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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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级党政、人大、政协直属事业单位;
(二)各级党政、人大、政协直属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三)法检两院、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所属事业单位;
(四)企业内部举办的事业单位;
(五)各级党政、人大、政协、法检两院、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举办的具有事业性质的公司、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
(六)机关内部的事业处室,凡面对社会开展服务活动,具备法人条件的,授于法人资格。完全行使行政职能或没有面对社会开展服务活动的,不纳入登记范围。
(七)中央及国务院各部、委、办在我省设立的事业单位;
(八)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其他事业单位和各级登记机关认定的其他事业单位。第三条 事业单位的名称要以全称进行登记,应冠以××省、××市、××县等,不能简化缩写。每个事业单位只能登记一个名称。合署办公的事业单位应分别登记,并注明与其合署办公的单位名称。事业单位以核准登记的名称刻制单位公章、开设银行帐户。事业单位对其名称享有专用权,在同一辖区内,事业单位的名称不得相同。外商及港、澳、台举办的事业单位的名称,可有与中文名称相一致的外文名称。新建事业单位时,按法律、行政法规需要报批的,其名称须经事业单位登记机关预先核准,并以核准后的名称报批。事业单位的名称一经核准登记,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第四条 法定代表人是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代表事业单位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法定代表人离任时,必须上缴原《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证书》,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并给新确定的法定代表人颁发新的《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证书》。第二章 登记管辖第五条 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以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文件为依据。事业单位下设分支机构独立面向社会服务或开展活动,具备法人条件的,应单独申请法人登记的,不包含在内设机构总数内。第六条 我省各级党政、人大、政协及其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必须以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数为准。中央国家机关在我省设立的事业单位,以中央及国务院各部、委、办下达的控编数为准。企业内部举办的事业单位,以主管企业下达的编制数为准。第七条 代码标识是由授权的技术监督部门统一编排和颁发的代码标识证书上的号码。第八条 经费来源是指事业单位办公费、人头费的来源形式,一般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定额补贴)、自收自支等。从国家核拨的专项事业费和收取的各种费用(如会费、党费)中支付办公费、人头费的,应按不同形式予以表明。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经费形式并存的,应分别注明。第三章 登记管理第九条 资产总额是由资产评估部门确认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和专项经费的总和(以人民币万元表示)。第十条 《暂行办法》将是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作为区分法人和非法人事业单位的主要依据。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指法人事业单位对不履行民事义务或履行不当(如违反合同行为、侵权行为和不履行其他义务等)而产生的后果负有独立承担的责任,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事业单位,应同时具备《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前四项条件。法人事业单位和非法人事业单位的实有人数分别不能少于5人、3人。第十一条 非法人事业单位只确认其事业单位性质,但不拥有法人事业单位的权利和义务。非法人事业单位应积极开展活动,努力创造条件,待具备法人条件后,可申请变更为法人事业单位。第十二条 组织章程是确立事业单位权利和义务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它是事业单位声明其名称、宗旨、住址、性质、经费来源、营运方式、职责范围、章程修改程序、终止程序等行为的基本规范。事业单位组织章程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事业单位必须依照组织章程开展活动,符合组织章程的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对违反组织章程的行为,登记机关有权进行干预和处罚。首次登记中,条件比较成熟的单位,要提交组织章程;条件暂不具备的,必须在登记后的半年内建立并提交组织章程。
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
之一条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分别简称“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甘肃事业单位职称信息登记,结合甘肃事业单位职称信息登记我省实际甘肃事业单位职称信息登记,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甘肃事业单位职称信息登记,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第三条 事业单位批准成立后,应当依照条例、实施细则和本规定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后,方可获得法人资格。第四条 县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按照登记管理权限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条例、实施细则和本规定的实施;
(二)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三)依法保护已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四)依法查处违反事业单位登记有关规定的行为;
(五)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电子化工作;
(六)为依法登记的事业单位提供有关的社会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监督下级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第五条 省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以下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一)省直直属事业单位;
(二)省直各部门举办的事业单位;
(三)直接或者间接使用省级财政经费的社会团体举办的事业单位;
(四)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举办的事业单位;
(五)上述事业单位举办的事业单位;
(六)国家登记管理机关授权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
(七)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应当由省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的其甘肃事业单位职称信息登记他事业单位。第六条 市州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以下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一)市州直直属事业单位;
(二)市州直各部门举办的事业单位;
(三)直接或者间接使用市州财政经费的社会团体举办的事业单位;
(四)市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举办的事业单位;
(五)上述事业单位举办的事业单位;
(六)省登记管理机关授权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
(七)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应当由市州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的其他事业单位。第七条 县区市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以下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一)县区市直直属事业单位;
(二)县区市直各部门举办的事业单位;
(三)直接或者间接使用县区市财政经费的社会团体举办的事业单位;
(四)县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举办的事业单位;
(五)上述事业单位举办的事业单位;
(六)乡镇举办的事业单位;
(七)市州登记管理机关授权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
(八)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应当由县区市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的其他事业单位。第八条 事业单位应当自审批机关批准成立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第九条 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三)有稳定的场所;
(四)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设备设施、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
(五)宗旨和业务范围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法律、政策规定;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条 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一)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三)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四)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五)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六)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七)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八)住所证明;
(九)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业务范围中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需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甘肃省职称申报系统中基本信息能修改吗
甘肃省职称申报系统中基本信息能修改。
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个人基础信息并点击“保存”按钮后甘肃事业单位职称信息登记,页面中就会出现职称信息预览甘肃事业单位职称信息登记,可以点击“编辑”或“删除”按钮可进行修改或删除,点击“提交”按钮,则将信息报用人单位审核。
如果是提交之后发现编辑甘肃事业单位职称信息登记的基本信息有错漏,则可以联系用人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将其退回,再修改完善。
在系统中需要填报的具体内容甘肃事业单位职称信息登记:
1、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社保卡号、出生日期、取得职称时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
2、职称信息。包括评审年度、证书编号、发证日期、首次聘任时间、职称系列、职称名称、职称级别、资格文件号、发证机构、发证单位行政区、评委会名称、评审专业名称、手机号、邮箱等。
3、佐证材料。包括本人照片、职称证书、资格文件、评审(认定)表、其它等。
以上内容参考 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信息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
怎么找回甘肃省职称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密码?
您好,你的问题,我之前好像也遇到过,以下是我原来的解决思路和 *** ,希望能帮助到你,若有错误,还望见谅!申报人员账号密码有遗忘的,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可到就近的职称部门申请密码初始化。,非常感谢您的耐心观看,如有帮助请采纳,祝生活愉快!谢谢!
登录甘肃职称评审系统时为何显示的密码或帐号错误?
这可能是用户名错误甘肃事业单位职称信息登记,但最有可能是密码错误。例如,如果您输入甘肃事业单位职称信息登记了错误的大小写,或者如果您输入了错误的大小写,您将被提示一个用户名或密码错误。
如果用户名不正确,则应该通知用户它不存在。当然,如果输出的用户名碰巧是由其甘肃事业单位职称信息登记他人使用的,它也会提示用户名或密码错误。大多数情况下是系统问题,您可以稍后再试,更好让 *** 修改,然后再回到线路上。
也可能是甘肃事业单位职称信息登记我很长时间没有登陆这个账号,导致这个账号被系统冻结了。您可以联系客户服务,帮助解冻或重新申请一个帐户。
职称的取得方式
职称的取得可通过包括认定、评审、国家统一考试(以考代评)、职业资格对应等方式。2019年《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出台明确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甘肃事业单位职称信息登记: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
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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