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职称评定新规内容是什么?
2018年8月2日2017甘肃职称评审会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按系列(专业)修订或制定2017甘肃职称评审会议我省职称评价条件标准2017甘肃职称评审会议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2017甘肃职称评审会议,从2018年起,省上不再统一制定跨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师德、医德等道德品质有问题实行“零容忍”,对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连续考核合格(称职)及其以上间断的”情形对待,即申报当年之前的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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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系列(专业)修订或制定我省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1、不再统一制定跨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
《意见》明确指出,从2018年起,省上不再统一制定跨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省级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牵头制定本系列(专业)正高、副高、中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重点评价全省作出贡献人才正常晋升、作出突出贡献人才破格晋升职称,省、市、县属单位适当区分。评价条件标准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必须按“作出贡献”来衡量,把基层人才“作出贡献”与省市属单位人才“作出贡献”区别开,按“跳一跳够得着”制定。正常晋升职称的评价条件标准以“作出贡献”来衡量;破格晋升职称的评价条件标准以“作出突出贡献”来衡量,让人才通过不懈努力能达到。品德和能力评价暂以定性评价为主,逐步实现量化评价。业绩贡献条件实行量化评价,可参考甘肃省过去评审标准,体现最新要求;也可实行量化赋分办法,对奖项、荣誉称号、项目等各项业绩通过量化赋分体现出来;还可先将品德、能力、业绩贡献按一定比例实行模块化赋分,再将业绩贡献量化赋分。
2、师德、医德等道德品质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
《意见》指出,要突出品德标准。师德、医德等道德品质有问题实行“零容忍”,对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连续考核合格(称职)及其以上间断的”情形对待,即申报当年之前的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申报造假“一票否决”,对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从2018年职称评审开始,各级职称材料审核部门和评委会工作机构,要实行申报造假、弄虚作假向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报制度,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管理权限,根据或参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逐步纳入国家和全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省上将配套出台职称诚信体系建设政策。杜绝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对各部门、各单位查实的在科技奖项、项目、竞赛等团队合作中,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在职称审核评审中按申报造假对待。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意见》还指出,职称外语(含古汉语、医古文)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对全省申报中、初级职称人才和在基层、艰苦单位人才申报所有层级职称不作要求。对省市属单位申报高级职称人才不作硬性要求,确实需要评价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在职称改革政策调整期暂按以下办法区别对待:
(1)不作论文要求。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暂定为:县以下基层、省市属艰苦单位、全省申报中初级职称的人才。
(2)不作限制性要求。中小学教师、技工院校实习指导教师和藏医药人才,工程技术、艺术、翻译、工艺美术系列申报副高级职称人才,各类企业申报企业有效高级职称的人才,应用型、社会公益性研究、应用技术开发等类型科研人才。前述人才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标志性成果代替论文答辩,包括:高质量工作总结、课题、校本研修、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报告、技术(产品)创新、专利成果、教案、病历等。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在制定的评价条件标准中,要明确本系列(专业)代替论文项目的具体名称、衡量标准。
(3)其他人才暂按我省已有规定执行。另外,从2018年起,论文以公开发行的刊物为准,包括:国外索引收录、国内核心刊物、权威报刊、相关学术会议宣读和省级刊物。“公开发行”是指:具有CN(国内统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专业期刊。论文篇数要求除“不作要求”和“不作限制性要求”的情形外,暂按我省已有规定确定。
4、放宽省、市属单位人才专业限制。
《意见》明确,要注重能力,分类破除专业、资历、学历等限制。
(1)放宽省、市属单位人才专业限制。在专业上以相近或相邻专业进行审核,重点考核能否胜任工作,是否符合申报层级的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2)不强调专业对口。对基层、艰苦单位、各类企业、非公组织、自由职业者人才,尽量实现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对口,对少数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对口的,只要学历符合要求,不再强调专业对口,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及以上,实践证明能胜任现专业技术工作即可。
(3)放宽职称台阶要求。对各类企业、非公组织、自由职业者人才,在职称层级台阶上,要尽量实现逐级晋升。对少数总专业年限符合要求,低一级职务每缺一个层级台阶增加1年总专业年限,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4)鼓励公务员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党政机关交流到企事业单位任职的高层次人才,除“以考代评”系列(专业)外,可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专业)层级职称。另外,事业单位编外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享受考核认定职称和评审职称的同等待遇,不受岗位数额限制,获得资格后仍按编外聘用,转为编内人员后任职年限合并计算。各用人单位要与编内人员一并推荐,但在推荐、公示时要说明情况,在报送申报材料时要备注说明。
职称评审回避原则
甘肃政法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回避制度(试行)
为保证我校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依据《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及《 *** 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 *** 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职称6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职称评审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人员
本回避制度适用于参加我校职称评审相关会议的专家、评委及工作人员。
二、回避情形
1.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2.师承关系: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系同一位导师或者存在师生关系。
3.可能影响职称评审公正的其他人员。
三、回避原则
1.存在回避情形的人员应主动回避。有关人员不主动提出回避,负责主持该项工作的其他人员要提醒其回避,回避后有关工作方可继续进行。
2. 违反本规定应回避而未回避的,经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取消该人员或其配偶、子女、亲属以及师友的评审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甘肃省教育系统副高职称评定办法
甘肃省教育系统副高职称评定办法如下2017甘肃职称评审会议:
1、任职年限要求:担任中学一级职务满5年以上。
2、专业论文和教研成果要求:省级重点中学教师2017甘肃职称评审会议,至少有两篇学术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
普通高中(含职中文化教师)2017甘肃职称评审会议,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
初级中学教师,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县教研室教研员至少有两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
3、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要求:取得四个模块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具备免试条件者除外)。
4、公开课要求: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公开课。公开课考核不合格,不能参加当年评审。任现职期内被评为市级以上知名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者免讲公开课。
5、对于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除具备中学序列的任职年限、学历、专业论文和教研成果和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等条件外,还必须为大学以上学历。
甘肃省2022年职称评审政策
一、时间步骤
2022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8月下旬开始2017甘肃职称评审会议,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开启时间为8月25日24时,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24时,全省评审工作于12月31日前完成。
(一)安排部署。按照《2022年度甘肃省高级职称评审计划》(见附件1)安排,各行业主管部门(高评会组建单位)于2022年8月25日前下发本系统年度评审工作通知(含中级评委会),对评审范围和层级(委托评审情况)、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评委会召开时间等具体事项作出具体安排。评审工作通知报省职改办备案。
(二)个人申报。9月30日前,申报人需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职称申报管理”模块完成网上申报(具体操作 *** 见信息系统“职称培训”模块《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职称使用说明书(申报人版)》)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中级职称同步进行,务必在9月30日截止时限内完成个人申报。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组织所属专业技术人才错峰申报,对申报材料随报随审,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0日前提交上一级审核部门审核。
(四)部门审核。审核部门原则上在评委会公布2017甘肃职称评审会议的接收材料截止期限5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并提交评委会工作机构审核。
(五)答辩评审。各高评会工作机构(含自主评审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于12月20日前(各级职改部门材料联审、抽查应在评委会召开5日前完成)组织召开职称答辩评审会议。原则上不得推迟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时间的,应书面征得省职改办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公示发证。评审会议结束后,由各评委会工作机构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和线下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原则上于12月31日前单独或联合各级人社部门印发职称资格文件,同时在信息系统完成电子证书用印工作。评审通过获得职称人员可在信息系统“职称申报管理”模块登录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甘肃职称评审分为哪几类对学历有没有要求他的评审条件有哪些?
(一)、高级工程师 :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甘职改办函字(2010)第47号《甘肃省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硬化条件》等文件规定,年限要符合以下要求:
(1)研究生毕业需满八年;
(2)本科毕业需满十年;
(3)大专毕业需满二十年
同时任工程师要满五年,作为之一作者发表论文两篇及以上,并具备相关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二)工程师 (中级职称):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省职改办各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规定关于工程师的任职条件,并符合下列年限要求:
(1)研究生毕业需满三年;
(2)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需满五年;
(3)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需满七年;
(4)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需满十五年。
同时任助理工程师满四年,并提交一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
(三)助理工程师: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要有工程类专业毕业证,且符合以下年限要求:
(1)中专毕业需满五年;
(2)大专毕业需满三年;
(3)本科毕业需满一年。
提交资料:
工程师(中级职称)评审需要提交毕业证及初级职称证原件,电子版身份证扫描件及照片,简表、评审表等文件若干份;
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评审需要提交毕业证原件,电子版身份证扫描件及二寸蓝底高清照片一张。
甘肃省农业系列基层高级职称评委会考核认定参加答辩会不?
参加;
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把组织开展好基层高级职称单独评审作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务必提前把会议时间、地点和答辩相关要求等事项及时通知申报对象,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思想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准备。专业答辩是全面准确测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业绩贡献、创新创造能力的重要手段,所有参加答辩人员务必高度重视,扎实准备。参加答辩人员需准备1篇任现职以来的专业论文,或参与撰写并被采用的调研报告、技术标准、技术规程、项目设计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技术工作总结、技术创新成果等作为答辩材料,答辩材料力求简明扼要、真实准确。考核认定人员可用答辩材料进行答辩,也可以个人述职的方式进行答辩。选用个人述职方式的现场提交1篇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有关答辩材料自行准备一式6份A4纸双面打印,进入答辩室后交考场内工作人员。所有参加答辩人员按分组情况于9月12日上午8:00,下午1:00在天水市卫生学校现场抽签确定答辩顺序。
(三)创新答辩方式,科学准确评价。专业答辩以自我介绍、材料答辩和现场提问方式进行,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专业答辩总分为100分,其中自我介绍占20分、材料答辩占50分、现场提问占30分。答辩人员简述本人基本情况(包括学历及工作简历等)及主要工作成绩,汇报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专家对答辩材料的科学性、客观性、应用价值及学术水平等进行现场质询,并结合工作岗位由评委专家对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了解工作现状及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现场提问,最后进行综合评分。上述答辩内容及评分作为封闭评审的重要依据。
(四)严肃工作纪律,营造良好环境。在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网上申报及各项评审工作程序和管理纪律,专家评委要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认真履职、准确评价。工作人员要强化规矩意识,遵守工作纪律,积极主动服务。参评人员要积极准备,认真答辩,服从管理,共同营造阳光透明、公平公正的答辩评审环境。要全面落实用人单位推荐上报前和评审通过后公示制度,推动职称评审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提高职称评审的社会认可度、群众公信力和参评人员的获得感、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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