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勤转专业技术岗报人社局哪个科
一、工勤岗转管理岗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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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需要四个条件甘肃省职称78号文:
1、管理岗有岗位空缺;
2、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市级以上事业单位不少要求有本科学历;
3、在工勤岗位任职满三年以上;
4、取得专业技能四级即中级工以上等级。
二、工勤岗转专技岗基本条件
和转管理岗一样,也需要具备四个条件:
1、专技岗有岗位空缺;
2、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县区可放宽到大专);
3、取得相应岗位的职称;
4、单位同意聘任。
其中第四个条件是工勤人员转管理岗和专技岗都需要具备的条件,也是决定性因素。其他条件因为各地存在地情区别,有一定的差异,具体以当地实际为准。
事业单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是干部身份,工勤岗位是工人身份。虽然事业单位干部和工人使用的都是事业编制,在实际工作中,也经常是混岗使用,工勤岗位的人员,有的直接在办公室工作,有的甚至长期承担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但工人身份这个标志,却不会因为岗位的改变而改变,也不会因为从事工作和职能的具体实际,有什么变化。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能不能从事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甘肃省职称78号文?在本世纪初和上个世纪,工人可以通过转干、聘干、代干等身份,从事管理岗位工作,并可以提拔任用为副科级以上,或者管理八级以上领导职务。干部身份、工人身份,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在起初区别并不是很大,工人可以担任领导干部,更高还晋升到国级,这是大家都熟知的。但后来,随着干部管理制度的不断改革,工人和干部的身份差别越来越大,到后来,工人就只能通过转干、聘干的方式,担任领导干部。到甘肃省职称78号文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又对工人通过转干、聘干方式担任领导职务,进行了清理规范,除已经晋升为副处级以上的干部影响不大外,工人科级干部不再允许提拔晋升,还要求清理出公务员岗位,不得在党政机关担任实职。即使已经担任了领导干部的工人身份人员,也不允许参公或者登记为公务员。
工人不能担任党政机关的领导职务,那么还能不能继续担任或者从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呢?回答是可以的。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将全面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这一改革,彻底打破了计划经济时代干部和工人身份的差别,英雄不再论出处,而是 以岗位定身份。无论以前是干部身份还是工人身份,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后,竞聘在管理岗位就是管理人员,竞聘在专业技术岗位就是专业技术人员,即使原来是工人身份,享受的也是干部的身份待遇,也是按干部身份退休。这一体制改革,将是事业单位改革的趋向,也是解决干部工人身份这一不合理定位的主要措施。将来,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完成后,将不再存在干部工人身份差别。
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改革工作试点已经多年,但进展缓慢,而且各地区间、各行业间不平衡。实施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改革的地区并不多,实施的行业也非常少,最典型的,就是许多地区实施的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制度,但此项政策对工人影响不大。另一个实施比较明显的,就是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公选”制度,公开在在职人员中,选拔管理人员,不论干部工人身份差别,符合条件就可以竞聘,竞聘成功后,享受岗位对应的身份待遇。可惜公选名额太少,举办的频次也不多。
总之,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改革,是解决干部工人身份差别的有效措施,也是将来事业单位改革的未来发展方向。但此项工作依然有待进一步深入开展,全方位覆盖,有需求的在职人员,可以期待。
你好,我是体制内的鱼,分管党的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于你提出的问题,我想我的回答应该对你有用。
关于事业工勤岗位能否转为专业技术岗位或者管理岗位这个问题,在回答之前,我想你首先应该明白这三者之间的区别。
事业编制和公务员编制是不一样的,公务员编制是党和国家统一管理的行政编制,由公务员管理局负责管理,现在公务员管理的职能已经全部统筹由各级组织不能管理。事业编制则是各级各部门,各地方管理的编制,每一个层级之间管理的渠道不同,不能混合使用,县级事业编制和市级事业编制是不能等同的。同时根据事业编制岗位设置,可分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管理岗位从事的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岗位一般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任职条件,工勤岗位一般是后勤保障工作,比如驾驶员,打字员等后勤工作。
从上面岗位的区别可以看出,工勤岗位一般不能转为专业技术岗位(当然各省份的政策不同),但是目前还未曾听说知道工勤岗位可以转岗到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情况。事业工勤岗位和行政工勤岗位相类似,行政工勤岗位一般是退伍安置需要,事业也类似,工勤岗位对学历条件要求不高,因此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行政工勤,事业工勤岗位无法满足提拔使用条件,转岗也没有相关政策支撑,因此工勤岗位一般无法走上领导岗位,除非参加公务员考试或者事业单位考试。
举例,提拔乡科级副职一般需要任职科员满三年,或者事业单位管理九级满三年。也就是说事业单位管理九级对应的就是公务员科员。乡科级副职对应的是管理八级,乡科级正职对应的是管理七级。工勤岗位无法对应相应的管理层级,专业技术岗位提拔任职目前部分省份已经放开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在相应的岗位职级上任职达到年限后可以提拔管理岗位。工勤人员基本不会纳入提拔动议方案。
因此,你是事业工勤岗要走上领导岗位,要结合当地政策,不过原则上需要通过统一招考转变编制身份才行!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乐在职场】答疑:事业单位工勤干部一般不能够转管理或专技岗。特殊情况转岗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做个解释。 一、事业单位岗位分类:
事业单位按岗位设置是分为三类, 管理岗位,专技岗位,工勤岗位 。管理岗位:一般从事的是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一般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比如工程师,会计师等;工勤岗位:一般是指的后勤保障工作的,比如打字员驾驶员等工作。
工勤岗位受编制的影响,一般情况下都不会纳入到管理岗的范围, 只能够按照对应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 *** 等次依次评定。
二、工勤人员的来源
近年来事 业工勤人员来源最多的是部队士兵转业, 从原来的可以直接通过民政局、人社局分配,到最后只能通过考核才能进入事业工勤岗位。当然也有通过其他 历史 方式遗留下来的一些事业工勤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
三、工勤岗位是 历史 的产物
在计划经济时代, 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是区别不大的,但是随着干部管理制度的不断改革,工人和干部的身份也越来越大,从最初的工人还可以得到提拔、任用、转干到最后90年代组织部门和人社系统对工人转岗,聘干等方式都进行了清理, 基本上工人编制不再容许转干和提拔晋升。
四、工勤人员的前途
工勤人员受编制的影响, 提拔晋升比较受限。虽然很多工勤人员是非常优秀的,特别是在基层承担了相当多、相当杂的工作, 但是因为编制原因,有可能一辈子在原岗位不能够发生改变,在现在的机关和事业单位这样的人员还是很多的。
虽然工勤人员确实在前途上看似比公务员和事业编制的人员更受限, 但是你要考虑到工勤人员还是有他的工作稳定性,这也是一个优势,另外, *** 的工资也比较高,不比事业编制人员低,还更好评定,要求没有那么高。
总结:要解决的唯一办法就只能够通过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考试,原来曾经组织部举行过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有些岗位工勤人员是可以参加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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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事业单位分为三种,工勤岗、专技岗、管理岗。但是其中的福利待遇不一样的。具体下面我给你详细分析下。
定义与区别
事业编制的定义
事业编制区别
如何转岗
前提条件
注意点
总结
能转趁早转,仅一个待遇差距就很大了。建议转专技岗,具体其他要求请咨询对应级别的人社局的事业单位管理科。
根据现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事业单位的岗位有三种类别,分别是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人社部门根据每个单位的不同情况,以 社会 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为主要参考,设置了各类岗位结构比例,各类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也设定了控制目标。
一、事业单位三种岗位的主要职责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需要。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 社会 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需要注意的是,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高级 *** 、 *** 、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二、事业工勤岗位是否可以转岗?
值得庆幸的是,实行岗位管理后,打破了三种岗位的身份界限,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完全是允许转岗的,但是转岗必须具备任职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
按照规定,工勤岗位向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原则上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每年组织一次,有关方案按职能分工,事前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聘用到管理岗位的,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准入控制要求的相应条件。
根据《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国人部发[2004]63号)精神,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人员,须在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聘用满10年且在所聘岗位退休(退职)的,方可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并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对距离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工勤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转岗竞聘。
三、工勤岗位转聘的程序
工勤人员转岗聘用在国家政策层面是没有阻碍的,关键取决于地方相关管理部门如何操作。转岗程序,大致包括以下几步:
1.公布方案。根据工作需要,通过会议或其它形式公布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用程序等事项。
2.公开报名。组织公开报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3.竞聘考察。竞聘程序一般包括笔试、面试、民主测评或专家评议等,竞聘人数较少的,可简化程序。根据竞聘情况,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重点了解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情况,形成考察材料。根据考察情况,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4.公示。将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5.岗位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所在单位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按职能分工,经本级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办理变更聘用合同、工资、保险等相关手续。
工勤人员首次从工勤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原则上应聘用到八级(含)以下岗位,聘八级以上管理岗位的应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备案后,方可办理岗位聘用认定手续,且不得直接聘为单位主要负责人。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和工勤岗,工勤岗工作人员相对于其他两类岗位的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相对低一些,有些效益比较好的事业单位,工勤岗绩效工资与管理岗、专业技术岗绩效工资差距很大。为此,很多事业单位工勤岗工作人员都想转到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这也是工勤岗人员常咨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我能不能转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如何转?”
一、工勤岗人员能不能转岗
1、 ***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人发〔2000〕78号中对事业单位人事改革总体要求“建立一套适合科、教、文、卫等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各自岗位要求的具体管理制度;形成一个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
2、《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规定:“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人员,以及由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受聘到工勤岗位的人员,原则上按新聘岗位的等级重新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对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用满10年(本意见下发前已被聘用的,可连续计算)且在所聘岗位退休(退职)的,可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并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
3、各地方 *** 的规定
(1)《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等五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配套文件的通知(甘人发〔2008〕28号),明确了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的相关政策。其中对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的,事业单位在相应等级岗位空缺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竞聘上岗。符合聘用岗位任职条件的工勤技能人员首次聘用到管理岗位,不得直接聘用到单位领导岗位和内设机构正职岗位。更高可聘用的岗位分别是: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在十级职员岗位,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在九级职员岗位,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在八级职员岗位,一、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在七级职员岗位,少数特别优秀的人员和后勤服务型事业单位可适当放宽。
(2)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动态调整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2〕55号)规定“工勤技能人员聘用到管理岗位。原则上采取竞聘上岗的办法择优聘用:之一次从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不得直接聘用到单位领导岗位和内设机构正职岗位,同时须到 *** 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部门办理转岗聘用备案手续。之一次可聘用的更高岗位分别是: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到十级职员岗位,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到九级职员岗位,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到八级职员岗位,一、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到七级职员岗位,少数特别优秀的人员可适当放宽。”。
(3)天津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局《关于妥善处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64号)规定:“从工勤技能岗位首次受聘到管理岗位的,原则上聘用在九级管理岗位。因工作需要突破的,应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4)《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津人社局发〔2012〕65号)规定,确因工作需要,由工勤技能岗位竞聘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可聘用到六级及以下管理岗位,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六级职员岗位:在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七级职员岗位:曾在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二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八级职员岗位:曾在工勤技能二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三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九级职员岗位:曾在工勤技能三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十级职员岗位:曾在工勤技能四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当具备竞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内部各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岗位职责要求设定。竞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还应当具备准入控制的相应职业资格。
其他地区也有工勤岗位转岗的相关文件,具体不一一列举。
二、转岗自身需具备的条件
1、转管理岗需具备的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转专业技术岗需具备的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三、拟转聘岗位出现空缺
事业单位要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进行,也就是说单位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必须要有空余的编制。
四、转岗的方式
通过单位内部竞聘的方式进行,需要单位组织实施内部竞聘程序。
我是图图,来分享我的观点。事业单位目前实行岗位聘用制,专技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可以互转,但是不改变人员身份。也就是说,工勤人员可以聘任在管理岗位和专技岗位上,但是仍然是工人身份。
一、三种岗位的区别
专技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是事业单位目前并存的三种岗位,实行不同的岗位工资待遇和不同的晋升方式。
1、专技岗位, 分正高级(1-4级)、副高级(5-7级)、中级(8-10级),初级(11-12级),助级(13级)。不同的级别兑现不同的岗位工资待遇。
2、管理岗位, 分为1-10级,分别对应省部级-办事员级,不同的级别兑现不同的岗位工资待遇。
3、工勤岗位, 分为普通工,初级工1-5级,不同的级别兑现不同的岗位工资待遇。
二、转换岗位的要求
目前实行聘任制后,不同的岗位可以互转,转换岗位的要求是
1、有空缺岗位。
事业工勤岗,转管理或专技岗,首要的就是单位管理岗位和专技岗位有空缺,没有空缺,就不能转换。
2、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转换到专技岗位,需要有相应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3、单位提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单位研究同意后,提交材料,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三、转换岗位的优势
那么转换岗位后有什么优势呢?
1、晋升渠道更加丰富。
目前技术工人等级的晋升渠道单一,转换成专技岗位和管理岗位后,相对晋升渠道更加丰富,岗位晋升、工资增长可能性更大。
2、对退休年龄有影响。
对于女性工勤人员来说,工勤人员聘用在管理、专技岗位满10年的,可以按照所聘用的岗位规定办理退休,那么就是说可以按照女干部的年龄退休。
希望回答对您有所作用,喜欢可以关注交流。谢谢!
事业单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是干部身份,工勤岗位是工人身份。虽然事业单位干部和工人使用的都是事业编制,在实际工作中,也经常是混岗使用,工勤岗位的人员,有的直接在办公室工作,有的甚至长期承担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但工人身份这个标志,却不会因为岗位的改变而改变,也不会因为从事工作和职能的具体实际,有什么变化。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能不能从事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在本世纪初和上个世纪,工人可以通过转干、聘干、代干等身份,从事管理岗位工作,并可以提拔任用为副科级以上,或者管理八级以上领导职务。干部身份、工人身份,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在起初区别并不是很大,工人可以担任领导干部,更高还晋升到国级,这是大家都熟知的。但后来,随着干部管理制度的不断改革,工人和干部的身份差别越来越大,到后来,工人就只能通过转干、聘干的方式,担任领导干部。到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又对工人通过转干、聘干方式担任领导职务,进行了清理规范,除已经晋升为副处级以上的干部影响不大外,工人科级干部不再允许提拔晋升,还要求清理出公务员岗位,不得在党政机关担任实职。即使已经担任了领导干部的工人身份人员,也不允许参公或者登记为公务员。
我觉着很难,因为工勤跟管理或者专技,直接跟自己的之一学历就区别出来了,我觉着,除非自己对相关工作做出过巨大贡献或者通过自己在某一领域有突出贡献才能完成转岗。只是个人认为,具体你得咨询人事部门。
甘肃省职称评审条件的业绩定额内是什么意思
这边有个文件 ,希望帮助你。
市州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各企业集团人事处,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和选拔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根据我省实际,制定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学历、年限
1、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能胜任副高级职务,可转正定职,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2、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4、高校教师、中专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以外的其他系列,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5、高校教师、科研人员、中专教师、高中教师、技校理论课教师以外的其他系列,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少数民族卅I(含州、1)以下和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允许申报评审小范围有效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论文
任中级职务以来,作为之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在1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中撰写3万字以上,可视为已达到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要求。刊物级别认定按照《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外语
外语要求按《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7)18号文件)执行。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文件)执行。
(五)年度考核
担任中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均应达到“称职”或“合格”以上。
(六)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达到我省规定继续教育学时,并在《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复核验印的。
二、业绩条件
任中级职务以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了本职工作任务,并达到下列两类业绩中的一类:
(一)达到下列条件中1项
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建筑工程装饰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优秀设计奖一、二等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三等奖,省优秀设计三等奖,地厅级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一、二等奖。
2、作为定额内人员,获国家级社会科学奖、教学成果奖、完成的作品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省敦煌文艺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社会科学更高奖一、二等奖,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省敦煌文艺、省社会科学更高奖三等奖,省教育厅教学成果奖。
3、作为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的工程项目获国家优质212程“鲁班奖”、省优质工程“飞天金奖"。
4、被评为省部级劳动模范、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或获得省委、省 *** 、国家部委授予的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
(二)科研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中3项,其他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中2项,其中,第l至10项必须达到1项。
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三等奖、省优秀设计三等奖、地厅级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一、二等奖;或获省级优秀新技术、新产品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市州、厅局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三等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县(市、区)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
2、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敦煌文艺、省社会科学更高奖三等奖,省教育厅教学成果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市州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
3、作为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的工程项目获省优质工程“飞天奖"1项,或市州优质工程奖(如白塔奖、麦积奖等)2项。
4、作为前2名,完成列入国家部委和省科技、计划、工业、建设部门计划下达的科研、工程、技术改造、技术推广等项目1项,或可行性研究2项,通过省直厅局或市州科技、计划、工业、建设部门鉴定、验收(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并取得显著效益。
5、作为前2名,完成末列入省计划的科研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计、新工艺、新品种等开发项目,通过省直厅局或市州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验收(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并获得新增利税30万元以上(附单位缴款收据和税务部门税单)的经济效益;或获市州优秀新技术、新产品奖。
6、本人(第1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实施后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本人(第1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
7、作为前2名,完成了列入省部计划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l项,并经省部级鉴定验收(含阶段性鉴定验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8、作为前2名,制定了由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国务院部委颁布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国家、部门、地方计量检定规程1项。
9、独著、第1作者正式出版了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或主编(排名之一)公开出版了本专业全国性或省级教材l部。合作完成专著或译著的,本人累计完成10万字以上(在1部著作中不少于6万字);合作完成教材的,本人累计完成20万字以上。
10、独著、第1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署名为准),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专刊、副刊、专辑,下同)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l篇以上;或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11、本人或本人为之一完成人完成的成果,包括本人作为主要指导老师(第1名)指导团队和学生经组织同意参加竞赛,在全国本专业竞赛、考评中取得名次或获奖;在全省本专业竞赛、考评中取得前3名、或获一、二等奖,或获三等奖2人次;在市州本专业竞赛、考评中获一等奖(或前2名)2人次。
12、获市州或厅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市州党政机关授予的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省直厅局授予的全省本系统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或2次获县委县 *** 授予的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市州直属局授予的本系统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
13、担任省级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或正、副秘书长5年以上;或担任全国本专业学会理事5年以上;或受聘为省级学术刊物编委3年以上;或受聘为国家级学术刊物编委。
第二类条件中第1、2、3条每达到l次就计算为达到1项条件,第4—13条每条计算够l项后,超过部分不得累计计算。同一成果(项目、著作、译著、教材等)获奖、通过鉴定验收、公开出版、效益显著等,只能计算1次,不得重复计算。
三、破格晋升
学历或资历(包括专业工作年限和任低一级职务年限)虽达不到规定要求,但本专业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可按《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破格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本条件适用于未制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条件的系列(专业)。
五、本评审条件从2010年7月1日起实行。由甘肃省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以前有关文件和本评审条件不一致的,均按本评审条件执行。
甘肃省2022年职称评审政策
一、时间步骤
2022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8月下旬开始甘肃省职称78号文,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开启时间为8月25日24时,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24时,全省评审工作于12月31日前完成。
(一)安排部署。按照《2022年度甘肃省高级职称评审计划》(见附件1)安排,各行业主管部门(高评会组建单位)于2022年8月25日前下发本系统年度评审工作通知(含中级评委会),对评审范围和层级(委托评审情况)、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评委会召开时间等具体事项作出具体安排。评审工作通知报省职改办备案。
(二)个人申报。9月30日前,申报人需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职称申报管理”模块完成网上申报(具体操作 *** 见信息系统“职称培训”模块《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职称使用说明书(申报人版)》)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中级职称同步进行,务必在9月30日截止时限内完成个人申报。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组织所属专业技术人才错峰申报,对申报材料随报随审,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0日前提交上一级审核部门审核。
(四)部门审核。审核部门原则上在评委会公布甘肃省职称78号文的接收材料截止期限5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并提交评委会工作机构审核。
(五)答辩评审。各高评会工作机构(含自主评审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于12月20日前(各级职改部门材料联审、抽查应在评委会召开5日前完成)组织召开职称答辩评审会议。原则上不得推迟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时间的,应书面征得省职改办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公示发证。评审会议结束后,由各评委会工作机构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和线下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原则上于12月31日前单独或联合各级人社部门印发职称资格文件,同时在信息系统完成电子证书用印工作。评审通过获得职称人员可在信息系统“职称申报管理”模块登录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2020年甘肃初级职称评审需要哪些条件?
《甘肃省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硬化条件》等文件规定:
一、助理工程师: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要有工程类专业毕业证,且符合以下年限要求:
(1)中专毕业需满五年;
(2)大专毕业需满三年;
(3)本科毕业需满一年。
甘肃省教师职称评审条件2022
2022年甘肃省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1.助理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甘肃省教育系统副高职称评定办法
甘肃省教育系统副高职称评定办法如下:
1、任职年限要求:担任中学一级职务满5年以上。
2、专业论文和教研成果要求:省级重点中学教师甘肃省职称78号文,至少有两篇学术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
普通高中(含职中文化教师),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
初级中学教师,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县教研室教研员至少有两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
3、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要求:取得四个模块甘肃省职称78号文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具备免试条件者除外)。
4、公开课要求: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公开课。公开课考核不合格,不能参加当年评审。任现职期内被评为市级以上知名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者免讲公开课。
5、对于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除具备中学序列的任职年限、学历、专业论文和教研成果和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等条件外,还必须为大学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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