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副高职称大范围和小范围退休后有区别吗是教师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退休养老金差额很大。甘肃副高职称大范围和小范围退休后基本工资(包括教师),要影响养老金,职业年金的缴存基数,基本工资越高,缴存数更大。缴存越多,退休时发放的养老金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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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天水市的养老金具体是多少?

2012年4月6日10:28:12

曹玉龙:今年我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具体标准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普调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1.按退休(职)人员人均调整。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41元;退职人员月退职生活费人均增加109元。

2.按退休(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调整。在普调第⑴项的基础上,退休(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年限,下同)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3.给2011年1-6月退休(职)的人员补调。凡2011年1-6月期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先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1〕7号)规定的普调标准进行调整(不含特调部分),之后再进行调整。

二是特调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1.在普调基础上,在职期间经国家或本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相应组织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 ***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正高职称退休(职)人员每月再增加160元;副高职称退休(职)人员(含高级政工师、高级 *** )每月再增加130元。

2.按退休(职)人员年龄调整。截止2011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再增加3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再增加3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再增加40元。

3.在普调和特调第⑴、⑵项基础上,企业已退休(职)的原军队转业干部,月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1849元的,一律调整到1849元。

三是已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待遇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领取600元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112元;领取500元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99元;领取400元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86元。对2011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五七工、家属工”,在2012年3月底前纳入计发待遇时,按2012年调整的办法和标准,把应调整的部分增加上后再发放。

另外,中央财政从2000年起,就安排对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给予补助,并且逐年增加。中央财政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补助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主要通过中央财政补助来弥补我省的养老保险金收支缺口,保持我省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支撑能力。这是国家对西部边远和困难地区多年未变的政策,也是对甘肃社会保险事业的关心和照顾;另一部分按照国家批准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的额度补助40%,为定额补助。比如,今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为1500元,按10%的幅度调整是150元,中央财政补助40%,即月人均补助60元;除中央财政补助外,其余调整养老金的支出全部由我省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承担。

2012年4月6日10:39:07

甘肃省人民广播电台:请问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力保更低工资制度的贯彻落实?

2012年4月6日10:39:35

吴雄成:为了确保新调整后的更低工资标准得到全面落实,我们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更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工作力度。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多层次、全方位集中开展更低工资标准的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通过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更低工资标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自觉守法意识和广大职工依法 *** 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遵守更低工资制度的良好氛围。二是各地要加强对更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控和监察。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日常巡视检查,督促企业依法支付职工工资,对发现的拖欠工资行为限期整改,妥善解决。要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网格化、 *** 化”监察管理体制,明确工作对象和责任范围,加强对城乡所有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信息整理和动态监管。三是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做好对涉及更低工资标准问题的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严肃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监督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四是加大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力度。各地要加大因更低工资标准问题引发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力度,积极引导职工通过法律渠道维护劳动权益。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劳动保障部门为主导、工会及企业组织联合参与的三方调解机制,对小额、简单案件以及涉及人数较多的案件,尽可能通过调解方式平稳解决。对申请仲裁的的更低工资争议,各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按照“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及时受理,及时裁决。对涉及10人以上的拖欠工资争议案件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及时裁决,确保因更低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2012年4月6日10:44:12

公务员报:请问,此次调整后,更低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吗?更低工资标准是否包括企业缴纳的“三金”?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工资没有达到更低工资标准,该向哪个部门举报?

2012年4月6日10:45:52

庞波:按照《更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的规定:更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我省发布的更低工资标准包含了劳动者个人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但不包括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五金”。

可以肯定地说,如果企业按照更低工资为基数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这肯定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行不通的。我省社保缴费规定,养老保险缴费更低缴费费率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按照这一规定,以2010年为例,我省社会月平均工资为2465元,我省养老缴费基数更低为1479元,用人单位必须以1479元为月更低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而不能按照更低工资为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此该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认真查处,坚决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

本次更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企业要继续承担社会责任,严格执行更低工资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收益。

2012年4月6日10:47:39

吴雄成: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工资没有达到更低工资标准,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举报和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将认真查处,严格更低工资制度,落实更低工资标准,坚决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

2012年4月6日10:48:34

香港大公报:这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体现了效率原则,如何理解和掌握全部缴费年限?

2012年4月6日10:48:58

曹玉龙:退休人员退休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越长,享受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水平越高,这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的做法,充分体现了国家普调和特调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全部缴费年限既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也包括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建立个人账户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比方说,我省的地方企业,1996年1月1日开始建立个人帐户,1996年1月1日之前的缴费年限叫视同缴费年限,之后参保缴费建立个人账户的年限叫实际缴费年限。

2012年4月6日10:52:21

主持人 梁和平: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2012年4月6日10: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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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甘肃副高职称退休待遇调整,甘肃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2021年甘肃省退休新规定政策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丧失工作能力的。

这些基本沿用了过去干部退休的条件,所不同的是取消了工作年限的限制。国家公务员自愿退休的条件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

(2)工作年限满30年的。确立自愿退休的方式,这在我国还是次,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的一个新的特点。这样可以使部分服务年限较长、而又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公务员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前退休。

国家公务员退休待遇主要包括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以及住房、医疗等其它福利待遇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发办法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工具工资均按原工资的100%计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基本退休金也应适时调整。其调节办法是:在国家统—调整生活必要品价格时,退休公务员可按在职国家公务员并入基础工资的补贴数额增加退休金;在职国家公务员根据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指数调整工资标准时,退休公务员可按调整工资标准的幅度度相应提高基本退休金标准。

(2)地区津贴。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各地将建立新的地区津贴制度。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享受原单位所在地同职级在职人员的地区津贴。

(3)物价、生活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这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生活待遇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3、医疗和伤残保险待遇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继续享受同职级在职国家公务员的医疗待遇,保证退休公务员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病退的工资待遇是:

1、因病退休---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叫因病退休,退休工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100%发放;2、对于不符合以上年龄条件的叫因病退职(前提是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5%发放;工作年限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0%发放;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60%发放。

法律依据:

《国家公务员暂行例》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丧失工作能力的。

这些基本沿用了过去干部退休的条件,所不同的是取消了工作年限的限制。国家公务员自愿退休的条件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

(2)工作年限满30年的。确立自愿退休的方式,这在我国还是次,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的一个新的特点。这样可以使部分服务年限较长、而又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公务员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前退休。

国家公务员退休待遇主要包括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以及住房、医疗等其它福利待遇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发办法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工具工资均按原工资的100%计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基本退休金也应适时调整。其调节办法是:在国家统—调整生活必要品价格时,退休公务员可按在职国家公务员并入基础工资的补贴数额增加退休金;在职国家公务员根据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指数调整工资标准时,退休公务员可按调整工资标准的幅度度相应提高基本退休金标准。

(2)地区津贴。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各地将建立新的地区津贴制度。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享受原单位所在地同职级在职人员的地区津贴。

(3)物价、生活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这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生活待遇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3、医疗和伤残保险待遇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继续享受同职级在职国家公务员的医疗待遇,保证退休公务员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病退的工资待遇是:

1、因病退休---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叫因病退休,退休工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100%发放;2、对于不符合以上年龄条件的叫因病退职(前提是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5%发放;工作年限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0%发放;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60%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