万字以上;

7、列入组织培养计划(以组织备案的培养计划及培养总结为据),每年为下级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3次,并培养主治医师或协助培养研究生至少2名;

8、担任省级本专业学会正、副主任委员或正、副秘书长5年以上、常务理事10年以上;或担任全国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5年以上、理事10年以上;或担任卫生部专家委员会的委员;或受聘为国家级本专业学术刊物编委3年以上;

9、专业成绩突出,被评为省、部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被确定为省“333”’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或获得省委、省 *** 授子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或获全省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2次以上;或获地(州、市)党委、 *** 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2次以上。

以上1?3条可累计计算。

第十七条 对申报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多人合作的获奖成果、项目,应按下列比例计算合作者个人成绩:

参考资料2

甘肃省教授资格评审外语条件?

① 评教授的条件有那些

各地条件有差别甘肃晋升职称省科技二等奖,但总是来说,除了一般的要求甘肃晋升职称省科技二等奖

1.外语A级 2.高校教师证3.计算机证

还应有甘肃晋升职称省科技二等奖

1.教学业绩,教研成果

2.专著

3.高水平论文

4.科研项目

② 教授职称评定条件

您好!

就目前情况而言甘肃晋升职称省科技二等奖

1、副教授任职达5年以上;

2、该期间内,要有

(1)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2-3篇以上,

(2)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和成果,

(3)主编或参编的国家正式出版的教材、论著,

(4)带硕士生一届以上,

(5)外语考试合格,

(6)专业的特殊要求。

3、教学学时数

仅供参考!

③ 评定教授外语有分数限制

评定教授外语是有分数要求的,就目前情况而言:

教授职称评定条件回

1、副教授任职答达5年以上;

2、该期间内,要有

(1)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2-3篇以上,

(2)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和成果,

(3)主编或参编的国家正式出版的教材、论著,

(4)带硕士生一届以上,

(5)外语考试合格,

(6)专业的特殊要求。

3、教学学时数

④ 教授资格是怎么授予的

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的授予,由学校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报国家教委批准,并抄报人事部备案。

教授,多指在大学或社区学院中执教的资深教师与研究员,但教授与研究员是有区别的。教授有教课的任务,而研究员则没有。教授为大学教师职称的更高级别。中文的教授两字则源于‘传教授业’的字义,是中国古代就已使用的学官名称,在中国汉代、唐代的大学中都设此职位。与英文没有关联。日语中则与中文同用“教授”来称呼大学中的老师。

⑤ 高校教师职称申请讲师的资格必须具备条件是什么

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报讲师资格:

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讲师资格后,受聘助理讲师职务4年以上。

(二)获得下列学历(学位)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讲师资格: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讲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5)甘肃省教授资格评审外语条件扩展阅读:

讲师任职基本条件:

1、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担任助理讲师职务四年以上,能担任培训教员工作;

2、能胜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和全部教学工作,质量较高,教学效果好;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籍和资料。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与资历,但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确有真才实学、能力强、业绩贡献突出的专业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破格申报对象必须是本单位3年内考核成绩名列前茅者,且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申报和“学历、任职年限双破格”申报。破格申报者,任职年限的提前一般不能超过1年。

⑥ 工程师职称评审外语免试条件是什么

根据人事部《关于2001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具备下列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时,可免于外语考试:

(一)取得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博士学位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近三年内参加“TOEFL”考试分数达到500分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分数达到600分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近三年内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中(I)级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通过高(A)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郊区农村乡镇所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从事翻译工作人员及大、中专院校外语教师第二外语达到其他系列外语免试条件的

⑦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第六条 品德条件标准。

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精神和科学精神,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任现职以来品德考核必须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在单位公示。

第十条 专业能力。

(一)正高级教师

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体系和专业知识,师德师风高尚,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在教育教学方面具有一定的影响;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思想、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在基层教育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二)高级教师

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是基层公认的业务骨干。

第十一条 教育教学能力。

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不要求专业一致),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研究能力强,身心健康,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须完成教育部门或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其中,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3,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2/3。

(二)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正高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突出,培养指导至少3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高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强,培养指导至少2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二条 基础学习能力与实践经历。

(一)正高级教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并任高级教师满5年。

2、大学专科毕业,在乡村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5年,并任高级教师满5年。

(二)高级教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并任一级教师满5年。

2、大学专科、中专毕业,在县以下基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分别满20年、25年,并任一级教师满5年。

第十三条 胜任工作能力。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申报正高级教师须至少有一次优秀)以上,连续考核合格间断的,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及以上。任现职期间,有如下情形者,不得申报:

(一)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未结束或受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二)上次评委会评审未通过,又未取得新业绩的。

(三)申报当年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

第十四条 知识更新能力。

任现职以来,完成《甘肃省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每年的学习任务。

第十五条 学术水平能力。

对论文不做限制性要求,可用工作总结、教案或讲课等代替答辩。

第十六条 帮扶经历。

基层城镇中小学教师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累计1年以上的经历;教育教学研究、服务机构人员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调研、指导累计1年以上的经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担任驻村干部、工作队长(之一书记)等的时限,计入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第十七条 对外交往、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

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做要求,鼓励人才通过参加培训、自学等形式提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用计算机进行课件 *** 、公文处理等基本操作。

(7)甘肃省教授资格评审外语条件扩展阅读:

考核认定高级职称

第二十一条评委会考核认定。对扎根基层时间长、任职时间长、贡献大的教育教学工作者,达到第十八条1项以上条件标准,由评委会以个人述职、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方式考核认定

(一)正高级教师

1、基层工作满30年,在乡村学校任高级教师满10年或在州、县(区、市)学校任高级教师满15年

2、受聘为国家学术刊物编委3年以上或担任全国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5年以上的。

(二)高级教师

1、基层工作满25年, 在乡村学校任一级教师满10年或在州、县(区、市)学校任一级教师满15年的。

2、硕士研究生毕业。在乡村工作满5年、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均合格且有1次优秀的。

3、受聘为省级学术刊物主编3年以上或担任全省本专业学会正、副秘书长5年以上的。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考核认定或直接聘用。博士研究生毕业,在州、县(区、市)属单位工作满1年后,由用人单位(无人事管理权的由单位主管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认定高级教师;在乡村工作的可直接聘用(任)高级教师。

⑧ 中级职称评定中外语免试的条件

各个省市对中级职称评定中外语免试的条件不同,以河南省为例,需要符合《关于调整甘肃晋升职称省科技二等奖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中列明的条件,大学英语四级证不符合外语免试的条件。

参照《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之一条,有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免试外语:

(一)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二)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按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 60%以上)或硕士学位获得者或在国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评聘副高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四)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 BFT)通过中(I)级者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通过高(A)级者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五)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

(六) 独立出版外文专著、译著 10万字以上,具备较高外语水平的人员;

(七)任现职以来,累计不少于3年或年均不少于半年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工作的人员;

(八)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工作的人员;

(九)当年年底年满50周岁以上的人员;

(十)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人员;

(十一)外语考试期间从事援外工作的人员;

(十二) 经组织选派进疆工作期间或参加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期间的人员;

(十三)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成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省级二等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两项国家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其他在本专业领域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或其他有突出贡献者,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省级三等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一项或省辖市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8)甘肃省教授资格评审外语条件扩展阅读

参照《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二条,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第(六)、(七)、(十一)、(十二)、(十三)条的人员,需填写《河南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由省辖市人事局或省直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由省人事厅审批。

符合其他外语免试条件的人员不再办理外语免试审批手续。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时,需同时报送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

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第四条,考试合格标准的确定。

从2005年起,对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免费发放成绩通知书,不再核发考试合格证书。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参加我省组织的古汉语、医古文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

⑨ 评选为教授有哪些条件

评教授职称要具备以下条价1、副教授任职达5年以上;

2、该期间内,要有:

(1)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2-3篇以上,

(2)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和成果,

(3)主编或参编的国家正式出版的教材、论著,

(4)带硕士生一届以上,

(5)外语考试合格,

(6)专业的特殊要求。

3、教学学时数

⑩ 评定教授的条件

1、副教授任职达5年以上;

2、该期间内,要有

(1)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2-3篇以上,

(2)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和成果,

(3)主编或参编的国家正式出版的教材、论著,

(4)带硕士生一届以上,

(5)外语考试合格,

(6)专业的特殊要求。

教授为大学教师职称的更高级别。中文的教授两字则源于‘传教授业’的字义,是中国古代就已使用的学官名称,在中国汉代、唐代的大学中都设此职位。与英文没有关联。日语中则与中文同用“教授”来称呼大学中的老师。

(10)甘肃省教授资格评审外语条件扩展阅读:

教师职称的评审标准

思想品德标准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知识水平标准

系统掌握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学科课程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和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善于吸收最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专业能力标准

具有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 *** 有创新性的改革;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具有很强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教学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业绩成果标准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胜任中学各年级循环教学,教学业绩显著,教育艺术精湛,形成富有个性的教育教学风格;积极发挥推动本地区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作用,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有很高的威信;主持并承担完成本专业高层次的科研项目;

德育工作有明显成效,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发展等方面起到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指导青年教师、培养骨干教师、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工作有较明显的成绩;公开发表或出版本专业的论文、论著,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