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人才工作总结
半年来,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为重点甘肃畜牧局职称评审,突出抓好公务员队伍建设,按照科学人才观的要求,进一步抓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兼顾,继续做好其甘肃畜牧局职称评审他各项人事人才工作,注重发挥人事人才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努力推进人事人才工作和谐发展,人事人才工作总结。现将半年工作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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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年度考核,狠抓作风建设。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完成了2010年度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奖工作。全县共9911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共评出优秀1290人、称职8580人、基本称职12人、不称职1人、待定等次149人,另有21人未参加考核。对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共报市 *** 记二等功20人、县 *** 记三等功149人、授予嘉奖奖励1121人。二是紧紧围绕2010年度县委、县 *** 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配合县直有关部门抓好考核评奖工作,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组织进行了经济工作会议大会表彰。三是坚持凡进必考,严把公务员入口关。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了2010年度公务员公开考试录用工作。全县计划录用10名乡镇办事员、1名公安干警。今年公务员招录工作由于放宽报考条件,取消地域限制,报考人员达到了502人,乡镇办事员职位招录比例更是达到了1甘肃畜牧局职称评审:49.2,创下历年新高。根据市人事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经过简章发布、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和程序,我们积极协助配合,圆满完成了招录工作。继去年公务员面试工作由县里自行组织负责以来,我们精心组织面试工作,狠抓每一个细节的到位,并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监督,确保了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四是强化综合管理,做好人事调配。先后办理了2人辞职手续,26名事业单位新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4批次 *** 人事任免行文,3批次 *** 提请人大任免行文,工作总结《人事人才工作总结》。五是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按照“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先后办理了51人次的聘用手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公开 *** 的`有关规定,出台了桑人发〔2010〕1号《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 *** 的通知》的文件。在具体实施中,先后协助县畜牧局、县计生局做好了相关公开 *** 指导工作。六是积极稳妥推进公务员法实施工作。严格执行政策,把好公务员登记关,全县共完成了七大机关和九大群团组织1652人次的公务员登记审核工作,并根据登记信息建立起了公务员信息数据库。其中使用行政编制登记的1454人、事业编制登记的29人、超编登记的99人、提前离岗登记的70人。另有32人暂缓登记、48人暂未登记。坚持上下对口的原则,做好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申报,完成了我县22个事业单位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报批工作。严格按规定比例合理确定职务职级,经过审核,全县七大机关和九大群团组织,共核定领导职数278个,申报核定非领导职数149个。
二、强化综合管理,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积极推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制度,组织开展了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先后完成57人的经济专业任职资格考试报名工作,271人的职称外语考试报名工作。二是合理设置岗位,规范岗位管理。为科学合理分配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标,促进教师专业技术队伍结构的优化。开展了2010年度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清理工作。全县比例应设高级岗位318个、中级岗位1687个,已聘任高级岗位182个、中级岗位1680个。根据岗位职数情况,我们向市人事局申报了201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指标数,申报高级50个、中级150个。三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组织77人开展了计算机中级操作技术培训考试。组织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了以“科技创新与创新能力培养”为主题的公共课目的继续教育工作,全县共47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考试。四是做好专技资格确认工作,及时转发省、市关于高、中级职称资格确认文件,完成了300余人次的专技人员聘任合同鉴证工作。
三、严格执行政策,确保各项待遇落实
一是继续做好企业 *** 干部维稳解困工作。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并于春节前开展了一次慰问走访。根据个案解决的原则,妥善解决了刘纪平、向刚如等2名确有实际困难的企业 *** 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在节假日期间,我们加强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动态,严格落实五包责任制,确保了我县企业 *** 干部的稳定。二是完成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工资制度改革涉及全县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为此,我们通过组织开展专门业务培训班,积极宣讲新政策,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努力,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共10016名在职人员,2855名离退休人员参与工资套改和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全县月增加工资3648
兽药gsp的认证材料有哪些
GSP是兽药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是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保证兽药质量而制定的一整套管理体系。作为一个体系,GSP有机地衔接了企业的产供销、人财物各个方面,管理和控制更加有序。
随着《兽药管理条例》的实施,各省积极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加强对经营企业的指导与培训,加大兽药GSP的实施力度,积极有效的推动了兽药GSP的进程。作为试点省份的江苏省目前已经走到全国的前列,2005年南京中亚动物保健品服务部顺利通过了有关部门组织的GSP验收,成为中国之一家通过兽药GSP验收的企业,走在了行业规范发展的前沿。2006年江苏省又有十几家企业顺利通过GSP验收,截止2007年12月,又有一百多家企业顺利通过GSP验收,起到了很好的试点示范作用。与此同时其它省份也都积极推进GSP验收工作,目前甘肃省已有4家企业顺利通过GSP验收,山东省GSP验收工作也进入了实质阶段。
如何做好迎接GSP认证现场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是申报认证的兽药经营企业所普遍关心的问题。不少企业都感到,越接近认证检查越觉得问题多,越看心里越是不踏实。其实,这是一种正常状态,这表明企业对GSP已具有一定的理解和认识,即已从过去比照GSP规范生搬硬套,进入到自己能够运用规范去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性状态。
应当说已申报认证的企业存在的具体问题可能各不相同,但对GSP本质内容的理解和认识都会不同程度地上升到一个新的平台上。这就是兽药经营企业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的思想和意识基础。有了这个基础,最后阶段的冲刺就能取得一个好的结果。
那么,最后阶段的工作还包括哪些内容呢?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结合自查发现问题,全面、深入学习GSP
这种学习是更高层次上的学习,是能获取更深体会的学习。既是学习的过程,也是获得真知、深刻理解和全面贯彻实施GSP思想的过程。全面、深入学习GSP规范
对自己申报认证范围有关的GSP全部内容与细节要做到了如指掌,不能有任何疏漏。掌握实质实施GSP不是从文本到文本的本本主义式照搬,而是一种系统规范的质量保证体系在不同环境、不同条件下的具体实施和运用。统一认识企业中技术人员之间、技术人员与管理部门之间、管理部门与管理部门之间在进行认证准备阶段时,都必须在GSP实施上统一认识。仔细把握、理解、领会相应申报认证范围的GSP认证检查条款。要结合实际问题去逐项、逐条、逐句理解。有的条款包括了多项内容,各项内容虽然相关但要求的具体深度与广度又有不同。在理解、把握认证检查项目时,不能使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简单方式。不妨多问几个为什么,多加推敲,举一反三,定有收获。
二、按GSP规范要求严格组织自查
自检自查是迎检准备工作中非常关键的环节。有的企业把自检称为正式检查前的“彩排”。但在实践中不少企业对此有所疏忽,通常出现的问题,一是不知如何自检;二是自检程序不对,内容不全。企业自检应当定期进行,对认证条款中所有带*号的关键项目,要实行滤网式检查,不得有任何马虎、疏漏。
三、确定领检人员
领检人员(一般为1~2名)是与认证检查组配合、沟通的关键人员,从认证准备阶段就要重点培训、培养。领检人员一经确定,则不能轻易变更。因此,申报企业在确定人选时应相当慎重,确实要选准选好。
四、熟悉与岗位有关的GSP文件
要求做到“三知”、“三会”:
三知即熟知本企业与对本岗位制定的要求和规程;熟知涉及本岗位的专业知识与技术要点;熟知本岗位与上、下岗位的关系与链接点。
三会即会按本岗位的规程实施标准操作;会应急处理本岗位出现的突发事情;会准确回答涉及本岗位的一般及综合性问题。
要达到上述境界,企业无其它捷径可走,唯一的选择是培训到位、反复锤炼、严格要求、优留劣汰。
五、按要求准备好认证申报材料
这里的“申报资料”是指与上报到畜牧局一致的申报资料,不得有不同的版本出现在检查现场。认证申报资料一般至少应准备多份,即检查组人手一份。企业所需份数可根据情况自定。
六、拟好综合性汇报材料
现场检查开始后,认证检查组组长将安排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企业概况和实施GSP的主要情况。这是企业向检查组展示自己的极好时机,因此要精心准备这份综合性汇报材料。这份材料的总体要求是:简明扼要、内容完整、言之有物、表达精练、特点突出。坚决反对与GSP认证检查无关的诸如天南海北、奖项堆积、上级重视等空话、套话。汇报时间以控制在15分钟以内为宜。能用多媒体配合演示当然更好,但场景选择要少而精,要紧贴GSP认证主题。
七、迎检资料的集中管理与分类陈列
这是一项复杂、细致的系统性工作。在认证检查组达到现场前一天,须将迎检资料集中管理,并与检查项目相对应的部分进行分类对口,做到线条清晰,应对自如。
一般来说,GSP认证现场检查应准备如下资料:
公司建立的 *** GSP文件;申报资料副本;企业主要岗位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岗位、学历、职称、从事本岗位工作时间等);企业营业场所、仓库地理位置图及内部平面图;企业GSP实施情况的汇报材料;其他(如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熟练的打印人员等)。
八、现场检查中的有关注意事项
1.现场检查中避免的做法
竭力渲染企业的“优秀”做法,搪塞差的和不足之处;不接受任何批评,固执己见,轻视检查人员意见;尽可能少说话,不回答问题;一问三不知,不清楚之处用方言搪塞;高谈阔论,纠缠问题拖延时间;对问题百般辩解,拒不承认。
2.其它事宜
接待准备工作(包括接待人员、住宿、车辆和就餐安排等);明确首次会议及末次会议参加人员;确定检查路线;现场检查陪同人员;检查软件时总体协调人及各部门联络员。
相关链接:
GSP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应的认证检查标准、认证管理办法尚未出台
目前“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只是征求意见稿,正式稿没有最后颁布,作为强制执行的标准,有颁布成文的规章制度才能更有效推行。
原征求意见稿中未对兽药经营企业经营模式进行分类,即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或零售企业,如能对其明确,将能使不同兽药经营企业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认证申请。
2.作为配套法规,兽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目前尚未出台
销售处方药应遵循处方药管理办法,这是国际上药品、兽药管理和我国人用药品管理基本要求。随着近年来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国家对动物源食品中药物残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一些可能影响食品安全、动物疫病防治以及毒副作用大等一些特殊兽药实行特殊管理,需有临床处方,方可进行销售。因此新《兽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实行兽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这是兽医管理体制与兽药监督管理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兽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是兽药GSP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实施将促使兽药经营企业转变经营观念,从单纯的销售向服务型企业转变,让优秀的服务成为竞争优势。
3.执业兽医师等兽医、兽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尚待进一步明确
兽药GSP的实施,必将促使兽药经营企业招贤纳士,配备具有兽医、兽药等相关专业学历;或执业兽医师、助理兽医师等技术职称的兽药技术人员,来提供药学指导和用药服务,这就需要进一步对相关职称的评审管理工作及对执业人员执业行为进行规范的管理办法的出台。
4.目前我国兽药经营企业的现状不容乐观
兽药经营企业大都规模较小,在硬件设施方面不能满足兽药经营的要求;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缺乏兽药质量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另外一些兽药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不够规范,使假、劣兽药有机可乘,损害了养殖者和正规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因此兽药经营企业若要准备GSP认证,需在硬件设计与投入、人员配备与培训、软件编制与实施上做好功课,更重要的是要打破传统、真正实现经营理念的转变,把质量与服务作为企业竞争的法宝。兽药经营环节上承生产厂家,下连养殖生产,对于净化行业秩序,保证产品质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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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GSP认证程序步骤
GSP是兽药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是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保证兽药质量而制定的一整套管理体系。作为一个体系,GSP有机地衔接了企业的产供销、人财物各个方面,管理和控制更加有序。
随着《兽药管理条例》的实施,各省积极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加强对经营企业的指导与培训,加大兽药GSP的实施力度,积极有效的推动了兽药GSP的进程。作为试点省份的江苏省目前已经走到全国的前列,2005年南京中亚动物保健品服务部顺利通过了有关部门组织的GSP验收,成为中国之一家通过兽药GSP验收的企业,走在了行业规范发展的前沿。2006年江苏省又有十几家企业顺利通过GSP验收,截止2007年12月,又有一百多家企业顺利通过GSP验收,起到了很好的试点示范作用。与此同时其它省份也都积极推进GSP验收工作,目前甘肃省已有4家企业顺利通过GSP验收,山东省GSP验收工作也进入了实质阶段。
如何做好迎接GSP认证现场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是申报认证的兽药经营企业所普遍关心的问题。不少企业都感到,越接近认证检查越觉得问题多,越看心里越是不踏实。其实,这是一种正常状态,这表明企业对GSP已具有一定的理解和认识,即已从过去比照GSP规范生搬硬套,进入到自己能够运用规范去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性状态。
应当说已申报认证的企业存在的具体问题可能各不相同,但对GSP本质内容的理解和认识都会不同程度地上升到一个新的平台上。这就是兽药经营企业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的思想和意识基础。有了这个基础,最后阶段的冲刺就能取得一个好的结果。
那么,最后阶段的工作还包括哪些内容呢?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结合自查发现问题,全面、深入学习GSP
这种学习是更高层次上的学习,是能获取更深体会的学习。既是学习的过程,也是获得真知、深刻理解和全面贯彻实施GSP思想的过程。全面、深入学习GSP规范
对自己申报认证范围有关的GSP全部内容与细节要做到了如指掌,不能有任何疏漏。掌握实质实施GSP不是从文本到文本的本本主义式照搬,而是一种系统规范的质量保证体系在不同环境、不同条件下的具体实施和运用。统一认识企业中技术人员之间、技术人员与管理部门之间、管理部门与管理部门之间在进行认证准备阶段时,都必须在GSP实施上统一认识。仔细把握、理解、领会相应申报认证范围的GSP认证检查条款。要结合实际问题去逐项、逐条、逐句理解。有的条款包括了多项内容,各项内容虽然相关但要求的具体深度与广度又有不同。在理解、把握认证检查项目时,不能使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简单方式。不妨多问几个为什么,多加推敲,举一反三,定有收获。
二、按GSP规范要求严格组织自查
自检自查是迎检准备工作中非常关键的环节。有的企业把自检称为正式检查前的“彩排”。但在实践中不少企业对此有所疏忽,通常出现的问题,一是不知如何自检;二是自检程序不对,内容不全。企业自检应当定期进行,对认证条款中所有带*号的关键项目,要实行滤网式检查,不得有任何马虎、疏漏。
三、确定领检人员
领检人员(一般为1~2名)是与认证检查组配合、沟通的关键人员,从认证准备阶段就要重点培训、培养。领检人员一经确定,则不能轻易变更。因此,申报企业在确定人选时应相当慎重,确实要选准选好。
四、熟悉与岗位有关的GSP文件
要求做到“三知”、“三会”:
三知即熟知本企业与对本岗位制定的要求和规程;熟知涉及本岗位的专业知识与技术要点;熟知本岗位与上、下岗位的关系与链接点。
三会即会按本岗位的规程实施标准操作;会应急处理本岗位出现的突发事情;会准确回答涉及本岗位的一般及综合性问题。
要达到上述境界,企业无其它捷径可走,唯一的选择是培训到位、反复锤炼、严格要求、优留劣汰。
五、按要求准备好认证申报材料
这里的“申报资料”是指与上报到畜牧局一致的申报资料,不得有不同的版本出现在检查现场。认证申报资料一般至少应准备多份,即检查组人手一份。企业所需份数可根据情况自定。
六、拟好综合性汇报材料
现场检查开始后,认证检查组组长将安排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企业概况和实施GSP的主要情况。这是企业向检查组展示自己的极好时机,因此要精心准备这份综合性汇报材料。这份材料的总体要求是:简明扼要、内容完整、言之有物、表达精练、特点突出。坚决反对与GSP认证检查无关的诸如天南海北、奖项堆积、上级重视等空话、套话。汇报时间以控制在15分钟以内为宜。能用多媒体配合演示当然更好,但场景选择要少而精,要紧贴GSP认证主题。
七、迎检资料的集中管理与分类陈列
这是一项复杂、细致的系统性工作。在认证检查组达到现场前一天,须将迎检资料集中管理,并与检查项目相对应的部分进行分类对口,做到线条清晰,应对自如。
一般来说,GSP认证现场检查应准备如下资料:
公司建立的 *** GSP文件;申报资料副本;企业主要岗位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岗位、学历、职称、从事本岗位工作时间等);企业营业场所、仓库地理位置图及内部平面图;企业GSP实施情况的汇报材料;其他(如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熟练的打印人员等)。
八、现场检查中的有关注意事项
1.现场检查中避免的做法
竭力渲染企业的“优秀”做法,搪塞差的和不足之处;不接受任何批评,固执己见,轻视检查人员意见;尽可能少说话,不回答问题;一问三不知,不清楚之处用方言搪塞;高谈阔论,纠缠问题拖延时间;对问题百般辩解,拒不承认。
2.其它事宜
接待准备工作(包括接待人员、住宿、车辆和就餐安排等);明确首次会议及末次会议参加人员;确定检查路线;现场检查陪同人员;检查软件时总体协调人及各部门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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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应的认证检查标准、认证管理办法尚未出台
目前“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只是征求意见稿,正式稿没有最后颁布,作为强制执行的标准,有颁布成文的规章制度才能更有效推行。
原征求意见稿中未对兽药经营企业经营模式进行分类,即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或零售企业,如能对其明确,将能使不同兽药经营企业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认证申请。
2.作为配套法规,兽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目前尚未出台
销售处方药应遵循处方药管理办法,这是国际上药品、兽药管理和我国人用药品管理基本要求。随着近年来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国家对动物源食品中药物残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一些可能影响食品安全、动物疫病防治以及毒副作用大等一些特殊兽药实行特殊管理,需有临床处方,方可进行销售。因此新《兽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实行兽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这是兽医管理体制与兽药监督管理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兽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是兽药GSP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实施将促使兽药经营企业转变经营观念,从单纯的销售向服务型企业转变,让优秀的服务成为竞争优势。
3.执业兽医师等兽医、兽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尚待进一步明确
兽药GSP的实施,必将促使兽药经营企业招贤纳士,配备具有兽医、兽药等相关专业学历;或执业兽医师、助理兽医师等技术职称的兽药技术人员,来提供药学指导和用药服务,这就需要进一步对相关职称的评审管理工作及对执业人员执业行为进行规范的管理办法的出台。
4.目前我国兽药经营企业的现状不容乐观
兽药经营企业大都规模较小,在硬件设施方面不能满足兽药经营的要求;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缺乏兽药质量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另外一些兽药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不够规范,使假、劣兽药有机可乘,损害了养殖者和正规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因此兽药经营企业若要准备GSP认证,需在硬件设计与投入、人员配备与培训、软件编制与实施上做好功课,更重要的是要打破传统、真正实现经营理念的转变,把质量与服务作为企业竞争的法宝。兽药经营环节上承生产厂家,下连养殖生产,对于净化行业秩序,保证产品质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广东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实施办法
之一条 为做好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甘肃畜牧局职称评审,根据农业部《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人事部关于开展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的通知精神甘肃畜牧局职称评审,结合甘肃畜牧局职称评审我省的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凡在农村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村建筑业、农村水利水电、农业机械化、农业财会与经营管理、农村能源、农业环保等行业的农民技术人员,符合《暂行规定》及本实施办法的,均可申报评定或晋升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第三条 省成立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农委牵头,省建委、农业厅、林业厅、水电厅、机械厅、水产局、畜牧局、科协等单位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农委办公。省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市、县(区)可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此项工作。
省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协调全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甘肃畜牧局职称评审;制订有关实施办法和规定;审批各行业(专业)职称评定与晋升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省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小组的职责:制订本行业(专业)的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的实施细则和农民技术人员的管理办法,报省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省本行业(专业)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审批本行业(专业)农民高级 *** 职称的评定。
市、县(区)领导小组的职责:根据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领导、组织本地区开展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定与晋升工作。第四条 市、县(区)按农科(含农、林、水产、畜牧、农经等)、工科(含建筑、农机、水利水电等)分别成立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的成立由同级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评委会成员一般9至13人,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懂业务的行政领导参加,其中高、中级技术人员应占60%以上。评委会下设专业考评小组,各专业考评小组由3至7人组成,其成员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务(职称)。第五条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的等级定为: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 *** 、农民 *** 和农民高级 *** 。各级职称条件由省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暂行规定》和本省、本行业(专业)实际制订,报省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职称条件中应有一定的学历要求。不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毕业学历的农民,应首先取得农民技术资格证书(绿色证书)或县级以上(含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岗位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书,方能申报评定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第六条 申报评定技术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应填写《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表》,提交能反映本人学历、技术水平和业绩的有关材料,经乡镇有关专业站(所)推荐,按以下程序考证:
(一)申报评定农民 *** 及其以下职称,由县(区)各专业考证小组提出考核评议意见后报县(区)评委会评定,其中经评审通过农民 *** 职称的需报市业务主管部门审批。
(二)申报评定农民高级 *** 的,由县(区)评委会提出考核、推荐意见后报市评委会评审,再报省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小组审批。第七条 对首次申报评定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的,可按各职级业务标准条件评定相应的技术职称。少数确有特殊专长,有突出贡献的农民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和晋升间隔年限的限制,破格评定相应的农民技术职称。破格评定或晋升的具体条件由省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制订,经省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第八条 申报评定技术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每人交纳评审费30至50元,其中申报农民 *** 及以下职称的评审费交纳给县(区)评委会;申报农民高级 *** 的交纳给市评委会。第九条 农民高级 *** 职称证书由省业务主管部门签发;农民 *** 职称证书由市业务主管部门签发;农民助理 *** 、农民技术员职称证书由县(区)业务主管部门签发。
种植、畜牧、水平、农机、农经等行业的农民技术人员使用农业部印制的职称证书。水利水电、农村建筑等行业可使用农业部印制的职称证书,也可参照农业部印制的职称证书样式,由省业务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各级主管部门在发证时可收回工本费。第十条 农民高级 *** 由市业务主管部门管理;农民 *** 及以下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由县(区)业务主管部门管理。市、县(区)业务主管部门均应建立农民技术人员业务技术档案(包括技术人员登记卡、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的科目、时间、成绩、工作业绩和获奖情况等),组织开展农民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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