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师职称由国家哪个部门评定?怎么个手续?
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甘肃电气类职称评审单位,由该委员会向电气专业委员会报送办理注册的有关材料甘肃电气类职称评审单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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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和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0]9号),2010年4月始启动了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和注册化工工程师(以下简称三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工作近期。
之一批三专业注册工程师即将注册期满,为确保延续注册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明确变更注册办理要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甘肃电气类职称评审单位:
一、三专业注册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注册有效期满需延续注册的,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三专业注册工程师变更注册单位的,应当在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提出变更注册申请,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原注册有效期届满半年以内的,可同时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的办理程序和申请材料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规程》(见附件)有关规定执行。
三、在三专业注册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前申请延续注册的,可暂不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四、在三专业注册工程师执业签字制度实施前,申请延续注册人员的执业印章暂不重新 *** ,原执业印章继续有效;申请变更注册人员需重新刻制执业印章。
扩展资料
工作内容
1、绘制,审核、把关和保管电气工程图纸;
2、审核电气施工方案,检察施工过程中材料的规格、品牌、技术性能等与图纸是否一致,对一般性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
3、督促检查施工现场电气施工情况,现场安装调试电气设备,分析处理现场故障;
4、制定电气设备及计量仪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sop,维修计划及周期检查计划,并协调日常的维修、保养及计量检查等工作;
5、建立、完善电力设备固定资产的统计及计量器具的档案、统计、编号等管理系统;
6、在电气设备及备品备件的添置和工程项目中,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把好质量关;
7、协助各专业及部门的各类验证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电气工程师
甘肃正规职称评审那个公司最快?
我知道的算是华夏优职的甘肃电气类职称评审单位了。甘肃电气类职称评审单位他们快些甘肃电气类职称评审单位,就是在中山桥桥门大厦1808的。甘肃电气类职称评审单位你给他们打个 *** 问一下吧0931-8454155.你问需要什么资料。我们单位的资质就是他们办理的。很不错,在整个行业来说的话。反正如果我需要关于建筑工程类的证件什么的都会跟他们联系的。
哪些单位可以评电气工程师?
不知道你是想找工作找一个有资质评审的单位工作,为以后评审做准备,还是想去有资格评审的单位参加评审?
很多单位都可以的,但是一般都是不对外的,也是就是只能是本单位的职工负荷要求的才可以。
建议你到想去的单位人事部问一下。
现在的电气工程师自己都可以参加考试中心的考试和评审,我就是在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的,因为我单位没有这个资质,所以只好自己去学习了。
看一下要求吧,工程师中级职称要求比较高的,高工更高的,一般都没有资格参加的,中级比较好过,只要助理工程师5年就可以报名,参加职称英语,和计算机等级,再参加电气专业课,然后写论文,参加论文答辩评审。以上都通过了就可以拿证了。
甘肃省2022年职称评审政策
一、时间步骤
2022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8月下旬开始,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开启时间为8月25日24时,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24时,全省评审工作于12月31日前完成。
(一)安排部署。按照《2022年度甘肃省高级职称评审计划》(见附件1)安排,各行业主管部门(高评会组建单位)于2022年8月25日前下发本系统年度评审工作通知(含中级评委会),对评审范围和层级(委托评审情况)、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评委会召开时间等具体事项作出具体安排。评审工作通知报省职改办备案。
(二)个人申报。9月30日前,申报人需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职称申报管理”模块完成网上申报(具体操作 *** 见信息系统“职称培训”模块《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职称使用说明书(申报人版)》)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中级职称同步进行,务必在9月30日截止时限内完成个人申报。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组织所属专业技术人才错峰申报,对申报材料随报随审,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0日前提交上一级审核部门审核。
(四)部门审核。审核部门原则上在评委会公布的接收材料截止期限5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并提交评委会工作机构审核。
(五)答辩评审。各高评会工作机构(含自主评审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于12月20日前(各级职改部门材料联审、抽查应在评委会召开5日前完成)组织召开职称答辩评审会议。原则上不得推迟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时间的,应书面征得省职改办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公示发证。评审会议结束后,由各评委会工作机构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和线下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原则上于12月31日前单独或联合各级人社部门印发职称资格文件,同时在信息系统完成电子证书用印工作。评审通过获得职称人员可在信息系统“职称申报管理”模块登录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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